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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假设在传统会计领域显示了其强大的指导力量。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组织日趋国际化、并购浪潮进一步加剧、虚拟企业的出现这一切都对传统的会计基础假设产生着强大的冲击。本文主要就持续经营假设展开讨论,结合知识经济条件下,网络会计发展的要求,直面网络会计及其所代表的知识经济对传统会计的挑战,为应对网络会计环境下对持续经营假设的要求,提出修正完善措施。
关键词:知识经济;持续经营假设
所谓持续经营,是指在可预见的将来,报告主体将按当前的规模、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另外也不会大规模的削减业务。持续经营假设作为一项基本的会计假设,它是人们对会计系统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在主观上达成的一种共识或约定,是建立会计学科理论体系所遵循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只有假定企业在可预见的将来能够继续存在并实现其既定的各项目标,在计量其资产等要素时企业才能采用历史成本这一计量属性而不是清算价值,从而在处理会计信息时保持一致性和稳定性;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才有流动和非流动之分,按预定的用途来使用现有的资产,按现时承诺的条件来清偿其各项债务,遵循这一假设才有必要和可能进行会计分期,使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受益期间进行合理分配。
一、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的背景
18世纪60年代开始到19世纪产业革命的完成,使得人类进入了工业经济繁荣发展时期,工业经济是以物质为基础,以机器大生产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它的目标是以有限的资源创造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工业经济时代的企业是具有相对稳定结构的有形實体,各个实体的存在和发展是相对稳定的,此时企业大规模的合并浪潮尚未兴起,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作较为松散,传统的会计假设就是在这种客观环境中产生。因为它能适应工业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成为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能够指导会计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正确的记录和反映,在把握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对企业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控制,因而传统会计假设与工业时代经济环境的特征是相适应的。
二、知识经济时代持续经营假设面临的挑战
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所做出的合乎情理的推断与假定,与经济现实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当这种假设被限定在某一范围内时,这种假设就可以被接受,同时认为是有效的,但当假设脱离会计经济环境,也就是说它已不是对现实的理性的概括和总结,那么此假设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就很低。由此可以看出,会计假设存在及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假设与现实的脱节应保持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在现实发生较大变化时,会计假设就必须做出相应修改和补充,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保证会计信息系统的良性运作。
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ENIAC诞生,揭开计算机时代的序幕。随着科技进步,信息与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全球的网络经济已具雏形,虚拟企业的出现,电子商务的运作,使因特网渗透到世界每个角落,新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会计基本假设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对会计基本假设进行重新的思考和认识。面临的挑战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增加挑战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建立在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基础之上的,对外部经济环境的冲击和影响未作考虑。持续经营假设形成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那时有限责任公司才刚刚兴起,公司破产的案例相对较少,企业所面临的是一个结构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经济环境。在这一环境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目标一般是可以实现的,持续经营假设适用于当时的大多数企业。而在社会变革加速的如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使得技术的更新周期缩短,另外市场的需求变化更为频繁和多样,这样研究与开发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本身就蕴含了很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持续经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并购浪潮的涌现,挑战企业持续经营的静态观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并购浪潮进一步加剧并。并购能促使企业在极短的时间内聚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并能逐步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演进;另外,通过并购还能使企业将重心转移,集中发展优势产业,合理配置资源,并购成为趋势不可避免,使持续经营假设静态观受到挑战。
(三)虚拟公司的出现对持续经营假设提出最直接的挑战
虚拟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根据市场需要适时介入、转换与退出,一旦完成了某项交易立即解散,表现出随时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也对相对稳定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挑战。
三、理论界对持续经营假设的主要争议
理论界对持续经营假设的主要争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持续经营假设是否仍适用、企业持续经营期限应该如何判断、持续经营的保证责任应该由审计人员承担还是由企业管理层承担。
(一)持续经营假设是否仍适用于现行经济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竞争日趋激烈、风险日益增大,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产品寿命周期大大缩短,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大量涌现,使金融市场更加变幻莫测。在这样的风险环境下,企业随时都有可能被兼并、清算、甚至终止,这与持续经营假设相背离。
由于持续经营假设存在局限性,国外有学者提出用"暂时性假设"与持续经营相联系,并对其进行补充。暂时性假设与动态经济环境相适应,认为只要经济活动尚未完成,任何对经营成果的估计暂时的。国内有学者提出"项目经营假设",以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和企业从开始组建到实现其经营目标为止的存续期为前提对持续经营并加以修正。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具有短暂性,适时介入、转换与退出的特点,运用项目经营假设的观点有利于收益、费用等经营业务的处理,可以避免出现跨期摊配等调整事项。
(二)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探讨
持续经营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一般情况所做出假定,而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与清算的风险。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每天都会有一批企业消亡。许多企业在倒闭之前,投资者往往是不能从其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得到直接提示的,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可预见的将来"这一概念便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但这一概念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把握,在事后也难以进行评估,因此在具体准则中,"可预见的将来"逐渐被具体的时间长度所代替。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规定"可预见的将来通常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但在实际运用"十二个月"或"一年"这一概念时,仍会遇到大量的不确定性,仍有许多问题需会计界和法律界共同解决。,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信息披露应及时充分,体现不确定性的大小,引起报表使用者的注意。
(三)持续经营的保证责任应由审计人员还是企业管理层承担
现有的相关准则和法规基本上都明确规定在在必要的条件下披露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应该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制度安排体现出企业管理层拥有信息优势,但应考虑到在现实中管理层并不愿意主动披露企业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审计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性,能够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投资者报告和披露。因此,很多国家在相关审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审计人员有评估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责任。国际审计准则规定,"当持续经营假设合理,但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存在时,须提请被审计单位做出相应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做出适当披露,审计人员应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应涉及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
四、对持续经营假设的思考
(一)续经营假设仍旧适用于知识经济环境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报告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按照既定的目标持续不断进行下去,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发生破产和清算,并不是假设特定的报告主体可以无限期地生存下去。任何企业的自然状态都是处在持续经营和解散清算两极之间的,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竞争原则,企业的停业、合并、转让,甚至倒闭清算并不鲜见,但是从总体来看,破产清算的企业终究只是少数。持续经营假设对绝大多数企业而言仍然是合理的。
但是对于一些新兴的领域和行业(如虚拟公司),持续经营假设可能就是不适用的。虚拟公司是一种各经济利益相关方的临时性结盟体,是由若干独立企业根据工作任务和市场变化的需要联合形成的,可以迅速进行分立、合并、重组的一种高弹性的合作组织形式,从事的大多为一次性交易,经营活动呈现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根据市场需要,适时介入、退出与变更,一旦完成某项交易便宣告解散,对这类企业来说持续经营假设基本上是不适用的。但认为持续经营假设已被突破应取消是错误的。虚拟公司的出现,扩大了会计主体的范围,虚拟企业是企业为了增强合作各方核心竞争力,规避市场风险而做出的一种策略选择。其运作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合作各方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虽然虚拟企业的存续期不像其他企业那么长,但其会计核算是不能建立在企业经营活动突然中止这一可能性的基础之上。处于比较稳定状态下的虚拟企业一般应以会计主体的持续存在为前提,至于临时性结盟的虚拟企业一般不被列作会计主体,或者根据合同规定的任务和期限补充一个项目经营假设,根据合作项目期来进行资产计价和确定损益。
(二)持续经营期限的判断不应局限于"十二個月"或"一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则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时,企业应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需要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但准对持续经营的评估标准及评估持续经营的时间长度并未做出规范。在我国"可预见的将来"这一概念逐渐被具体的时间长度"十二个月"或"一年"所代替,但在IASI中规定"在评估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时,对获得到有关未来的有效信息管理层应充分考虑,这些信息至少应覆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的时间,但并不限于12个月"。考虑到会计国际趋同的现实要求,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应该将可预见的将来由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修订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少12个月,但并不限于12个月。
(三)持续经营的保证责任主要应由企业管理层承担
虽然相关审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审计人员应承担评估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责任。但是,基于企业管理层在信息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和披露理应由其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而不应由审计人员承担过度的责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应当对会计主体是否仍能持续经营进行评估。会计主体应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除非管理层打算清算或停止经营该主体。对于管理层缺乏披露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的动机,可以进一步细化持续经营的披露标准,从而强化持续经营信息的披露。美国审计准则制定了相对详尽的标准,将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信息进行归纳,表现为持续的亏损、可能导致财务困难的其他迹象、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这一标准为公司管理层披露持续经营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审计人员评价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财务会计基本假设的重新思考.会计研究,2002;1
[2]季芳.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会计四大假设.财会月刊,2005;3
[3]王佩琳. 网络经济环境下会计基本假设理论及其变迁.财会研究,2006;1
[4]陈宏.知识经济下的会计基本假设. 财务与会计,2000;2
[5]刘用铨.网络经济是否冲击会计基本假设.财会月刊,2002;9
作者简介:张田田(1987.2-),女,山东济南人,山东经济学院2009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方向:会计理论;梁玲(1964.4-),女,山东济南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本科,经济师。
关键词:知识经济;持续经营假设
所谓持续经营,是指在可预见的将来,报告主体将按当前的规模、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另外也不会大规模的削减业务。持续经营假设作为一项基本的会计假设,它是人们对会计系统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在主观上达成的一种共识或约定,是建立会计学科理论体系所遵循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只有假定企业在可预见的将来能够继续存在并实现其既定的各项目标,在计量其资产等要素时企业才能采用历史成本这一计量属性而不是清算价值,从而在处理会计信息时保持一致性和稳定性;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才有流动和非流动之分,按预定的用途来使用现有的资产,按现时承诺的条件来清偿其各项债务,遵循这一假设才有必要和可能进行会计分期,使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受益期间进行合理分配。
一、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的背景
18世纪60年代开始到19世纪产业革命的完成,使得人类进入了工业经济繁荣发展时期,工业经济是以物质为基础,以机器大生产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它的目标是以有限的资源创造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工业经济时代的企业是具有相对稳定结构的有形實体,各个实体的存在和发展是相对稳定的,此时企业大规模的合并浪潮尚未兴起,各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作较为松散,传统的会计假设就是在这种客观环境中产生。因为它能适应工业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成为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能够指导会计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正确的记录和反映,在把握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对企业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控制,因而传统会计假设与工业时代经济环境的特征是相适应的。
二、知识经济时代持续经营假设面临的挑战
会计假设是对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所做出的合乎情理的推断与假定,与经济现实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当这种假设被限定在某一范围内时,这种假设就可以被接受,同时认为是有效的,但当假设脱离会计经济环境,也就是说它已不是对现实的理性的概括和总结,那么此假设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就很低。由此可以看出,会计假设存在及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假设与现实的脱节应保持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在现实发生较大变化时,会计假设就必须做出相应修改和补充,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保证会计信息系统的良性运作。
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ENIAC诞生,揭开计算机时代的序幕。随着科技进步,信息与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全球的网络经济已具雏形,虚拟企业的出现,电子商务的运作,使因特网渗透到世界每个角落,新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会计基本假设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对会计基本假设进行重新的思考和认识。面临的挑战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增加挑战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建立在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基础之上的,对外部经济环境的冲击和影响未作考虑。持续经营假设形成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那时有限责任公司才刚刚兴起,公司破产的案例相对较少,企业所面临的是一个结构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经济环境。在这一环境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目标一般是可以实现的,持续经营假设适用于当时的大多数企业。而在社会变革加速的如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使得技术的更新周期缩短,另外市场的需求变化更为频繁和多样,这样研究与开发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本身就蕴含了很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的风险,持续经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并购浪潮的涌现,挑战企业持续经营的静态观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并购浪潮进一步加剧并。并购能促使企业在极短的时间内聚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并能逐步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演进;另外,通过并购还能使企业将重心转移,集中发展优势产业,合理配置资源,并购成为趋势不可避免,使持续经营假设静态观受到挑战。
(三)虚拟公司的出现对持续经营假设提出最直接的挑战
虚拟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根据市场需要适时介入、转换与退出,一旦完成了某项交易立即解散,表现出随时性和随机性的特点,也对相对稳定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挑战。
三、理论界对持续经营假设的主要争议
理论界对持续经营假设的主要争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持续经营假设是否仍适用、企业持续经营期限应该如何判断、持续经营的保证责任应该由审计人员承担还是由企业管理层承担。
(一)持续经营假设是否仍适用于现行经济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竞争日趋激烈、风险日益增大,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产品寿命周期大大缩短,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大量涌现,使金融市场更加变幻莫测。在这样的风险环境下,企业随时都有可能被兼并、清算、甚至终止,这与持续经营假设相背离。
由于持续经营假设存在局限性,国外有学者提出用"暂时性假设"与持续经营相联系,并对其进行补充。暂时性假设与动态经济环境相适应,认为只要经济活动尚未完成,任何对经营成果的估计暂时的。国内有学者提出"项目经营假设",以经济利益相关的联合体和企业从开始组建到实现其经营目标为止的存续期为前提对持续经营并加以修正。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具有短暂性,适时介入、转换与退出的特点,运用项目经营假设的观点有利于收益、费用等经营业务的处理,可以避免出现跨期摊配等调整事项。
(二)关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探讨
持续经营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一般情况所做出假定,而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与清算的风险。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每天都会有一批企业消亡。许多企业在倒闭之前,投资者往往是不能从其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得到直接提示的,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可预见的将来"这一概念便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但这一概念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把握,在事后也难以进行评估,因此在具体准则中,"可预见的将来"逐渐被具体的时间长度所代替。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规定"可预见的将来通常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但在实际运用"十二个月"或"一年"这一概念时,仍会遇到大量的不确定性,仍有许多问题需会计界和法律界共同解决。,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信息披露应及时充分,体现不确定性的大小,引起报表使用者的注意。
(三)持续经营的保证责任应由审计人员还是企业管理层承担
现有的相关准则和法规基本上都明确规定在在必要的条件下披露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应该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制度安排体现出企业管理层拥有信息优势,但应考虑到在现实中管理层并不愿意主动披露企业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审计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性,能够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投资者报告和披露。因此,很多国家在相关审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审计人员有评估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责任。国际审计准则规定,"当持续经营假设合理,但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存在时,须提请被审计单位做出相应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做出适当披露,审计人员应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应涉及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
四、对持续经营假设的思考
(一)续经营假设仍旧适用于知识经济环境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报告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按照既定的目标持续不断进行下去,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发生破产和清算,并不是假设特定的报告主体可以无限期地生存下去。任何企业的自然状态都是处在持续经营和解散清算两极之间的,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竞争原则,企业的停业、合并、转让,甚至倒闭清算并不鲜见,但是从总体来看,破产清算的企业终究只是少数。持续经营假设对绝大多数企业而言仍然是合理的。
但是对于一些新兴的领域和行业(如虚拟公司),持续经营假设可能就是不适用的。虚拟公司是一种各经济利益相关方的临时性结盟体,是由若干独立企业根据工作任务和市场变化的需要联合形成的,可以迅速进行分立、合并、重组的一种高弹性的合作组织形式,从事的大多为一次性交易,经营活动呈现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根据市场需要,适时介入、退出与变更,一旦完成某项交易便宣告解散,对这类企业来说持续经营假设基本上是不适用的。但认为持续经营假设已被突破应取消是错误的。虚拟公司的出现,扩大了会计主体的范围,虚拟企业是企业为了增强合作各方核心竞争力,规避市场风险而做出的一种策略选择。其运作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合作各方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虽然虚拟企业的存续期不像其他企业那么长,但其会计核算是不能建立在企业经营活动突然中止这一可能性的基础之上。处于比较稳定状态下的虚拟企业一般应以会计主体的持续存在为前提,至于临时性结盟的虚拟企业一般不被列作会计主体,或者根据合同规定的任务和期限补充一个项目经营假设,根据合作项目期来进行资产计价和确定损益。
(二)持续经营期限的判断不应局限于"十二個月"或"一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则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时,企业应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需要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但准对持续经营的评估标准及评估持续经营的时间长度并未做出规范。在我国"可预见的将来"这一概念逐渐被具体的时间长度"十二个月"或"一年"所代替,但在IASI中规定"在评估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恰当时,对获得到有关未来的有效信息管理层应充分考虑,这些信息至少应覆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的时间,但并不限于12个月"。考虑到会计国际趋同的现实要求,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应该将可预见的将来由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修订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少12个月,但并不限于12个月。
(三)持续经营的保证责任主要应由企业管理层承担
虽然相关审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审计人员应承担评估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责任。但是,基于企业管理层在信息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和披露理应由其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而不应由审计人员承担过度的责任。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应当对会计主体是否仍能持续经营进行评估。会计主体应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除非管理层打算清算或停止经营该主体。对于管理层缺乏披露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的动机,可以进一步细化持续经营的披露标准,从而强化持续经营信息的披露。美国审计准则制定了相对详尽的标准,将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信息进行归纳,表现为持续的亏损、可能导致财务困难的其他迹象、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这一标准为公司管理层披露持续经营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审计人员评价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财务会计基本假设的重新思考.会计研究,2002;1
[2]季芳.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会计四大假设.财会月刊,2005;3
[3]王佩琳. 网络经济环境下会计基本假设理论及其变迁.财会研究,2006;1
[4]陈宏.知识经济下的会计基本假设. 财务与会计,2000;2
[5]刘用铨.网络经济是否冲击会计基本假设.财会月刊,2002;9
作者简介:张田田(1987.2-),女,山东济南人,山东经济学院2009级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方向:会计理论;梁玲(1964.4-),女,山东济南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本科,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