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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责任观的反思尤其是对新公共管理的行政责任观的批评,新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行政责任观。新公共服务的行政责任观并没有把行政责任问题简单化地看待,相反,新公共服务承认责任问题的复杂性,认为公共行政官员即便是在涉及复杂价值判断和重叠规范的情况下也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竭诚为公民提供服务,这就是新公共服务行政责任观的核心理念。新公共服务的责任观无疑对我国责任政府的构建有着深刻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