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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是道德关系的基本范畴,是“人我关系”在利益维度的折射。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宗法礼治秩序与整体主义的人伦环境,为“重义轻利”提供了充分的价值合理性基础。随着市场化、全球化与网络化生存方式的深化,重义轻利道德价值观逐渐消融。在当代多元化、差异性的社会中,“义”的“私德”性质淡化,其内涵已不再局限于个体之“道义”,而根本上吁求社会与制度之“正义”。构建当代转型社会的制度之“义”,以最终实现“义利统一”的道德机制,成为传统义利观转型与发展的现代性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