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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像一粒饱满的种子,不由分说落进她的心里,她无法遏制那枝繁叶茂起来的忧伤。
1
覃铭说:等我们流浪过十三座城市,就停下来,我会给你现世安稳,相信我。
离笙相信他,覃铭所承诺的现世安稳就像一株开满洁白栀子花的树,牢牢地植根在她的心里,离笙只是想想,就有大片的芬芳跌宕起伏。覃铭宠她,爱她,带着她浪迹天涯,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不到8年,他们已经辗转了十二座城市。
刚刚抵达的这座城市是第十三座。
覃铭说的有道理,每一座城市都是一剂安抚旧伤的良药,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陌生的空气,总会让人忘掉一些什么。是的,每经过一座城市,积聚于离笙心头的伤痛就会被它吸附掉一部分,然后收拾行囊继续前行。多年了,离笙已经习惯了跟在覃铭身后流浪、辗转、疲于奔命,离笙觉得这就是命,她的命。
也是覃铭的命。
这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城市东郊有座大的广场,红心广场。抵达的第一天,覃铭就说,除夕一定带离笙去广场看烟花,据说,除夕夜放烟花是这个城市多年沿袭下来的传统,据说,每年除夕的烟火都很绚丽很夺目。
离笙乐了,说:好。
黄昏,在临时的安身之所简单安顿了一番,覃铭让离笙休息,说他出去就近买些蔬菜。一小时后,覃铭回来,他快速地走进逼仄的厨房,叮叮当当地做晚餐。那晚,他做了离笙最喜欢的麻辣鱼,辣椒放多了,呛得离笙流了泪。离笙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对覃铭说:我们结婚吧,这是第十三座城市,该停下来了。
覃铭拍拍离笙的头,翻身睡去,离笙小心翼翼地贴着他的背睡下,心里涌上了一层又一层莫名的荒凉。
2
转眼就到了除夕夜。街头巷尾噼里啪啦地响着爆竹的残音,踩着狼藉的爆竹碎屑,覃铭牵着离笙的手奔向红心广场,广场上已经聚集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家穿着新衣,脸上洋溢着喜庆的笑容,等着看第一颗烟花的升腾。
随着爆裂的声响,烟花腾空而起,是璀璨的橘色,在半空中开成漂亮的花朵状。离笙快乐地尖叫着去牵覃铭的手,却发现不知何时已不见了他。
离笙挤过喧闹的人群,从广场南到广场北,再到广场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覃铭的影子。离笙很白痴地想:难道他是故意将我丢了?但这怎么可能,就在前一晚,覃铭还狠狠地吻着她,一遍又一遍。
离笙问自己:你爱上这个男人了?她无从回答自己。不管爱不爱,现在问题是,短短一瞬的功夫,她居然弄丢了他。离笙像个丢失了糖果的孩子,在风里迷失了方向。
再也没有心情去欣赏此起彼伏的烟花表演,离笙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深夜的街头游走,孤魂一般。寒风凛冽,风里裹着浓浓的火药味,离笙打了一个喷嚏,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正在望着她。
离笙望着他,他望着离笙。时空仿佛停滞,离笙不知身在何处。
离笙伸手向男人借烟,装作很风尘的样子。他给了她一支,是骆驼。离笙接过来,放在鼻尖处狠狠嗅了一下,差点嗅出了眼泪。
后来的很多个白天黑夜,离笙总是想,是在看见周白的第一眼,自己就沦陷了的吧?他浑身洋溢着的那种阴柔,他骨头缝里往外散发着的那种致命阴郁,像一把利刃,直击离笙的心脏。
3
那晚,离笙像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在深冬的街头冻得瑟瑟发抖。良久,周白说:赶快回家吧,外面风寒露冷。
离笙又向他讨了支烟,狠狠吸一口,吐出徐徐烟雾:我不知道家在哪里。事实上,天生路盲的离笙,来这座城市虽已半月有余,但那条绕来绕去的弄堂,她真的找不到。
周白偏着头想了想,说:如果你不介意,可以暂时住在我那儿。
离笙当然不会介意,覃铭平白无故地扔掉她,他不就是不想履行当初的约定吗?他怎么可能娶她?任何一个有感情洁癖的男人,都不会娶一个和自己在一起,却并不爱自己的女人做老婆。离笙想,覃铭是怕了,所以他才义无反顾地将她扔在第十三座城市,自己独自离开。
离笙庆幸这晚碰到一个愿意收留自己的男人。此刻的她,已经没脑子去想会不会遇上色狼,甚至是人贩子。风刮得那么猛,夜又那么深,能有个去处该是万幸。
周白的家在闹市区,下层是一间通宵营业的超市。房间的装修很典雅,木质地板泛着莹润的光泽,橙色的窗帘,橙色的桌布。就连他给离笙拿的拖鞋,都是橙色的,上面绣着好看的卡通图案。一切都是崭新,丝毫没有使用过的痕迹。温暖就那样扑面而来。
陌生的夜,陌生的房间,隔壁陌生的男人。晚上,离笙睡在客房干净的床上,聆听着隔壁房间偶尔的酣声,彻夜无眠。回忆像一粒饱满的种子,不由分说落进她的心里,她无法遏制那枝繁叶茂起来的忧伤。
8年前的离笙,穿白棉布裙子,扎干净的马尾,眼神清澈得像两汪清泉,当所有女生都浓妆艳抹幻想着能与年级偶像沈白一晌贪欢之时,离笙却素面朝天,目不斜视。离笙天生的骄傲似一道蛊,吸引了众多男生,也阻拦了众多仰慕者。
就连盛气凌人的班花许芒都说:离笙像一枝带刺的玫瑰,谁也近身不得。只有离笙自己知道,她的心像一口井,而她,沉溺在井底,经年累月,无力翻身。
最终,她没有参加那年的高考,却在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清晨,跳上了南下的列车。
4
周白看离笙的眼神是那么炽烈,离笙忽略了他的眼神,像一朵卑微的太阳花,小心翼翼地开放着。寄人篱下本来就是低下的,更何况,离笙从周白无意落在桌上的名片得知,他还是本市一家著名建筑公司的老总。
那天周白去了公司,离笙揣了张地图悄悄出门,费劲周折找到了与覃铭曾经的住处。一个圆脸的女孩探出头来,惊讶地说:你是他女友?这间房子我已经租了,那个男的说自己急着要走。 离笙明白,覃铭是存心想要丢掉她的,这么多年来,她是他一个不大不小的负担,他照顾她,呵护她,宠爱她,但自始至终,她没对他说过一句我爱你。离笙知道,纵使8年前覃铭跟在自己身后跳上列车,纵使那时他爱着她,那么经年以后,她的不爱,也足以让他后退。
8年前,离笙暗恋沈白,覃铭却痴爱着离笙。一个看起来让人无奈的爱情俗套。这就是爱情的宿命吧。当离笙在火车上发现覃铭决绝地跟了来时,也是感动的,但不爱就是不爱,她没办法,只能跟着覃铭在城市间辗转,企图忘掉沈白,拔掉心里的一根刺。
那晚周白从外面回来,身上带着酒精的刺鼻味。因为酒精,周白破天荒一改绅士风度,他向离笙张开双臂:你不介意与我谈一场恋爱吧?
怎么会!离笙想都不愿多想,就扑进了周白的怀抱。烟丝在烟灰缸里嘶嘶地燃着,当周白俯下身子将吻层层叠叠地落在离笙的胸前时,离笙抬眼,看见了他胸口的那三颗朱砂痣。
有一颗朱砂痣的男人不足为奇,但三颗一溜儿排开的,就不能不让人暗暗称奇。那是一场汇聚了爱与恨的欢愉,情正浓爱亦浓之时,离笙叫出了声:沈白,是你么?
5
周白就是沈白。虽然一直以来,他就像挂在墙上的一幅沉默的油画,摇曳生姿,却又扑朔迷离。可离笙还是识破了他。
迷雾拨开,不过为时已晚,那场欢爱要了他的命。就在离笙叫出沈白两个字的时候,他答应了一声,人就软软地滑落了下去。他放在包里的诊断书清楚地写着,先天性心脏病。这个结局很好,至少替离笙撇清了作案的嫌疑。
几天后,离笙在这座城市的看守所见到了覃铭。他憔悴了许多,胡茬茂密,眼窝深陷。他将手从冰凉的栅栏里伸出来握住离笙的手,说:对不起,我不能兑现我的承诺,以后,你要一个人好好地过。
真相如暗礁一般浮出水面。原来,刚刚抵达这座城市的那天,覃铭出去买菜,正好与许芒狭路相逢。
8年来,离笙和覃铭在城市间流浪其实是一直在寻找许芒。许芒当初被嫉妒扭曲了理智,她以沈白和离笙的语气分头约了对方,并在沈白喝的水里偷放了迷药,在那个被欲望和无知蛊惑的夜晚,她用长焦镜头录下了那一幕,并在第二天将录影公之于众。
而离笙,虽然爱沈白,但爱亦有道,她憎恨以如此不堪的方式交付彼此。她此跌进了一口深井,生不如死。和沈白那次,离笙记住了他身上那三颗一溜儿排开的朱砂痣。
离笙的颓废厌世刺激了覃铭,他一怒之下一把火烧了沈白家的房子,然而那把火也令沈白面部严重毁容。
为自己爱的人亡命天涯,覃铭觉得这样的人生快意无比。但上苍有眼,终于在第十三座城市让覃铭遇见许芒,盛怒之下,他跟踪并寻找契机,为离笙出了恶气。覃铭没告诉离笙,让他下决心与许芒同归于尽的,是他在某天遇到了沈白,不对,彼时他应该叫周白。他们曾是好兄弟,单凭声音他就能认出。
覃铭知道,只要沈白活一天,离笙对沈白的爱就会保留一天。他觉得走过了那么多城市,自己是时候成全离笙了。
覃铭把惨烈的结局给了自己,把爱的希望给了离笙。他深深地凝望了离笙一眼,拖着重重的脚镣转身,向幽暗的通道走去。
从看守所回来后已是黄昏,离笙一口气买了几百块钱的烟花,一个人来到红心广场,奋力点燃了那些烟花。烟花璀璨着升腾起来,炫目的美,少顷,陡然陨落,徒留一地狼藉。
编辑:莫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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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铭说:等我们流浪过十三座城市,就停下来,我会给你现世安稳,相信我。
离笙相信他,覃铭所承诺的现世安稳就像一株开满洁白栀子花的树,牢牢地植根在她的心里,离笙只是想想,就有大片的芬芳跌宕起伏。覃铭宠她,爱她,带着她浪迹天涯,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不到8年,他们已经辗转了十二座城市。
刚刚抵达的这座城市是第十三座。
覃铭说的有道理,每一座城市都是一剂安抚旧伤的良药,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陌生的空气,总会让人忘掉一些什么。是的,每经过一座城市,积聚于离笙心头的伤痛就会被它吸附掉一部分,然后收拾行囊继续前行。多年了,离笙已经习惯了跟在覃铭身后流浪、辗转、疲于奔命,离笙觉得这就是命,她的命。
也是覃铭的命。
这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城市东郊有座大的广场,红心广场。抵达的第一天,覃铭就说,除夕一定带离笙去广场看烟花,据说,除夕夜放烟花是这个城市多年沿袭下来的传统,据说,每年除夕的烟火都很绚丽很夺目。
离笙乐了,说:好。
黄昏,在临时的安身之所简单安顿了一番,覃铭让离笙休息,说他出去就近买些蔬菜。一小时后,覃铭回来,他快速地走进逼仄的厨房,叮叮当当地做晚餐。那晚,他做了离笙最喜欢的麻辣鱼,辣椒放多了,呛得离笙流了泪。离笙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对覃铭说:我们结婚吧,这是第十三座城市,该停下来了。
覃铭拍拍离笙的头,翻身睡去,离笙小心翼翼地贴着他的背睡下,心里涌上了一层又一层莫名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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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除夕夜。街头巷尾噼里啪啦地响着爆竹的残音,踩着狼藉的爆竹碎屑,覃铭牵着离笙的手奔向红心广场,广场上已经聚集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家穿着新衣,脸上洋溢着喜庆的笑容,等着看第一颗烟花的升腾。
随着爆裂的声响,烟花腾空而起,是璀璨的橘色,在半空中开成漂亮的花朵状。离笙快乐地尖叫着去牵覃铭的手,却发现不知何时已不见了他。
离笙挤过喧闹的人群,从广场南到广场北,再到广场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覃铭的影子。离笙很白痴地想:难道他是故意将我丢了?但这怎么可能,就在前一晚,覃铭还狠狠地吻着她,一遍又一遍。
离笙问自己:你爱上这个男人了?她无从回答自己。不管爱不爱,现在问题是,短短一瞬的功夫,她居然弄丢了他。离笙像个丢失了糖果的孩子,在风里迷失了方向。
再也没有心情去欣赏此起彼伏的烟花表演,离笙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深夜的街头游走,孤魂一般。寒风凛冽,风里裹着浓浓的火药味,离笙打了一个喷嚏,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正在望着她。
离笙望着他,他望着离笙。时空仿佛停滞,离笙不知身在何处。
离笙伸手向男人借烟,装作很风尘的样子。他给了她一支,是骆驼。离笙接过来,放在鼻尖处狠狠嗅了一下,差点嗅出了眼泪。
后来的很多个白天黑夜,离笙总是想,是在看见周白的第一眼,自己就沦陷了的吧?他浑身洋溢着的那种阴柔,他骨头缝里往外散发着的那种致命阴郁,像一把利刃,直击离笙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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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离笙像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在深冬的街头冻得瑟瑟发抖。良久,周白说:赶快回家吧,外面风寒露冷。
离笙又向他讨了支烟,狠狠吸一口,吐出徐徐烟雾:我不知道家在哪里。事实上,天生路盲的离笙,来这座城市虽已半月有余,但那条绕来绕去的弄堂,她真的找不到。
周白偏着头想了想,说:如果你不介意,可以暂时住在我那儿。
离笙当然不会介意,覃铭平白无故地扔掉她,他不就是不想履行当初的约定吗?他怎么可能娶她?任何一个有感情洁癖的男人,都不会娶一个和自己在一起,却并不爱自己的女人做老婆。离笙想,覃铭是怕了,所以他才义无反顾地将她扔在第十三座城市,自己独自离开。
离笙庆幸这晚碰到一个愿意收留自己的男人。此刻的她,已经没脑子去想会不会遇上色狼,甚至是人贩子。风刮得那么猛,夜又那么深,能有个去处该是万幸。
周白的家在闹市区,下层是一间通宵营业的超市。房间的装修很典雅,木质地板泛着莹润的光泽,橙色的窗帘,橙色的桌布。就连他给离笙拿的拖鞋,都是橙色的,上面绣着好看的卡通图案。一切都是崭新,丝毫没有使用过的痕迹。温暖就那样扑面而来。
陌生的夜,陌生的房间,隔壁陌生的男人。晚上,离笙睡在客房干净的床上,聆听着隔壁房间偶尔的酣声,彻夜无眠。回忆像一粒饱满的种子,不由分说落进她的心里,她无法遏制那枝繁叶茂起来的忧伤。
8年前的离笙,穿白棉布裙子,扎干净的马尾,眼神清澈得像两汪清泉,当所有女生都浓妆艳抹幻想着能与年级偶像沈白一晌贪欢之时,离笙却素面朝天,目不斜视。离笙天生的骄傲似一道蛊,吸引了众多男生,也阻拦了众多仰慕者。
就连盛气凌人的班花许芒都说:离笙像一枝带刺的玫瑰,谁也近身不得。只有离笙自己知道,她的心像一口井,而她,沉溺在井底,经年累月,无力翻身。
最终,她没有参加那年的高考,却在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清晨,跳上了南下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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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白看离笙的眼神是那么炽烈,离笙忽略了他的眼神,像一朵卑微的太阳花,小心翼翼地开放着。寄人篱下本来就是低下的,更何况,离笙从周白无意落在桌上的名片得知,他还是本市一家著名建筑公司的老总。
那天周白去了公司,离笙揣了张地图悄悄出门,费劲周折找到了与覃铭曾经的住处。一个圆脸的女孩探出头来,惊讶地说:你是他女友?这间房子我已经租了,那个男的说自己急着要走。 离笙明白,覃铭是存心想要丢掉她的,这么多年来,她是他一个不大不小的负担,他照顾她,呵护她,宠爱她,但自始至终,她没对他说过一句我爱你。离笙知道,纵使8年前覃铭跟在自己身后跳上列车,纵使那时他爱着她,那么经年以后,她的不爱,也足以让他后退。
8年前,离笙暗恋沈白,覃铭却痴爱着离笙。一个看起来让人无奈的爱情俗套。这就是爱情的宿命吧。当离笙在火车上发现覃铭决绝地跟了来时,也是感动的,但不爱就是不爱,她没办法,只能跟着覃铭在城市间辗转,企图忘掉沈白,拔掉心里的一根刺。
那晚周白从外面回来,身上带着酒精的刺鼻味。因为酒精,周白破天荒一改绅士风度,他向离笙张开双臂:你不介意与我谈一场恋爱吧?
怎么会!离笙想都不愿多想,就扑进了周白的怀抱。烟丝在烟灰缸里嘶嘶地燃着,当周白俯下身子将吻层层叠叠地落在离笙的胸前时,离笙抬眼,看见了他胸口的那三颗朱砂痣。
有一颗朱砂痣的男人不足为奇,但三颗一溜儿排开的,就不能不让人暗暗称奇。那是一场汇聚了爱与恨的欢愉,情正浓爱亦浓之时,离笙叫出了声:沈白,是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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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白就是沈白。虽然一直以来,他就像挂在墙上的一幅沉默的油画,摇曳生姿,却又扑朔迷离。可离笙还是识破了他。
迷雾拨开,不过为时已晚,那场欢爱要了他的命。就在离笙叫出沈白两个字的时候,他答应了一声,人就软软地滑落了下去。他放在包里的诊断书清楚地写着,先天性心脏病。这个结局很好,至少替离笙撇清了作案的嫌疑。
几天后,离笙在这座城市的看守所见到了覃铭。他憔悴了许多,胡茬茂密,眼窝深陷。他将手从冰凉的栅栏里伸出来握住离笙的手,说:对不起,我不能兑现我的承诺,以后,你要一个人好好地过。
真相如暗礁一般浮出水面。原来,刚刚抵达这座城市的那天,覃铭出去买菜,正好与许芒狭路相逢。
8年来,离笙和覃铭在城市间流浪其实是一直在寻找许芒。许芒当初被嫉妒扭曲了理智,她以沈白和离笙的语气分头约了对方,并在沈白喝的水里偷放了迷药,在那个被欲望和无知蛊惑的夜晚,她用长焦镜头录下了那一幕,并在第二天将录影公之于众。
而离笙,虽然爱沈白,但爱亦有道,她憎恨以如此不堪的方式交付彼此。她此跌进了一口深井,生不如死。和沈白那次,离笙记住了他身上那三颗一溜儿排开的朱砂痣。
离笙的颓废厌世刺激了覃铭,他一怒之下一把火烧了沈白家的房子,然而那把火也令沈白面部严重毁容。
为自己爱的人亡命天涯,覃铭觉得这样的人生快意无比。但上苍有眼,终于在第十三座城市让覃铭遇见许芒,盛怒之下,他跟踪并寻找契机,为离笙出了恶气。覃铭没告诉离笙,让他下决心与许芒同归于尽的,是他在某天遇到了沈白,不对,彼时他应该叫周白。他们曾是好兄弟,单凭声音他就能认出。
覃铭知道,只要沈白活一天,离笙对沈白的爱就会保留一天。他觉得走过了那么多城市,自己是时候成全离笙了。
覃铭把惨烈的结局给了自己,把爱的希望给了离笙。他深深地凝望了离笙一眼,拖着重重的脚镣转身,向幽暗的通道走去。
从看守所回来后已是黄昏,离笙一口气买了几百块钱的烟花,一个人来到红心广场,奋力点燃了那些烟花。烟花璀璨着升腾起来,炫目的美,少顷,陡然陨落,徒留一地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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