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政办发〔2012〕5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决定成立首批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项目指导组。现将指导组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组人员名单(一)杭州"智慧安监"指导组。组长:徐林(省安监局局长)副组长:王旭窻(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张新建(省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