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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理论及其测度方法的分析,借鉴相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度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计算模型,建立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类型和等级标准,定量计算出陕西省10市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指数值。据此判定陕西省整体处在经济滞后型发展阶段,划分出4个市域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类型:西安市为良好协调发展经济滞后型;宝鸡市为协调发展经济滞后型;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咸阳市、汉中市、渭南市为基本协调发展经济滞后型;商洛市、安康市为失调发展经济滞后型。提出陕西省应确保整体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经济,探讨提升陕西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度的措施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