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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财税系统计算机推广应用工作正逐步展开,在计算机化推进过程中面临着应用软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INTERNET与IC卡应用关系;扫描录入与电子数据传递的应用关系;独立的办公自动化与事务处理系统的关系;财税应用软件统一性与适用性的关系;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人员来源等诸多问题。笔者通过赴美考察,结合上海财税工作实践,提出如下基本观点。软件推广应以确定性为主灵活性为辅具有确定性的应用软件,对于各种税收事务的种类和运用范围都作了严格的界定。这种应用软件的优点是便于操作和推广,对应用推广单位操作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