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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中往往並被視爲醜行的私奔卻大量出現在明清通俗小說中。這不僅是因爲私奔爲男女之間姻緣的締結提供了許多便利,也是由于私奔迎合了男性對于"知遇"的追求。由于女性在私奔中的主動和付出,男性可以安全、安逸地享受私情,並且獲得了拓展小說叙述空間的絶佳契機。但與此相應,小說中私奔的女性也爲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不僅她們會被視爲"傷風敗俗"的"淫蕩"之人,作者還會運用小說的方式加重她們淫蕩的特徵或是將之轉化成爲她們終身難以抹除的身份標誌,進入青樓以及"奔則爲妾"等都成爲對于這些女性私奔"醜行"的果報。而一旦私奔與果報相連,在自身屬性的激發之下,私奔便能够爆發出非同一般的情節能力,可以將所有的人物、事件都串聯在一起,甚至形成威力巨大的"報應場"。此外,私奔這種風流筆調不可避免地會與世俗的禮制與道德産生抵牾,並進而引發對于小說傷風敗俗的質疑。在這樣的狀况下,用回歸女方家庭的方式曲終奏雅無疑是一個在情節和意旨方面可以兩全其美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