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村民郭某原是某信用社代办站的代办员,但在信用社撤销该代办站后,郭某采取伪造、私刻公章等方式,继续以信用社代办站代办员的身份,利用储户自填的存款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笔,金额14.078万元.2004年5月,虽然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郭某批捕,但是因此造成的村民资金损失和信用社的信誉损害却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