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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月18日公安部网)
在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孟部长层次分明、顺序得当地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国际金融经济形势急剧恶化的影响,要求进一步调整工作着力点,维护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强调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是揭示暴力袭警案件发生原因,要求建立健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有效防范各种暴力袭警犯罪活动。
我注意到,对于这次会议的报道,媒体的着眼点和侧重点区别不小,有的大相径庭,主次颠倒,甚至南辕北辙,产生歧义和误导。公安部网站的报道是比较中肯客观的,所用的标题是《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带来的新挑战 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素养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是孟部长在强调从严治警,要求公安民警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完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素养,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而有的新闻媒体竟然使用了这样的标题:《孟建柱:严厉打击暴力袭警理直气壮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看到这样的题目,人们不可能想到孟部长教育公安干警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只会认为孟部长是在专门部署维护民警权益的工作,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剿匪”动员令。这样的新闻标题,对孟部长的讲话内容实在是“喧宾夺主”、“断章取义”和“本末倒置”。很显然,“歪嘴和尚”把孟部长的“真经”念歪了!
毋庸讳言,最近一个时期,有些地方警民关系不够和谐,甚至发生群体警民冲突事件,出现暴力袭警犯罪行为。但是应该明确,“别有用心的人员”、“黑恶势力”毕竟是少数,被煽动利用或曰蒙蔽欺骗的平民百姓往往是多数。对于前者,需要“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而对于后者,不仅不能“严厉打击”,反而应该给予体恤和安抚,有的甚至还需要赔礼道歉,就像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向瓮安百姓公开道歉那样。
诚如孟部长所言,“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的公安民警不与时俱进地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完善执法制度,还以传统的陈陋的“管、吓、治”的方式执法,人民群众必然不买账,必然产生顶牛情绪,甚至引发警民冲突事件。所以,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主要矛盾在公安民警方面,需要公安民警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善于用和谐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体察群众情绪,把握社情民意,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使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工作满意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乃至“黑恶势力”想煽动利用也只能是痴心妄想。警民和谐的社会氛围,黎民百姓的真诚拥爱,是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铜墙铁壁”,有了这个前提,任何有损公安民警声誉和形象的社会情绪自然就会淡化和消弭,任何暴力袭警犯罪都将成为“过街老鼠”、“众矢之的”,遭到民怨众怒的威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并很难得逞。
作者为中国作协会员,副研究员
在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孟部长层次分明、顺序得当地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国际金融经济形势急剧恶化的影响,要求进一步调整工作着力点,维护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强调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是揭示暴力袭警案件发生原因,要求建立健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有效防范各种暴力袭警犯罪活动。
我注意到,对于这次会议的报道,媒体的着眼点和侧重点区别不小,有的大相径庭,主次颠倒,甚至南辕北辙,产生歧义和误导。公安部网站的报道是比较中肯客观的,所用的标题是《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稳定带来的新挑战 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素养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是孟部长在强调从严治警,要求公安民警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完善执法制度,提高执法素养,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而有的新闻媒体竟然使用了这样的标题:《孟建柱:严厉打击暴力袭警理直气壮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看到这样的题目,人们不可能想到孟部长教育公安干警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只会认为孟部长是在专门部署维护民警权益的工作,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剿匪”动员令。这样的新闻标题,对孟部长的讲话内容实在是“喧宾夺主”、“断章取义”和“本末倒置”。很显然,“歪嘴和尚”把孟部长的“真经”念歪了!
毋庸讳言,最近一个时期,有些地方警民关系不够和谐,甚至发生群体警民冲突事件,出现暴力袭警犯罪行为。但是应该明确,“别有用心的人员”、“黑恶势力”毕竟是少数,被煽动利用或曰蒙蔽欺骗的平民百姓往往是多数。对于前者,需要“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而对于后者,不仅不能“严厉打击”,反而应该给予体恤和安抚,有的甚至还需要赔礼道歉,就像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向瓮安百姓公开道歉那样。
诚如孟部长所言,“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的公安民警不与时俱进地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完善执法制度,还以传统的陈陋的“管、吓、治”的方式执法,人民群众必然不买账,必然产生顶牛情绪,甚至引发警民冲突事件。所以,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主要矛盾在公安民警方面,需要公安民警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执法的全过程,善于用和谐的思维来化解矛盾,用和谐的态度来对待群众,体察群众情绪,把握社情民意,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使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工作满意了,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乃至“黑恶势力”想煽动利用也只能是痴心妄想。警民和谐的社会氛围,黎民百姓的真诚拥爱,是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的“铜墙铁壁”,有了这个前提,任何有损公安民警声誉和形象的社会情绪自然就会淡化和消弭,任何暴力袭警犯罪都将成为“过街老鼠”、“众矢之的”,遭到民怨众怒的威慑,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并很难得逞。
作者为中国作协会员,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