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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如果进行自营交易,那么他们就不能利用公众的保护伞为自己赚取巨额利润
最近,华尔街银行家高额奖金引起了公众声讨。为什么我们如此不满?我们不应该嫉妒他人赚钱的能力,但那些坐拥高额奖金的银行家赚钱的方法让我们非常恼火。
这些银行在金融危机后滥发奖金的行为,就好比一个人得了心脏病,你把他带到医院,为他支付医疗费,然而几天后,他举办一个聚会,你又要为他埋单。你会后悔当初本不该救他。
但是,华尔街的一些顶尖银行家却不这么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说:“我们非常重要……我们帮助公司筹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公司的发展可以创造财富,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带来更快增长和更多财富。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我们为社会贡献了价值。”西方媒体界称他们为“上帝的银行家”。
去年,在危机严重时期,政府除了救助这些濒临破产的银行别无选择,因为银行的倒闭会严重损害实体经济。
美联储降低了利率,为所有存款提供担保,并让投资银行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使他们可以接受低利率的贷款。政府现在似乎已经成了“相互关联而不能倒闭”问题中的人质。一些银行家们也深谙其中奥妙:如果我从银行借1000美元,如何归还那是值得我自己担忧的问题;如果我借了10亿美元,如何归还那就是值得银行去担忧的问题了。
亚洲金融学者和从业者在评论这次危机时,似乎很难避免不批评我们的老师。毕竟,我们都是从西方世界学会了现代银行和金融监管的科学。
那么老师究竟哪里错了?西方的金融监管者总是第一个告诉银行家们,“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风险”。但是事后来看,我们的老师反而忽视了他们自己的建议,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那些对于零售银行有效的传统的监管工具和监管流程,对于已经演化到批发银行的巨头来说,早已不适当。
这些批发银行都有大量的衍生产品负债,并且隐藏在不被监管的影子银行体系之中。
西方老师犯的第二个错误也是认识盲点导致的。他们没有意识到零售银行和批发银行的一个基本区别是委托代理问题。
从历史角度看,银行之所以被监管,是因为他们是公共存款的代理人,是连接储户与公司和个人借款人的桥梁。各国对零售银行的监管都很严格,并由政府提供明确的安全保障网络,因为倒闭会导致人心惶惶,并相互蔓延。
随着时间的演进,在激烈的竞争之下,传统的零售银行不能从利差中获取足够的利润,所以他们不得不尝试进入批发银行领域。他们把贷款打包成新的衍生品工具,然后通过出售获得资金,同时他们还进行自营交易。
慢慢地,他们不再完全是客户忠诚的代理人,更多时候是自己利益的代理人。这种巨大的变迁源于一种新的银行经营思潮的驱动——银行应该是全能的,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金融超市。
作为对比,西方监管者总是认为,不应该监管对冲基金,因为他们是投资者,用自己的账户和自己的钱进行交易,所以他们的倒闭不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然而,当投资银行用自己的账户交易时,他们实际上是在和客户竞争。他们究竟是代理人(应该被监管的),还是委托人(不应该被监管的)?
这里的确存在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冲突。没有人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合伙制提出质疑,因为如果商业银行因自营交易而亏损,那么损失是由合伙人承担的。但是,当投资银行成为上市公司,并且是一些衍生产品的发起人和做市商,那么他们的低资本充足率,就可能使整个金融体系非常脆弱。
政府应该为银行的自营交易担保吗?如果你接受这个观点,那政府为什么不为你我个人的自营交易提供担保?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为什么没有一个主要的大宗商品操盘手得到政府担保,反而一些投行获得了保护伞?而且,有些公司自营交易可获得政府担保和低利率贷款,而有些公司则不具备这些条件,这显然不是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现在并不是考虑到银行太大而不能倒闭,而要把银行按照《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进行拆分;真正的问题在于投资银行如果进行自营交易,那他们就不能利用公众的保护伞为自己赚取巨额利润。
最后,借用老子的名言,对于银行而言,赚大钱若烹小鲜,不能太过。 “上帝的银行家”忘了本,就不能怪政府对他们下手。■
作者为中国银监会首席咨询顾问和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和马来西亚大学兼职教授
最近,华尔街银行家高额奖金引起了公众声讨。为什么我们如此不满?我们不应该嫉妒他人赚钱的能力,但那些坐拥高额奖金的银行家赚钱的方法让我们非常恼火。
这些银行在金融危机后滥发奖金的行为,就好比一个人得了心脏病,你把他带到医院,为他支付医疗费,然而几天后,他举办一个聚会,你又要为他埋单。你会后悔当初本不该救他。
但是,华尔街的一些顶尖银行家却不这么看待这个问题,他们说:“我们非常重要……我们帮助公司筹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公司的发展可以创造财富,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带来更快增长和更多财富。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我们为社会贡献了价值。”西方媒体界称他们为“上帝的银行家”。
去年,在危机严重时期,政府除了救助这些濒临破产的银行别无选择,因为银行的倒闭会严重损害实体经济。
美联储降低了利率,为所有存款提供担保,并让投资银行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使他们可以接受低利率的贷款。政府现在似乎已经成了“相互关联而不能倒闭”问题中的人质。一些银行家们也深谙其中奥妙:如果我从银行借1000美元,如何归还那是值得我自己担忧的问题;如果我借了10亿美元,如何归还那就是值得银行去担忧的问题了。
亚洲金融学者和从业者在评论这次危机时,似乎很难避免不批评我们的老师。毕竟,我们都是从西方世界学会了现代银行和金融监管的科学。
那么老师究竟哪里错了?西方的金融监管者总是第一个告诉银行家们,“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风险”。但是事后来看,我们的老师反而忽视了他们自己的建议,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那些对于零售银行有效的传统的监管工具和监管流程,对于已经演化到批发银行的巨头来说,早已不适当。
这些批发银行都有大量的衍生产品负债,并且隐藏在不被监管的影子银行体系之中。
西方老师犯的第二个错误也是认识盲点导致的。他们没有意识到零售银行和批发银行的一个基本区别是委托代理问题。
从历史角度看,银行之所以被监管,是因为他们是公共存款的代理人,是连接储户与公司和个人借款人的桥梁。各国对零售银行的监管都很严格,并由政府提供明确的安全保障网络,因为倒闭会导致人心惶惶,并相互蔓延。
随着时间的演进,在激烈的竞争之下,传统的零售银行不能从利差中获取足够的利润,所以他们不得不尝试进入批发银行领域。他们把贷款打包成新的衍生品工具,然后通过出售获得资金,同时他们还进行自营交易。
慢慢地,他们不再完全是客户忠诚的代理人,更多时候是自己利益的代理人。这种巨大的变迁源于一种新的银行经营思潮的驱动——银行应该是全能的,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金融超市。
作为对比,西方监管者总是认为,不应该监管对冲基金,因为他们是投资者,用自己的账户和自己的钱进行交易,所以他们的倒闭不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然而,当投资银行用自己的账户交易时,他们实际上是在和客户竞争。他们究竟是代理人(应该被监管的),还是委托人(不应该被监管的)?
这里的确存在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冲突。没有人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合伙制提出质疑,因为如果商业银行因自营交易而亏损,那么损失是由合伙人承担的。但是,当投资银行成为上市公司,并且是一些衍生产品的发起人和做市商,那么他们的低资本充足率,就可能使整个金融体系非常脆弱。
政府应该为银行的自营交易担保吗?如果你接受这个观点,那政府为什么不为你我个人的自营交易提供担保?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为什么没有一个主要的大宗商品操盘手得到政府担保,反而一些投行获得了保护伞?而且,有些公司自营交易可获得政府担保和低利率贷款,而有些公司则不具备这些条件,这显然不是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现在并不是考虑到银行太大而不能倒闭,而要把银行按照《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进行拆分;真正的问题在于投资银行如果进行自营交易,那他们就不能利用公众的保护伞为自己赚取巨额利润。
最后,借用老子的名言,对于银行而言,赚大钱若烹小鲜,不能太过。 “上帝的银行家”忘了本,就不能怪政府对他们下手。■
作者为中国银监会首席咨询顾问和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和马来西亚大学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