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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架子上拿下一瓶无色的液体,上面有个不起眼的白色标签,标示着胜利金酒。这瓶酒散发出一股恶心的油味儿,就像中国米酒一样。温斯顿倒出几乎装满一茶杯的分量,让自己鼓起勇气接受冲击,然后把酒当成一剂药方一口吞下。瞬间他的脸就变成深红色,泪水涌出他的双眼。这玩意儿就像硝酸,更过分的是,你咽下去时会觉得有人拿着橡胶棍敲你的后脑勺。然而到了下一刻,他腹中的灼烧感就平息下去,世界开始看起来比较令人愉快了。”
当我第一次认真喝下没有经过任何调制的纯金酒的时候,仿佛《1984》里的温斯顿附体—脸都要皱成一团,手指缩起来。唯一的差别在于,我始终没能等来比较愉快的“下一刻”。
是的,直接喝金酒,非常挑战味觉,乔治·奥威尔了解这种烈酒喝起来的痛苦,像极了酒精里加了香料的味道。
事实上,金酒也确实是这么酿造的:往高度酒精里加点杜松子等香料,二次蒸馏出来。所以金酒也叫“杜松子酒”。
就是这种喝起来无异于自我折磨的酒,曾经风靡荷兰与英国。18世纪最流行时期,伦敦每五户人家就有一家金酒馆,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意识不清的醉鬼。据当时的杂志记载,甚至有人站在波涛汹涌的河流中央,推销金酒。到了这种程度,不能不怀疑人类的痛苦是不是真的比海更深。
中国人不熟悉金酒,但真的没喝过的人恐怕不多。只要曾经失恋过、时髦过、文艺过、好奇过,总是逃不开一杯鸡尾酒,一杯长岛冰茶、新加坡司令、金汤力、马蒂尼……金酒,就是这些鸡尾酒的心脏。
平民的解药
买醉不需要理由,只需要一个时机。对英国平民来说,光荣革命中,他们迎来的荷兰执政威廉就是那个时机。
说来有趣,17世纪英国的王政复辟时期,英国贵族纷纷从法国逃回,顺便带回了香槟、味美思和白兰地,它们成了贵族的饮品。但法国化了的贵族没有受到信任,光荣革命爆发,英国君主被流放法国,威廉和玛丽从荷兰而来,带来了在荷兰盛行的金酒。
然而,金酒的流行不像如今—某领导在某地方走马上任,于是他爱喝的酒、爱抽的烟,就立马跟着风行起来—金酒的流行,更符合经济学原理:便宜,和啤酒差不多。
18世纪最流行时期,伦敦每五户人家就有一家金酒馆。
在尚未工业化的时代,粮食问题始终存在,搞不好要闹饥荒。怎么调节好粮食的产量,是君主头疼的大事。
酒是用粮食酿造的,只有让农民放心地种粮食,有多余的粮食,才会有酿酒的余地。这样,既可以为正常年份里剩余的粮食找到巨大的市场,也会在遇到粮食歉收时,有多余的粮食弥补空缺。
这就是威廉解决粮食问题的办法—推动金酒在英格兰流行,放弃管制,完全免税,谁想蒸馏,就可以蒸馏,同时,禁止从法国进口白兰地。这么做后,金酒也就在下层中风行了。当时,伦敦常见的酒馆广告会这样写:“一分钱喝个饱,两分钱喝个倒,穷小子来喝酒,一分钱也不要。”
贫民窟和棚户区爱极了金酒。生活不愉快吗?来杯金酒。妻子出轨了吗?来杯金酒。被老板骂了吗?也来杯金酒。随时随地,都可以来杯金酒。没有金酒,活不下去,喝了金酒,至少能醉着活下去。
当时的酒精度数与现在不同,大约相当于如今的2倍。也就是说,现在普遍酒精度40%的金酒,放在过去,能达到80%。这么一口下去,无异于直接喝酒精了,现在很少有人敢如此尝试。
然而,就是这么烈的酒,英国底层不仅爱喝,还能喝。据说,当时的人们一般能喝几品脱,一品脱大约半升。
我曾经听到一个人说起自己喝90%度数酒的体验,那感觉,仿佛胸口被人打了一拳,若果真如此,那喝下几品脱的金酒,岂不相当于被泰森来了顿暴击。
这么无节制地喝,当然会喝出事情。在金酒馆里喝死的、喝多了在主人家里乱搞的、误把婴儿当作木头扔进火堆的,层出不穷。
从醉死到失序,个人的一小步,变成社会的一大步。当朱迪丝·迪福尔这个贫穷女人出现,“荷兰人的勇气”变成了“毁掉母亲的罪魁祸首”,金酒的历史注定要被改写了。
当时,迪福尔为了喝金酒,想要卖掉她女儿的衣服来换钱,最后竟然把女儿勒死。这件事之后,社会对金酒的憎恨空前高涨,直接导致了1736年的金酒法案,政府开始对金酒的销售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
酒精狂热一时无法降温,社会还在偷偷摸摸地买卖金酒。后来,政府又陆续通过更多的法案,直到金酒的消费开始减少,魅力逐渐消失,这一“平民时尚”也终于走向消亡。
鸡尾酒的心脏
比起酒量,今人怕是大不如前人。现代人文艺多了,也讲究多了,要喝得更好,而不是喝得更多。所以,金酒的消费方式大大改变,它作为鸡尾酒的重要基酒,活在鸡尾酒的心中,是永远也抽不走的灵魂。
喝鸡尾酒很讲氛围,你简直无法想象在弥漫着烧烤烟气的夏夜,一堆人吵吵嚷嚷地以鸡尾酒干杯欢庆。
相反,它应该在下面这种环境:温沉的雨夜,幽暗的酒吧,不要太吵闹,客人看起来各怀心事的样子,酒保熟练地摇杯,酒客安安静静地用长岛冰茶的杯数丈量自己的悲伤程度,心里还要唱起杨千嬅的歌:“要是回去,没有止痛药水,拿来长岛冰茶换我半晚安睡,十年后或现在失去,反正到最尾也唏嘘,够绝情我都赶我自己出去。”
正如一千个酒吧就有一千种长岛冰茶,世上没有两种完全相同的鸡尾酒调法。我喝过的长岛冰茶也各有风味,有的味儿偏可乐,有的真的是在喝酒。
金汤力没有那么多情感故事,却是我最爱的鸡尾酒。据说,英国女王最爱的鸡尾酒也是金汤力,每天午餐前会喝上一点。
它的发明起初是治疟疾用的,为了把苦涩难喝的奎宁送入口中,19世纪的英国配给士兵金酒饮用,后来干脆将金酒混入水、糖、青柠以及奎宁,美味的金汤力就此诞生。
同一款金汤力,也有多种调法。一般的是在酒杯里先加满冰块,再倒入金酒,然后加入适量汤力水,用汤匙搅拌,最后依个人喜好用柠檬片、小黄瓜薄片或粉红胡椒装饰。
汤力水很容易买到。我在大学时曾一度迷上它的味道,在冰箱里冻了冰块,成箱买回汤力水、果汁和金酒,晚上无事时就汤力加金酒,需要写文章就汤力加果汁,最是夏夜爽快。
红红的“新加坡司令”,是鸡尾酒中的“东洋神秘之地”。它是原籍海南岛的严崇文酒保在20世纪初发明的,当时他为新加坡的莱佛士酒店工作,应女顾客的要求改良琴汤尼而来。它口感酸甜,后来如它的颜色那般,一炮而红。
如今,“新加坡司令”在狮城依然很受欢迎,新加坡航空公司的航班中也都提供。友人从新加坡来,也会以这款鸡尾酒相赠。
鸡尾酒千千万,可盐可甜,可浪漫可消愁。它或许是如今酒类里最多样、最包容的种类,对于热爱生活者来说,实在不可辜负。
现在,就去喝一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