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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义利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很受重视的文化现象,中国思想史上关于“义利之辨”的讨论,从春秋时期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考察和发掘传统义利文化的内涵,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总结出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无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还是促进经济社會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义利之辨;义利观;现代意义
以重义轻利、义利并重为代表的传统义利观,追求道德完善和理想人格,追求“君子好财,取之有道”的价值取向,并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重,必要时放弃个人利益,这些内涵都是我们现代所需要的。同时,传统的义利观的思想对于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潮流中,正确处理道德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有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梳理并反思中国传统义利观 ,挖掘其现代价值,并弘扬其中的优秀精神。
意义一:“义“作为立人之本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需要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首先是做人,然后才是做事。义就是做人的规范,表明人的尊严和崇高精神。“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1]。当然,“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有其独特的含义和内容。当今所说的义已不再是儒家规定的符合纲常名教的行为,而是指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我们强调义对利的优先性,坚持义为上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导向,把强烈的道德理想主义追求融入现实生活中。
首先,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容许有破坏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存在。今天,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社会,对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义”,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社会主义的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当然,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我们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就是鼓励人们在为社会多做贡献的前提下,使个人利益得到较大的满足。但是,当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有矛盾时,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且,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必要时个人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
其次,当然我们要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由于市场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会过多强调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这就有可能把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对立起来,发展为极端个人主义。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只讲个人利益,不讲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了个人的私利,他们敢制造各种各样的假货,伤害人民,伤害国家;为了私欲,他们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真是为了个人,无所不为,无不敢为。极端个人主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着重反对的,大家以义为先,共同努力和约束,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
意义二:“利”服从“义”
“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2] ,这正体现了利服从义的思想。这就是说在我们面对义利选择的时候,要把义放在第一位,面对利的时候要考虑是否合乎义,根据义来取舍利。当然并不是不让我们追求个人利益,而是对于个人的正当利益要尽可能满足,不该得到的不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3],这就是要求我们要利服从义。
首先,见义勇为。这就是要求我们面对利要根据义来取舍,在危难关头要不惜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来实现义,也就是舍生取义。从广义上讲 , 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等都是见义勇为的表现。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是道德高尚的表现;也是为了国家、集体利益放弃个人私利的崇高精神;见死不救是不义之举,应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谴责。
其次,热爱祖国。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中华儿女优秀的传统美德,是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是我们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在今天,我们继承爱国主义的传统,第一,我们要对我们国家忠诚和热爱,拥护国家和党的一切领导、指示和纲领。第二,坚定社会主义理想,在对外开放和对外交往活动中,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尊严,不为个人私利而丧权辱国。第三,对于有破坏国家尊严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第三,无私奉献。这就要求我们为共产主义理想,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人民的幸福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因为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需要有超乎常人的高尚品德的先进人物来带领和感召人们对社会,对人民做贡献。而这种贡献不论大小、多少、在什么岗位上所做的,需要的是这种品德和精神。
意义三:坚持重义举才的用人原则
“义以为上”不仅是一种价值取向,也是理想人格的内在要求。传统义利观主张对不义之人弃而不用,不给他相应的社会地位,视之为小人。在不同阶级、不同社会,往往有各自的含义、标准,但对品德高尚的人,不管贫贱,不管有没有关系,都会重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固然重要,但是精神品德也有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坚持重义举才的用人原则。
首先,不空谈义。不空谈义,而是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实行义,把义落在做上。当今,我们要牢牢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大力发展生产力,放开手脚,努力创造,勤劳致富,根据自己的才能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次,谋利要取之有道。这“道”是道理、规律、法则、道德、道义。当然,市场经济有他固然的缺陷,每个人都有想挣钱的欲望,但是我们在牟利的时候每个人要遵循“道”,人人都为社会公平的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那么,不仅能保证市场的正常公平发展,而且还能创造稳定、协调、有序的环境。
第三,反对见利忘义。见利忘义的一个典型表现是一切向钱看,拜金主义。拜金主义者就是用金钱衡量一切,用金钱作为评判人的价值、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唯一准则。为了追求金钱,可以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为了追求金钱,可以完全不要尊严、贞操、良心,这势必要损害國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这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
注释:
[1] 梁启雄.荀子简释[M].北京:中华书局, 1983. 109.
[2] 方克立.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193.194页
[3] 方克立.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193.197页
【关键词】:义利之辨;义利观;现代意义
以重义轻利、义利并重为代表的传统义利观,追求道德完善和理想人格,追求“君子好财,取之有道”的价值取向,并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重,必要时放弃个人利益,这些内涵都是我们现代所需要的。同时,传统的义利观的思想对于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潮流中,正确处理道德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有重要作用。因此,我们要梳理并反思中国传统义利观 ,挖掘其现代价值,并弘扬其中的优秀精神。
意义一:“义“作为立人之本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需要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首先是做人,然后才是做事。义就是做人的规范,表明人的尊严和崇高精神。“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1]。当然,“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有其独特的含义和内容。当今所说的义已不再是儒家规定的符合纲常名教的行为,而是指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我们强调义对利的优先性,坚持义为上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导向,把强烈的道德理想主义追求融入现实生活中。
首先,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容许有破坏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存在。今天,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社会,对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有着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义”,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社会主义的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当然,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我们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就是鼓励人们在为社会多做贡献的前提下,使个人利益得到较大的满足。但是,当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有矛盾时,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且,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必要时个人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
其次,当然我们要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由于市场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会过多强调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这就有可能把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对立起来,发展为极端个人主义。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只讲个人利益,不讲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了个人的私利,他们敢制造各种各样的假货,伤害人民,伤害国家;为了私欲,他们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真是为了个人,无所不为,无不敢为。极端个人主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着重反对的,大家以义为先,共同努力和约束,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经济环境。
意义二:“利”服从“义”
“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2] ,这正体现了利服从义的思想。这就是说在我们面对义利选择的时候,要把义放在第一位,面对利的时候要考虑是否合乎义,根据义来取舍利。当然并不是不让我们追求个人利益,而是对于个人的正当利益要尽可能满足,不该得到的不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3],这就是要求我们要利服从义。
首先,见义勇为。这就是要求我们面对利要根据义来取舍,在危难关头要不惜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来实现义,也就是舍生取义。从广义上讲 , 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等都是见义勇为的表现。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是道德高尚的表现;也是为了国家、集体利益放弃个人私利的崇高精神;见死不救是不义之举,应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谴责。
其次,热爱祖国。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中华儿女优秀的传统美德,是对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是我们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在今天,我们继承爱国主义的传统,第一,我们要对我们国家忠诚和热爱,拥护国家和党的一切领导、指示和纲领。第二,坚定社会主义理想,在对外开放和对外交往活动中,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尊严,不为个人私利而丧权辱国。第三,对于有破坏国家尊严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第三,无私奉献。这就要求我们为共产主义理想,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人民的幸福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因为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需要有超乎常人的高尚品德的先进人物来带领和感召人们对社会,对人民做贡献。而这种贡献不论大小、多少、在什么岗位上所做的,需要的是这种品德和精神。
意义三:坚持重义举才的用人原则
“义以为上”不仅是一种价值取向,也是理想人格的内在要求。传统义利观主张对不义之人弃而不用,不给他相应的社会地位,视之为小人。在不同阶级、不同社会,往往有各自的含义、标准,但对品德高尚的人,不管贫贱,不管有没有关系,都会重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固然重要,但是精神品德也有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坚持重义举才的用人原则。
首先,不空谈义。不空谈义,而是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实行义,把义落在做上。当今,我们要牢牢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大力发展生产力,放开手脚,努力创造,勤劳致富,根据自己的才能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次,谋利要取之有道。这“道”是道理、规律、法则、道德、道义。当然,市场经济有他固然的缺陷,每个人都有想挣钱的欲望,但是我们在牟利的时候每个人要遵循“道”,人人都为社会公平的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那么,不仅能保证市场的正常公平发展,而且还能创造稳定、协调、有序的环境。
第三,反对见利忘义。见利忘义的一个典型表现是一切向钱看,拜金主义。拜金主义者就是用金钱衡量一切,用金钱作为评判人的价值、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唯一准则。为了追求金钱,可以不择手段,唯利是图;为了追求金钱,可以完全不要尊严、贞操、良心,这势必要损害國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这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
注释:
[1] 梁启雄.荀子简释[M].北京:中华书局, 1983. 109.
[2] 方克立.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193.194页
[3] 方克立.中国哲学与辩证唯物主义[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 193.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