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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推动下,近年来,中部六省赢得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GDP和财政收入等快速增长,在全国的经济地位不断加强。本文对中部地区经济现状进行分析,同时对中部地区财税政策问题及相应对策进行综述。
关键词:中部地区 财税政策 综述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六省。中部土地面积10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0.7%,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但在新的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中部崛起的步伐,影响整个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一、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研究
(一)经济总量较低,发展速度缓慢
从全国来看,中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基础相对较弱。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2007)研究指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薄弱,在全国经济区域板块横向比较中,整体竞争力偏低。石丁,彭玉凤(2009)通过数据得出,与全国人均GDP相比,中部各省尤其是江西省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差距,但依然大幅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刘汉屏,汪柱旺(2006)表示,中部地区的产权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国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中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却比较缓慢。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赵世钧,任中普(2003)认为:中部地区工业中大多数属于采掘工业和能源、原材料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低,增值能力弱,致使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而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的产品发展相对落后。”贾丹丹(2006)指出,中部地区重点建设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业、特色冶金和金属制造业, “三农”问题突出。
二、中部地区的财税政策问题研究
(一)财政实力较弱,影响了宏观调控的发挥
李兴文,张效忠(2006)指出:“中部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贫困面广、贫困度深,而且自我‘造血’能力较差,财政自给率非常低,财政保运转、促发展任务严峻。”林继扬(2011)指出,中部地区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来源中,政府资金虽有所增长,但占总经费的比例依旧很小;特别是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的政府资金来源总量偏少,且有下降趋势。
(二)税收对中部地区经济造成了不利影响
姜旭之, 沈斯(2007)认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体现出协调区域发展的功能,区域性优惠政策未能充分体现产业政策的要求。李珂(2008)提出,中部地区中一些省份是农业大省,如江西省,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我国增值税的这种做法加重了中部地区的税负,不利于当地农业的发展。王乔(2010)指出,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中部地区居民税收压力较大,使得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财政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 资金管理不规范
桂林(2004)认为,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到位,中部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不利于民间投资和吸引东部资金和外资。许世建,易青青(2010)认为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大,同中央對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应积极运用多种财税政策,支持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振兴中部地区经济的财税政策研究
(一)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中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应把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结合起来,可以减少设立各类开发区带来的弊端。窦庆菊(2005)认为,应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调整现行优惠政策。为了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还应使中部地区能享受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待遇。董云展(2006)指出,对中部地区给予优惠的关税政策对中部地区的企业发展、结构调整乃至整个经济的振兴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实施财政倾斜政策,加大对中部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控地区差距、均衡各地区的财力、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聂倩(2010)指出,需要健全财政投融资体制,通过完善价格制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马蔡琛(2008)认为,需要结合推进中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适当补偿中部地区的税源转移损失。
(三)加快增值税改革的步伐,减轻中部企业的税收负担
我国应扩大增值税改革范围,从而使中部地区减少税负。封立志(2009)表明,减少人为因素对增值税与经济良性发展的阻碍,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的税收征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税源和实际税收的稳定增长。胡孝伦(2005)认为,改革初期在抵扣范围的选择上宜窄不宜宽,只宜对固定资产增量实行抵扣。
(四)加强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中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
中部地区的崛起必须优化产业结构,必须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道路。桂林(2004)认为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周广仁(2006)认为,在税收上对农产品加工销售、矿产资源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等进行重点扶持,提高中部地区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
参考文献:
[1]许世建,易青青.促进中部崛起的财税政策思考——以江西为例[J].老区建设,2010(20)
[2]石丁,彭玉凤.中部崛起的财政政策选择[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09(1)
[3]聂倩.基于实践层次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思考[J].税务与经济.2009(6)
关键词:中部地区 财税政策 综述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六省。中部土地面积10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0.7%,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但在新的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中部崛起的步伐,影响整个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一、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研究
(一)经济总量较低,发展速度缓慢
从全国来看,中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基础相对较弱。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2007)研究指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薄弱,在全国经济区域板块横向比较中,整体竞争力偏低。石丁,彭玉凤(2009)通过数据得出,与全国人均GDP相比,中部各省尤其是江西省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差距,但依然大幅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刘汉屏,汪柱旺(2006)表示,中部地区的产权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转变,国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中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却比较缓慢。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赵世钧,任中普(2003)认为:中部地区工业中大多数属于采掘工业和能源、原材料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低,增值能力弱,致使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而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的产品发展相对落后。”贾丹丹(2006)指出,中部地区重点建设汽车、航空及精密制造业、特色冶金和金属制造业, “三农”问题突出。
二、中部地区的财税政策问题研究
(一)财政实力较弱,影响了宏观调控的发挥
李兴文,张效忠(2006)指出:“中部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贫困面广、贫困度深,而且自我‘造血’能力较差,财政自给率非常低,财政保运转、促发展任务严峻。”林继扬(2011)指出,中部地区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来源中,政府资金虽有所增长,但占总经费的比例依旧很小;特别是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的政府资金来源总量偏少,且有下降趋势。
(二)税收对中部地区经济造成了不利影响
姜旭之, 沈斯(2007)认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体现出协调区域发展的功能,区域性优惠政策未能充分体现产业政策的要求。李珂(2008)提出,中部地区中一些省份是农业大省,如江西省,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我国增值税的这种做法加重了中部地区的税负,不利于当地农业的发展。王乔(2010)指出,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中部地区居民税收压力较大,使得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财政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 资金管理不规范
桂林(2004)认为,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到位,中部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不利于民间投资和吸引东部资金和外资。许世建,易青青(2010)认为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大,同中央對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应积极运用多种财税政策,支持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振兴中部地区经济的财税政策研究
(一)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中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应把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结合起来,可以减少设立各类开发区带来的弊端。窦庆菊(2005)认为,应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调整现行优惠政策。为了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还应使中部地区能享受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待遇。董云展(2006)指出,对中部地区给予优惠的关税政策对中部地区的企业发展、结构调整乃至整个经济的振兴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二)实施财政倾斜政策,加大对中部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控地区差距、均衡各地区的财力、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聂倩(2010)指出,需要健全财政投融资体制,通过完善价格制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马蔡琛(2008)认为,需要结合推进中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适当补偿中部地区的税源转移损失。
(三)加快增值税改革的步伐,减轻中部企业的税收负担
我国应扩大增值税改革范围,从而使中部地区减少税负。封立志(2009)表明,减少人为因素对增值税与经济良性发展的阻碍,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的税收征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税源和实际税收的稳定增长。胡孝伦(2005)认为,改革初期在抵扣范围的选择上宜窄不宜宽,只宜对固定资产增量实行抵扣。
(四)加强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中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
中部地区的崛起必须优化产业结构,必须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道路。桂林(2004)认为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周广仁(2006)认为,在税收上对农产品加工销售、矿产资源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等进行重点扶持,提高中部地区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
参考文献:
[1]许世建,易青青.促进中部崛起的财税政策思考——以江西为例[J].老区建设,2010(20)
[2]石丁,彭玉凤.中部崛起的财政政策选择[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09(1)
[3]聂倩.基于实践层次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思考[J].税务与经济.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