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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环保部获悉,由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发布。《规定》严禁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等。《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