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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1993年起我国出台最低工资制度至今,此项制度在我国实施已有27年。通过中国统计局2008—2018年的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面板数据分析,从全国层面而言,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劳动者的意愿。相关的制度建议是:(一)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应加强宏观调控,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促进平衡发展;(二)各个地区应因地制宜,采用梯度制最低工资制度,对相对落后地区适当调低标准,不能“一刀切”;(三)加强对最低工资制度实施的监管,保证制度的落实;(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与最低工资制度的挂钩,对劳动者生活水平进行保障;(五)精确最低工资制度覆盖范围,尽量避免由于制定最低工资制度而对就业产生冲击。
关键词:最低工资;面板数据分析模型;就业人数;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8-0050-04
一、引言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①。我国自1993年11月劳动部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起,此项制度已实施有27年历史了。我国于2003年12月30日重新颁布了《最低工资规定》,综合地考虑到了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人民的生活水平各有差异,所以因地制宜地对各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进行了规定。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并且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的基础,企业可以依据这一标准进行更深化的内部工资结构改革。对于政府来说,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政策帮助政府进行宏观调控[1]。
就业数据则从某个角度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通过观察劳动者的人数变化,可以判断经济发展的趋势以及劳动力市场是否供需平衡。影响就业数据有很多因素,如外汇的变化、城市化的程度、国内外投资额的变化、政策的变化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合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若制定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迫于成本压力,就会减少劳动力需求。而制定低于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劳资供需平衡点时,劳动力市场将会供大于求,从而进一步加剧失业情况,引起经济下滑。
本文的目的是探讨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程度,按照各地经济情况的差异大致分为四个部分,以求得更加精确的结果,通过得到的数据来研究最低工资标准究竟是如何影响就业情况的[2]。
二、文献综述
19世纪,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先行推广了这一制度。如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引进并推广了最低工资制度。在最低工资制度问世多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最低工资标准和就业情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理论和实证研究[3]。
(一)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的许多研究人员在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后,得出的研究结论大相径庭。结合众多的研究成果来看,最低工资对就业情况的影响,并不只是简单的推论可以得到的,这二者的关系背后还藏有一些错综复杂的环境变量。例如,各地区物价差异、经济政策差异、当地所依赖的经济类型等都会对最低工资和就业情况之间的关系造成影响。
部分研究学者发现,最低工资制度,可以当作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约束,当最低工资标准与劳動力市场的均衡水平不匹配时,由于供需不平衡会造成劳动力紧缺就业人数增多(当最低工资低于均衡工资)或是失业人数增加(平均工资高于均衡工资)。
Eckstein[4]和Gerard[5]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最低工资也可能增加就业,因为劳动力市场的搜寻摩擦会产生与买方垄断相似的均衡。Flinn[6]进一步研究发现,最低工资制度可以在劳动者在面对买方时,成为更有谈判力量的政策工具。这样一来,便会有更多潜在劳动力进入求职者的队伍,从而拉动就业。
(二)国内文献综述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无论是推行或是研究都起步较晚,1993年底印发通知,1994年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直至今日,几乎所有的省市都建立了自己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学者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会冲击就业。他们使用经典的最低工资失业效应模型来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最低工资制度的制定会使得资源配置扭曲,而这一现象对就业是非常不利的。除此之外,学者叶敏[7]也得岀了一些和国外学者同样的观点,即最低工资制度会伤及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相较于劳动供给曲线较为陡峭的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的劳动力比起资本来不算稀缺,所以在劳动力价格上涨时,企业选择资本的意愿可能更强,那么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就业带来的冲击就会比发达国家更大。
另有部分学者持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最低工资对就业非但未必造成冲击,甚至会带来正面效应。结合我国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来看,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且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因此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8]。
在一些特殊区域还存在一种向下倾斜的劳动力曲线,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城市化程度不高且和农村较为靠近的小城镇,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最低工资可以有效吸引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
三、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择与数据收集
1.指标确定
(1)被解释变量。本文对被解释变量的衡量指标选取的是各个省市每一年的实际就业人数,以就业作为简称(下文相同),符号记为JN。
(2)解释变量。本文采用各个省市的最低工资数作为解释变量。最低标准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最低工资的规定。符号记为WA。
(3)控制变量。本文的控制变量包括产业结构(IN)、固定资产投资(FI)、进出口额比重(IE)以及城市人口比例(UR)。其中产业结构主要是指31个省的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当这一比重越高时,劳动者就业的可能性越大。固定资产投资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方法。进出口额比重主要是指进出口额度占GDP的比重,这一比重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人口比例指的是城市人口占总人数的比重,这一比重代表了一个地区城市化水平。这些变量均会对被解释变量产生影响作用,所以本文将这些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2.数据收集
本文收集了2010—2019年10年的时间有关于全国31个省市的数据,数据的主要来源是《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以及各个省市的统计年鉴。为了保证本文选取的数据可比性以及去除时间序列的波动性,本文以2015年作为基准,以名义最低工资扣除物价膨胀的影响,得到了实际最低工资标准的面板数据。此外,本文计算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时也是以此作为基准[9]。
3.模型构建
本文基于傅端香[10]的研究模型,提出了计量模型,通过对研究变量取对数的方式,构建了研究模型。在模型中,i表示31个省市,t表示年份,μ和ε为模型的误差项。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对上述研究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分析的结果如表1中。从表1的数据中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的最大值是2420元,最小值是680元,均值为1393.24元。就业人数最大值为1994.14万人,最小值只有20.29万人,均值为512.33万人。其余變量的描述性分析结果均列于表1中。
(三)模型假设与检验
1.平稳性检验
由于本文采取的是面板数据进行分析,为了检验研究变量是否存在单位根检验,本文采用了3种方法进行了单位根检验,以验证变量是否是平稳的、具体的检验结果列示于表2中。从表2中的数据可知,最低工资和就业人数均是平稳的,因此这些数据通过了平稳性检验。
2.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分析
本文取就业人数的对数,并将其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此来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的影响。首先,本文在模型1中只考虑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的影响。其次,如模型2所示,本文在考虑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作用的基础上加入变量,验证在控制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的影响作用。最后,在模型3中,本文还考虑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平方项,验证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人数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利用Eviews7.2对数据进行分析,具体的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列于表3中。
从表3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有正向影响。且在模型2中,本文加入了控制变量,最低工资标准仍对就业人数有正向影响。同时从模型3中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会对就业人数造成冲击,而最低工资标准的平方项则促进就业人数的增多,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人数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且通过计算可以得出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值为836.77。
3.稳健性分析检验
稳健性分析主要是通过使用替代变量、改变计量分析方法以及数据分类标准等方法验证研究结论是否可靠。在本文中,本文用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代替最低工资标准,构建出模型4来检验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是否仍对最低工资标准有正向影响作用,以此验证本文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具体的稳健性分析的回归分析结果列于表4中。
从表4中可以看出,在用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代替最低工资标准后,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人数之间仍存在显著正向关系,且同样存在倒U型关系,表明本文通过了稳健性检验分析。
4.分地区分析结果
由于我国地域范围很广,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因此不同地域的城市发展水平不同,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作用可能也有所差异。本文将31省市分为东南、西南、西北和东北四个地区,分别对4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验证,具体的回归结果列于表5中[11]。
从表5的数据可以看出,本文分了4个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作用进行了分析,同时考虑了最低工资标准平方项的影响作用。在东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且现有的工资水平低于最高值,因此政府部门可以利用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来促进就业。在西南地区和东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同样和就业之间是倒U型关系,因此政府依然可以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来促进就业。在西北地区,最低工资对就业没有显著影响作用,因此若是政府考虑提高就业水平,不建议通过提高最低工资的手段,建议政府部门应考虑其他促进就业的政策实施。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中国统计局2010—2019年的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就全国层面而言,在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未达到最低工资的最高值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促进就业,且研究发现在东南、西南及东北地区与全国有相同的趋势,而在西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未产生显著影响作用。这一现象的出现也可能是由于政策延迟的影响,或是当地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未及时更新数据,存在一定统计偏差。
本文认为,各地区经济发展发展差异较大,并且在阶层固化,城乡二元结构层次不断深化的我国现存状况下,西北部相对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仍存在人才不充足的情况,因此提高经济发展核心吸引力,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将当地产业发展成熟是首要任务。而东南部较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相对较为成熟,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也更为突出。相对而言,劳动力对收入也有一定的要求,最低工资在其中扮演了支撑这种双向选择的桥梁。针对我国这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利用数据进行分析后的结果表明,无法简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的影响。在未划分地区时,数据显示最低工资标准会促进就业,且二者之间并不仅仅是线性关系,还存在着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在划分地区后,本文发现在东南、西南和东北3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且3个地区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均未超过最低工资的最高值,因此提高最低工资可以有效促进就业水平的提高。而在西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并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总体来说,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劳动者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是正向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东南、西南和东北3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成本也随之增长,因此这些地区的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在西北地区,因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没有显著影响,所以建议当地政府应将发展的重心转移到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方面的投资。 综合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提出相关的制度建议[12]:第一,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应加强宏观调控,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促进平衡发展;第二,各个地区应因地制宜,采用梯度制最低工资制度,对相对落后地区适当调低标准,不能“一刀切”;第三,加强对最低工资制度实施的监管,保证制度的落实;第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与最低工资制度的挂钩,对劳动者生活水平进行保障;第五,精确最低工资制度覆盖范围,尽量避免由于制定最低工资制度而对就业产生冲击效果。
注 释:
①出自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
参考文献:
[1]王亚东.最低工资制度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3).
[2]李庆顺.我国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7.
[3]王梅.二元经济结构下最低工资效应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0.
[4]Eckstein Z,Ge S,Petrongolo B.Job and wage mobility in a search model with non-compliance (exemptions) with the minimum wage[J].LSE Research Online Documents on Economics,2006(2067).
[5]Gerard,J,Van,et al.Multiple Equilibria and Minimum Wages in Labor Markets with Informational Frictions and Heterogeneous Production Technologies[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2003(21).
[6]Flinn C J.Minimum Wage Effects on Labor Market Outcomes under Search with Bargaining[J].IZA Discussion Papers,2003(949).
[7]叶敏.浅议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和青少年的影响[J].理论与现代化,2005(S1).
[8]孙书青.调整最低工资政策对中国就业影响的经济分析[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5).
[9]张玉珂.最低工资对中国劳動力就业影响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12).
[10]傅端香.中国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11]王菲.中国最低工资制度及其就业效应分析[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2.
[12]吴游.我国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的实证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大学,2015.
作者简介:牛媛玥(1999—),女,汉族,陕西西安人,单位为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责任编辑:御夫)
关键词:最低工资;面板数据分析模型;就业人数;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8-0050-04
一、引言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①。我国自1993年11月劳动部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起,此项制度已实施有27年历史了。我国于2003年12月30日重新颁布了《最低工资规定》,综合地考虑到了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人民的生活水平各有差异,所以因地制宜地对各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进行了规定。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并且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企业搞好内部分配的基础,企业可以依据这一标准进行更深化的内部工资结构改革。对于政府来说,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政策帮助政府进行宏观调控[1]。
就业数据则从某个角度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通过观察劳动者的人数变化,可以判断经济发展的趋势以及劳动力市场是否供需平衡。影响就业数据有很多因素,如外汇的变化、城市化的程度、国内外投资额的变化、政策的变化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合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若制定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迫于成本压力,就会减少劳动力需求。而制定低于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劳资供需平衡点时,劳动力市场将会供大于求,从而进一步加剧失业情况,引起经济下滑。
本文的目的是探讨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程度,按照各地经济情况的差异大致分为四个部分,以求得更加精确的结果,通过得到的数据来研究最低工资标准究竟是如何影响就业情况的[2]。
二、文献综述
19世纪,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先行推广了这一制度。如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引进并推广了最低工资制度。在最低工资制度问世多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最低工资标准和就业情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理论和实证研究[3]。
(一)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的许多研究人员在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后,得出的研究结论大相径庭。结合众多的研究成果来看,最低工资对就业情况的影响,并不只是简单的推论可以得到的,这二者的关系背后还藏有一些错综复杂的环境变量。例如,各地区物价差异、经济政策差异、当地所依赖的经济类型等都会对最低工资和就业情况之间的关系造成影响。
部分研究学者发现,最低工资制度,可以当作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约束,当最低工资标准与劳動力市场的均衡水平不匹配时,由于供需不平衡会造成劳动力紧缺就业人数增多(当最低工资低于均衡工资)或是失业人数增加(平均工资高于均衡工资)。
Eckstein[4]和Gerard[5]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最低工资也可能增加就业,因为劳动力市场的搜寻摩擦会产生与买方垄断相似的均衡。Flinn[6]进一步研究发现,最低工资制度可以在劳动者在面对买方时,成为更有谈判力量的政策工具。这样一来,便会有更多潜在劳动力进入求职者的队伍,从而拉动就业。
(二)国内文献综述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无论是推行或是研究都起步较晚,1993年底印发通知,1994年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直至今日,几乎所有的省市都建立了自己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学者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会冲击就业。他们使用经典的最低工资失业效应模型来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最低工资制度的制定会使得资源配置扭曲,而这一现象对就业是非常不利的。除此之外,学者叶敏[7]也得岀了一些和国外学者同样的观点,即最低工资制度会伤及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相较于劳动供给曲线较为陡峭的发达国家而言,中国的劳动力比起资本来不算稀缺,所以在劳动力价格上涨时,企业选择资本的意愿可能更强,那么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就业带来的冲击就会比发达国家更大。
另有部分学者持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最低工资对就业非但未必造成冲击,甚至会带来正面效应。结合我国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来看,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且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因此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8]。
在一些特殊区域还存在一种向下倾斜的劳动力曲线,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城市化程度不高且和农村较为靠近的小城镇,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最低工资可以有效吸引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市。
三、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择与数据收集
1.指标确定
(1)被解释变量。本文对被解释变量的衡量指标选取的是各个省市每一年的实际就业人数,以就业作为简称(下文相同),符号记为JN。
(2)解释变量。本文采用各个省市的最低工资数作为解释变量。最低标准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最低工资的规定。符号记为WA。
(3)控制变量。本文的控制变量包括产业结构(IN)、固定资产投资(FI)、进出口额比重(IE)以及城市人口比例(UR)。其中产业结构主要是指31个省的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当这一比重越高时,劳动者就业的可能性越大。固定资产投资是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方法。进出口额比重主要是指进出口额度占GDP的比重,这一比重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人口比例指的是城市人口占总人数的比重,这一比重代表了一个地区城市化水平。这些变量均会对被解释变量产生影响作用,所以本文将这些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2.数据收集
本文收集了2010—2019年10年的时间有关于全国31个省市的数据,数据的主要来源是《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以及各个省市的统计年鉴。为了保证本文选取的数据可比性以及去除时间序列的波动性,本文以2015年作为基准,以名义最低工资扣除物价膨胀的影响,得到了实际最低工资标准的面板数据。此外,本文计算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时也是以此作为基准[9]。
3.模型构建
本文基于傅端香[10]的研究模型,提出了计量模型,通过对研究变量取对数的方式,构建了研究模型。在模型中,i表示31个省市,t表示年份,μ和ε为模型的误差项。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对上述研究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分析的结果如表1中。从表1的数据中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的最大值是2420元,最小值是680元,均值为1393.24元。就业人数最大值为1994.14万人,最小值只有20.29万人,均值为512.33万人。其余變量的描述性分析结果均列于表1中。
(三)模型假设与检验
1.平稳性检验
由于本文采取的是面板数据进行分析,为了检验研究变量是否存在单位根检验,本文采用了3种方法进行了单位根检验,以验证变量是否是平稳的、具体的检验结果列示于表2中。从表2中的数据可知,最低工资和就业人数均是平稳的,因此这些数据通过了平稳性检验。
2.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分析
本文取就业人数的对数,并将其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此来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的影响。首先,本文在模型1中只考虑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的影响。其次,如模型2所示,本文在考虑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作用的基础上加入变量,验证在控制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的影响作用。最后,在模型3中,本文还考虑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平方项,验证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人数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利用Eviews7.2对数据进行分析,具体的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列于表3中。
从表3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人数有正向影响。且在模型2中,本文加入了控制变量,最低工资标准仍对就业人数有正向影响。同时从模型3中可以看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会对就业人数造成冲击,而最低工资标准的平方项则促进就业人数的增多,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人数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且通过计算可以得出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值为836.77。
3.稳健性分析检验
稳健性分析主要是通过使用替代变量、改变计量分析方法以及数据分类标准等方法验证研究结论是否可靠。在本文中,本文用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代替最低工资标准,构建出模型4来检验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是否仍对最低工资标准有正向影响作用,以此验证本文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具体的稳健性分析的回归分析结果列于表4中。
从表4中可以看出,在用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值代替最低工资标准后,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人数之间仍存在显著正向关系,且同样存在倒U型关系,表明本文通过了稳健性检验分析。
4.分地区分析结果
由于我国地域范围很广,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因此不同地域的城市发展水平不同,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作用可能也有所差异。本文将31省市分为东南、西南、西北和东北四个地区,分别对4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验证,具体的回归结果列于表5中[11]。
从表5的数据可以看出,本文分了4个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作用进行了分析,同时考虑了最低工资标准平方项的影响作用。在东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且现有的工资水平低于最高值,因此政府部门可以利用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来促进就业。在西南地区和东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同样和就业之间是倒U型关系,因此政府依然可以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来促进就业。在西北地区,最低工资对就业没有显著影响作用,因此若是政府考虑提高就业水平,不建议通过提高最低工资的手段,建议政府部门应考虑其他促进就业的政策实施。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中国统计局2010—2019年的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面板数据分析,就全国层面而言,在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未达到最低工资的最高值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促进就业,且研究发现在东南、西南及东北地区与全国有相同的趋势,而在西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未产生显著影响作用。这一现象的出现也可能是由于政策延迟的影响,或是当地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未及时更新数据,存在一定统计偏差。
本文认为,各地区经济发展发展差异较大,并且在阶层固化,城乡二元结构层次不断深化的我国现存状况下,西北部相对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仍存在人才不充足的情况,因此提高经济发展核心吸引力,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将当地产业发展成熟是首要任务。而东南部较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相对较为成熟,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也更为突出。相对而言,劳动力对收入也有一定的要求,最低工资在其中扮演了支撑这种双向选择的桥梁。针对我国这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利用数据进行分析后的结果表明,无法简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的影响。在未划分地区时,数据显示最低工资标准会促进就业,且二者之间并不仅仅是线性关系,还存在着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在划分地区后,本文发现在东南、西南和东北3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与就业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且3个地区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均未超过最低工资的最高值,因此提高最低工资可以有效促进就业水平的提高。而在西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并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总体来说,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劳动者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是正向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东南、西南和东北3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成本也随之增长,因此这些地区的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在西北地区,因为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没有显著影响,所以建议当地政府应将发展的重心转移到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方面的投资。 综合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提出相关的制度建议[12]:第一,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应加强宏观调控,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促进平衡发展;第二,各个地区应因地制宜,采用梯度制最低工资制度,对相对落后地区适当调低标准,不能“一刀切”;第三,加强对最低工资制度实施的监管,保证制度的落实;第四,加强社会保障制度与最低工资制度的挂钩,对劳动者生活水平进行保障;第五,精确最低工资制度覆盖范围,尽量避免由于制定最低工资制度而对就业产生冲击效果。
注 释:
①出自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
参考文献:
[1]王亚东.最低工资制度的合理性及有效性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3).
[2]李庆顺.我国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7.
[3]王梅.二元经济结构下最低工资效应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0.
[4]Eckstein Z,Ge S,Petrongolo B.Job and wage mobility in a search model with non-compliance (exemptions) with the minimum wage[J].LSE Research Online Documents on Economics,2006(2067).
[5]Gerard,J,Van,et al.Multiple Equilibria and Minimum Wages in Labor Markets with Informational Frictions and Heterogeneous Production Technologies[J].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2003(21).
[6]Flinn C J.Minimum Wage Effects on Labor Market Outcomes under Search with Bargaining[J].IZA Discussion Papers,2003(949).
[7]叶敏.浅议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和青少年的影响[J].理论与现代化,2005(S1).
[8]孙书青.调整最低工资政策对中国就业影响的经济分析[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5).
[9]张玉珂.最低工资对中国劳動力就业影响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12).
[10]傅端香.中国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11]王菲.中国最低工资制度及其就业效应分析[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2.
[12]吴游.我国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的实证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大学,2015.
作者简介:牛媛玥(1999—),女,汉族,陕西西安人,单位为西南财经大学,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责任编辑: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