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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48所(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4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5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涵盖了三个层次,即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可以说,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学校办学体制多样化形式的一种有益探索,已经成为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但是,中外合作办学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若干问题,其办学优势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其中,如何明晰中外合作办学的目标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首要前提。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及其问题
1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主要体现在2003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中。《条例》第1条明确规定:“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可见,政府支持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又规定了政府鼓励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条例》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其他条款中也有体现。其二,满足国内对教育的需求。《条例》第5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条例》第2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表明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为了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是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其三,促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实施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这条规定体现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分配上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
2 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存在的问题
(1)目标范围狭窄。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直接吸收了一定数量的外资投入,改善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办学条件。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了部分教育需求,有利于培养国际化的人才,是我国直接培养急需的国际化人才的一条捷径。但从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来看,仅仅上述三个目标不能涵盖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教育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三个政策目标内涵不够丰富,另一方面,没有指明引进后的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尤其是没有体现出中外合作办学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2)具体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性。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目标缺乏具体措施予以支持,或者提出的措施无目标可循。
中外合作办学中政府政策功能的实现源于政策目标的切实可行,然而从中外合作办学这几年的实践中不难发现,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的配套细则。如国家鼓励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但没有制定具体的相关政策,引导国外教育机构与西部地区高校合作办学,也没有对参加合作办学的西部地区高校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国家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但缺乏具体的相关政策来引导举办这一类的专业。
从《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种种具体措施来看,仅有少数几项能够将具体措施与特定政策目标联系起来,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目标给予支持,这些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就容易令人怀疑,进而影响到具体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构建中外合作办学的层次性政策目标体系
在我国今后的教育发展中,中外合作办学将大有可为。根据《条例》,我国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目标是“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交流与合作的含义是指除了把教育资源“引进来”,还应当强调“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从最终发展目标看,“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最终目标是国际化”。其具体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仅是现有的主要政策目标,也将是我国今后中外合作办学长期的发展目标。首先,这是政策目标稳定性的要求。政策目标必须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引进国外教育资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今后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重要目标,只是不同时期人们对优质资源的认识有所不同而已。就目前而言,有学者指出,“优质教育资源”是指“世界范围内具有先进的教育水平、并能保持一定领先优势的教育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概念资源的综合”。其次,从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真正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很有限,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任重而道远。
2 满足我国教育需求
中外合作办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弥补教育供给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对教育的需求。首先,中外合作办学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和选择性,部分满足了教育消费者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我国目前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不同程度地覆盖了除义务教育领域以及特殊教育领域之外的所有教育层次,增加了受教育机会,满足了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和学习需要。其次,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引进资金和国外先进高效的管理方式,拓宽了教育筹资渠道。教育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和高效率的教育管理方式对于当前我国国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中外合作办学使学生能够以较低的费用接受国外较为优质的教育,节约成本。
3 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国家应该按照既定目标配置教育资源,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入、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管、教育资源的整合、不良发展的控制、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努力,发挥对市场的监管作用,使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实现我国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首先,确立教育资源在各层次上的合理配置的政策目标。我国目前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不同程度地覆盖了除义务教育以及特殊教育领域之外的所有教育层次。然而,就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整体发展而言,各层次发展不均衡,缺乏政策的有效指引。其次,把促进学科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合理配置作为一项目标,鼓励引进急需的学科专业,抑制重复引进。最后,在政策的选择上,还要考虑地域因素,把教育资源地域上的合理配置作为一项具体的政策目标,引导和鼓励根据地域特色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2)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部分。肩负着实现教育公平的重任。所谓的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主要包括公平和公开两部分。
第一,把引进的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作为一项政策目标。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把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来,政府支持的目标还应该关注资源的公平分配,而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当前,人们对高质量、高层次教育的需求远大于现实的教育供给,在这种卖方市场中,如果任由市场来调节,尽管会带来竞争,促进效率的提高,但必然会诱发教育的垄断行为:学校(特别是办学水平较好、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通过较高的教育收费抑制教育需求,从中营利甚至获取垄断利润,由此形成许多教育不平等现象。”因此,应引导和鼓励中外合作办学面向国内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低收入群体招收学生。
第二,把信息公开在政策目标中加以明确。在信息时代,为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的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搜集和公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信息不对称问题会抑制中外合作办学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在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中应强调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 提高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开展国际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此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1)鼓励高校通过中外合作参与国际竞争。把提高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一个目标,是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必然要求。1995年WTO的《教育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教育界定为第五个服务贸易领域,国际性教育进入到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和“跨境教育”时代。作为我国“跨境教育”主要方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应该把国际竞争力作为一个政策目标,来应对“跨境教育”作为国际贸易竞争这一趋势。
(2)把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质量的提高作为一项政策目标。中外合作办学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其显著优势就是能迅速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它能够优化教育课程,改进教育方法。使大学教育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等等。在国际合作办学中,除了政府的调控外,更多的要遵从国际市场上的“优胜劣汰”法则,教育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所输出、输入的高等教育质量。因此,我们必须把质量问题作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政策目标来加以落实。
(3)扩大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把扩大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作为一项政策目标,使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个体向一定规模发展,培育更多的具备实力和规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更重要的是,中外合作办学宏观上要进一步发展,扩大开放,形成规模,才能在国际教育竞争中彰显出国际竞争力。
5 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
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提高本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是很多国家确立的教育目标。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目标定位,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把“走出去”的合作办学纳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视野。目前,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传播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是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信任和尊重的重要途径。因此,积极开发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让中华文明走出国门,提升我国的教育国际影响力,不失为明智之举。
(2)增强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的一个长远之计,是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使我国的教育达到领先国际的教育水平,并创造出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果。我们能否吸引和培养国际知名的教育大师和专家学者;我们的学校尤其是高等院校能否逐步形成一些国际知名的教育品牌,是衡量我国的教育在国际上是否具有强大而持久的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3)把吸引国外留学生作为一项政策目标。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另一个因素是重新界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目前的《条例》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位,重在强调在中国境内以招收中国学生为主。这还是一个“引进”的思维,没有转变到“走出去”扩大国际影响的思维上来。这一点上,马来西亚在跨国高等教育方面取得的成功值得我们借鉴。“马来西亚以跨国高等教育输入国为其主要特色,但是其明显的发展趋势则是由教育输出大国向教育输入国转变,并最终向成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方向不断努力。事实也证明它在举办合作办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距离其目标越来越近,其中跨国高等教育的中转站身份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应把招生对象扩大到外国留学生,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中国留学,不仅使他们能感受到中国文化的魅力,扩大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还能使学校参与国际竞争,增加外汇收入,减少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中的逆差。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及其问题
1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
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主要体现在2003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中。《条例》第1条明确规定:“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可见,政府支持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又规定了政府鼓励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条例》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其他条款中也有体现。其二,满足国内对教育的需求。《条例》第5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条例》第2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表明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为了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是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其三,促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实施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国家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这条规定体现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分配上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
2 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存在的问题
(1)目标范围狭窄。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直接吸收了一定数量的外资投入,改善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办学条件。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了部分教育需求,有利于培养国际化的人才,是我国直接培养急需的国际化人才的一条捷径。但从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来看,仅仅上述三个目标不能涵盖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教育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三个政策目标内涵不够丰富,另一方面,没有指明引进后的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尤其是没有体现出中外合作办学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2)具体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性。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目标缺乏具体措施予以支持,或者提出的措施无目标可循。
中外合作办学中政府政策功能的实现源于政策目标的切实可行,然而从中外合作办学这几年的实践中不难发现,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缺乏可操作的配套细则。如国家鼓励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但没有制定具体的相关政策,引导国外教育机构与西部地区高校合作办学,也没有对参加合作办学的西部地区高校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国家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但缺乏具体的相关政策来引导举办这一类的专业。
从《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种种具体措施来看,仅有少数几项能够将具体措施与特定政策目标联系起来,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目标给予支持,这些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就容易令人怀疑,进而影响到具体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构建中外合作办学的层次性政策目标体系
在我国今后的教育发展中,中外合作办学将大有可为。根据《条例》,我国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目标是“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交流与合作的含义是指除了把教育资源“引进来”,还应当强调“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从最终发展目标看,“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最终目标是国际化”。其具体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仅是现有的主要政策目标,也将是我国今后中外合作办学长期的发展目标。首先,这是政策目标稳定性的要求。政策目标必须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引进国外教育资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今后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重要目标,只是不同时期人们对优质资源的认识有所不同而已。就目前而言,有学者指出,“优质教育资源”是指“世界范围内具有先进的教育水平、并能保持一定领先优势的教育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概念资源的综合”。其次,从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真正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很有限,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任重而道远。
2 满足我国教育需求
中外合作办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弥补教育供给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对教育的需求。首先,中外合作办学增加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和选择性,部分满足了教育消费者的多样化教育需求。我国目前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不同程度地覆盖了除义务教育领域以及特殊教育领域之外的所有教育层次,增加了受教育机会,满足了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和学习需要。其次,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引进资金和国外先进高效的管理方式,拓宽了教育筹资渠道。教育投资渠道的多样化和高效率的教育管理方式对于当前我国国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中外合作办学使学生能够以较低的费用接受国外较为优质的教育,节约成本。
3 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国家应该按照既定目标配置教育资源,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入、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管、教育资源的整合、不良发展的控制、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努力,发挥对市场的监管作用,使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实现我国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首先,确立教育资源在各层次上的合理配置的政策目标。我国目前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经不同程度地覆盖了除义务教育以及特殊教育领域之外的所有教育层次。然而,就目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整体发展而言,各层次发展不均衡,缺乏政策的有效指引。其次,把促进学科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合理配置作为一项目标,鼓励引进急需的学科专业,抑制重复引进。最后,在政策的选择上,还要考虑地域因素,把教育资源地域上的合理配置作为一项具体的政策目标,引导和鼓励根据地域特色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2)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一部分。肩负着实现教育公平的重任。所谓的公平配置教育资源主要包括公平和公开两部分。
第一,把引进的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作为一项政策目标。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把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来,政府支持的目标还应该关注资源的公平分配,而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当前,人们对高质量、高层次教育的需求远大于现实的教育供给,在这种卖方市场中,如果任由市场来调节,尽管会带来竞争,促进效率的提高,但必然会诱发教育的垄断行为:学校(特别是办学水平较好、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通过较高的教育收费抑制教育需求,从中营利甚至获取垄断利润,由此形成许多教育不平等现象。”因此,应引导和鼓励中外合作办学面向国内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低收入群体招收学生。
第二,把信息公开在政策目标中加以明确。在信息时代,为了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的实现,中外合作办学的信息搜集和公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信息不对称问题会抑制中外合作办学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在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目标中应强调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 提高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开展国际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此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1)鼓励高校通过中外合作参与国际竞争。把提高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一个目标,是教育国际化趋势的必然要求。1995年WTO的《教育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教育界定为第五个服务贸易领域,国际性教育进入到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和“跨境教育”时代。作为我国“跨境教育”主要方式的中外合作办学,应该把国际竞争力作为一个政策目标,来应对“跨境教育”作为国际贸易竞争这一趋势。
(2)把保障和促进我国教育质量的提高作为一项政策目标。中外合作办学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其显著优势就是能迅速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它能够优化教育课程,改进教育方法。使大学教育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等等。在国际合作办学中,除了政府的调控外,更多的要遵从国际市场上的“优胜劣汰”法则,教育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一系列措施来保证所输出、输入的高等教育质量。因此,我们必须把质量问题作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一个政策目标来加以落实。
(3)扩大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把扩大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作为一项政策目标,使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个体向一定规模发展,培育更多的具备实力和规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更重要的是,中外合作办学宏观上要进一步发展,扩大开放,形成规模,才能在国际教育竞争中彰显出国际竞争力。
5 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影响力
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提高本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是很多国家确立的教育目标。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目标定位,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把“走出去”的合作办学纳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视野。目前,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传播中华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是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理解、信任和尊重的重要途径。因此,积极开发中国传统文化资源,让中华文明走出国门,提升我国的教育国际影响力,不失为明智之举。
(2)增强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的一个长远之计,是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使我国的教育达到领先国际的教育水平,并创造出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果。我们能否吸引和培养国际知名的教育大师和专家学者;我们的学校尤其是高等院校能否逐步形成一些国际知名的教育品牌,是衡量我国的教育在国际上是否具有强大而持久的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标准之一。
(3)把吸引国外留学生作为一项政策目标。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另一个因素是重新界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义,目前的《条例》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定位,重在强调在中国境内以招收中国学生为主。这还是一个“引进”的思维,没有转变到“走出去”扩大国际影响的思维上来。这一点上,马来西亚在跨国高等教育方面取得的成功值得我们借鉴。“马来西亚以跨国高等教育输入国为其主要特色,但是其明显的发展趋势则是由教育输出大国向教育输入国转变,并最终向成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的方向不断努力。事实也证明它在举办合作办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距离其目标越来越近,其中跨国高等教育的中转站身份起到了关键作用”。因此,应把招生对象扩大到外国留学生,吸引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中国留学,不仅使他们能感受到中国文化的魅力,扩大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还能使学校参与国际竞争,增加外汇收入,减少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中的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