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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及相关执业准则指南,为广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小型企业审计业务提供了相应的规范和指导意见。但上述准则体系比较原则,注册会计师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做到恰当运用,以提高执业质量,最大限度地规避执业风险,是摆在我们注册会计师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对中注协有关审计准则的学习体会认为,事务所在从事小型企业审计业务时至少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