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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撤回权的正当性基础在于救济特殊合同情形下消费者的意思表示不自由,这种意思表示不自由是由特殊合同情形决定的。当前的实然立法中,我国的消费者撤回权仅远程交易撤回权一种。在完善现有的远程交易消费者撤回权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可以从消费者撤回权适用范围之扩张、消费者撤回权与民法理论构造之衔接两个方面继续架构和完善我国的消费者撤回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