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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国实践中出现的政治协商现象定义为协商民主已获得广泛共识。协商民主作为西方概念以自由民主为语境,并不能准确反映中国政治协商实践的本质。实践中出现的“政治协商现象”,其理论前提是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适应政治发展新形势的表现形式,对这些“政治协商现象”的分析应坚持政治学话语建构的实践取向,以党的执政理论资源为基础,生成立足本土经验的“协商性人民民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