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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评议考核是行政执法责任制中最关键的环节。但由于立法缺乏专门性,评议考核主体单一,评议考核内容不统一且抽象,评议考核方法落后等问题的存在,导致评议考核的结果往往难以真正反映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主要应通过确立新的“以公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加快相关立法专门化的步伐,引入外部评议,进行考核内容的标准化和体系化建设,实现考核方法的多样化和信息化等途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