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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社会矛盾,古代朝廷往往对于大多数已发现、未发现的犯罪行为都予以赦免,即“大赦”。由于赦免范围广大,表示皇帝的恩德,又称之为“德音”。
最早见于史册的赦令是《春秋》所载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2年),“春王正月,肆大眚”(“春”是季节,“王”指周文王,“王正月”即周王朝所定的正月;“肆眚”即赦免罪人)。而“大赦”之名据《史记·秦本纪》,始于秦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秦始皇从不赦免罪人,而汉朝吸取教训,将大赦作为缓和社会矛盾的手段,凡皇帝践祚(登基)、改元(更改年号)、立皇后或太子,甚至上帝冠、郊祀、封禅、巡狩、出现祥瑞或灾异现象等都要颁布大赦令。改朝换代是“与民更始”,新帝登基要“荡涤积弊”,皇帝结婚生子需“普天同庆”,打了胜仗要显示“皇朝武功”,发生灾荒要“罪己宽民”,有了祥瑞吉兆要“奉天承运”,这些都是施行大赦的理由。如《汉书·宣帝纪》便记载有“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大赦天下”。
历史上,两汉总共发布大赦令186次,平均2.24年一次。大赦最频繁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多达428次,两晋平均1.35年一次,南朝平均1.22年一次。但频繁滥赦,会大大降低法律的权威,所以每当王朝统治力量比较强大时,大赦就会较节制,这是因为统治者不再需要将大赦作为缓和统治危机的手段。
最早见于史册的赦令是《春秋》所载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2年),“春王正月,肆大眚”(“春”是季节,“王”指周文王,“王正月”即周王朝所定的正月;“肆眚”即赦免罪人)。而“大赦”之名据《史记·秦本纪》,始于秦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秦始皇从不赦免罪人,而汉朝吸取教训,将大赦作为缓和社会矛盾的手段,凡皇帝践祚(登基)、改元(更改年号)、立皇后或太子,甚至上帝冠、郊祀、封禅、巡狩、出现祥瑞或灾异现象等都要颁布大赦令。改朝换代是“与民更始”,新帝登基要“荡涤积弊”,皇帝结婚生子需“普天同庆”,打了胜仗要显示“皇朝武功”,发生灾荒要“罪己宽民”,有了祥瑞吉兆要“奉天承运”,这些都是施行大赦的理由。如《汉书·宣帝纪》便记载有“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大赦天下”。
历史上,两汉总共发布大赦令186次,平均2.24年一次。大赦最频繁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多达428次,两晋平均1.35年一次,南朝平均1.22年一次。但频繁滥赦,会大大降低法律的权威,所以每当王朝统治力量比较强大时,大赦就会较节制,这是因为统治者不再需要将大赦作为缓和统治危机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