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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后,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各国金融监管的重点之一。在我国金融业不断壮大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着金融市场严重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实质垄断、交易地位不平等的问题,而法律制度与相关机构设置未满足实际需求,需要将树立金融消费者利益维护观念、公法与私法并济、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建立普惠式金融消费保护体系作为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实现路径,从而促进金融体系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