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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文出发,对国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的背景下,阐述我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前期设计规划阶段、项目选址、工程建设施工、完工复垦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我局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成功案例,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关键词】流域;水利工程;节约用在;案例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的价值正逐步攀升,特别近几年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开发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经济活动造成土地被疯狂式的掠夺,土地已经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很大程度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近几年国家开始严格控制土地使用,严厉惩处违法用地案件,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使用政策,积极倡导土地使用资源化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良好氛围。《土地管理法》第4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31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在近几年工程建设过程管理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土地使用的有关政策,在项目规划设计、项目选址、开工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在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1.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控制
规划设计阶段是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关键时期,是开工建设阶段的基础。规划设计时,要能保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施工要求的同时力争用地最少。
1.1漳卫新河治理工程。漳卫新河是海河流域南系一条主要防洪排涝河道,也是漳卫南运河的入海通道,河道全长255公里。漳卫新河治理工程于1999年开始实施,工程进行了8年。漳卫新河堤防内滩地面积较大,已经成为两岸居民耕作土地,有的已经做为口粮田分配到了各户,因此该土地的保护利用直接关系着两岸经济发展。在漳卫新河清淤工程中,严格依据漳卫新河设计行洪标准恢复行洪断面,对河道主槽进行扩挖,在满足河道行洪标准的前提下,力争少开挖滩地,这样既节约了投资,又保护大片的土地。清淤方案经过几次论证后达到了保护耕地和控制投资的最佳结合,经统计调整方案后节约土地964亩,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2漳卫新河河口规划。漳卫新河辛集闸以下为河口区,近些年河口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左岸有在建的黄骅港,右岸有鲁北化工集团。由于此处近海,海水侵蚀及倒灌,土地盐碱化程度严重,无法种植,土地资源相当匮乏,当地居民利用现有土地建设了许多盐场和水产养殖场。原河道两侧行洪的滩涂已被开发利用,由于缺乏规划的指导,一些开发项目侵占了滩涂的行洪断面,河道行洪能力大副下降,严重影响防洪安全。在规划设计时,根据实地勘测和计算成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河口区域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下降一方面由于两岸滩涂开发缩窄了行洪断面,另一方面是由于河道淤积导致水位抬高,尾闾不畅;此外由于河道径流量减少导致河口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河口的天然生态及湿地环境遭到破坏,动植物资源减少,生态环境呈现恶化的趋势。
因此在河口规划时,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确保防洪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滩涂开发、水产养殖及航运,促进河口地区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对辛集~海丰淤积严重段的主槽进行清淤,对左堤海丰、右堤孟家庄以下至大口河划定治导线,治导线以内滩地清障,以恢复河道行洪能力,并兼顾两岸排涝条件;沿治导线筑埝(或堤),以保护两岸虾池、盐田等免遭洪潮侵害。在清淤宽度上比较50米和70米两种方案,均能满足河道行洪要求,优选清淤50米方案,既减少了工程投资,又减少开挖土地724亩,从而保护大片的盐田、水产养殖场。
2.项目选址
岳城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中,涉及占地的是水库绕坝公路,由于水库周边村庄人均耕地只有0.5亩,因此土地尤为珍贵。在确定绕坝公路位置时,充分考虑了当地的土地紧张状况,制定三个公路方案,并多次与地方政府、村委以及公路管理部门联系。经与地方政府、村委以及公路管理部门反复沟通,最终采用以现有地方公路为基础,充分利用乡村公路进行建设,优化设计后节约土地75亩,维护了村民的根本利益。
3.开工建设
项目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格审查,重点把关施工中可能涉及的占地问题,对于工程的永久占地严格控制,不突破设计指标;工程涉及的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道路、临建设施占地、物料仓库占地等,根据工程现场特点,提出尽量利用堤防道路、现有公路、田间道路、滩地进行安排,根据施工进度采购建筑材料,节约物料仓库用地;在工程的取土场取土时要保护好土地的耕作层,以利于复耕;工程进展中要注意环境保护,对于易造成污染特殊材料要采取措施,避免造成周围水土污染。
4.完工复垦
《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近年来,我局多处工程建设遵循竣工后要清理好现场,清除占地范围内石硝、弃渣等废弃物,平整土地,以利于恢复耕作,保存或恢复原耕作层土层,保证土地性质质量。总之,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使用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节约性社会、和谐社会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工程建设中大力倡导科学规划,能够节约集约土地。
参考文献
[1]《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漳卫新河治理工程设计》.
[4]《漳卫新河河口规划》.
[5]《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关键词】流域;水利工程;节约用在;案例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的价值正逐步攀升,特别近几年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开发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经济活动造成土地被疯狂式的掠夺,土地已经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很大程度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近几年国家开始严格控制土地使用,严厉惩处违法用地案件,科学合理地制定土地使用政策,积极倡导土地使用资源化的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良好氛围。《土地管理法》第4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31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在近几年工程建设过程管理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土地使用的有关政策,在项目规划设计、项目选址、开工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在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1.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控制
规划设计阶段是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关键时期,是开工建设阶段的基础。规划设计时,要能保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施工要求的同时力争用地最少。
1.1漳卫新河治理工程。漳卫新河是海河流域南系一条主要防洪排涝河道,也是漳卫南运河的入海通道,河道全长255公里。漳卫新河治理工程于1999年开始实施,工程进行了8年。漳卫新河堤防内滩地面积较大,已经成为两岸居民耕作土地,有的已经做为口粮田分配到了各户,因此该土地的保护利用直接关系着两岸经济发展。在漳卫新河清淤工程中,严格依据漳卫新河设计行洪标准恢复行洪断面,对河道主槽进行扩挖,在满足河道行洪标准的前提下,力争少开挖滩地,这样既节约了投资,又保护大片的土地。清淤方案经过几次论证后达到了保护耕地和控制投资的最佳结合,经统计调整方案后节约土地964亩,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2漳卫新河河口规划。漳卫新河辛集闸以下为河口区,近些年河口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左岸有在建的黄骅港,右岸有鲁北化工集团。由于此处近海,海水侵蚀及倒灌,土地盐碱化程度严重,无法种植,土地资源相当匮乏,当地居民利用现有土地建设了许多盐场和水产养殖场。原河道两侧行洪的滩涂已被开发利用,由于缺乏规划的指导,一些开发项目侵占了滩涂的行洪断面,河道行洪能力大副下降,严重影响防洪安全。在规划设计时,根据实地勘测和计算成果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河口区域河道行洪能力排涝能力下降一方面由于两岸滩涂开发缩窄了行洪断面,另一方面是由于河道淤积导致水位抬高,尾闾不畅;此外由于河道径流量减少导致河口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河口的天然生态及湿地环境遭到破坏,动植物资源减少,生态环境呈现恶化的趋势。
因此在河口规划时,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确保防洪安全的原则,综合考虑滩涂开发、水产养殖及航运,促进河口地区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对辛集~海丰淤积严重段的主槽进行清淤,对左堤海丰、右堤孟家庄以下至大口河划定治导线,治导线以内滩地清障,以恢复河道行洪能力,并兼顾两岸排涝条件;沿治导线筑埝(或堤),以保护两岸虾池、盐田等免遭洪潮侵害。在清淤宽度上比较50米和70米两种方案,均能满足河道行洪要求,优选清淤50米方案,既减少了工程投资,又减少开挖土地724亩,从而保护大片的盐田、水产养殖场。
2.项目选址
岳城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中,涉及占地的是水库绕坝公路,由于水库周边村庄人均耕地只有0.5亩,因此土地尤为珍贵。在确定绕坝公路位置时,充分考虑了当地的土地紧张状况,制定三个公路方案,并多次与地方政府、村委以及公路管理部门联系。经与地方政府、村委以及公路管理部门反复沟通,最终采用以现有地方公路为基础,充分利用乡村公路进行建设,优化设计后节约土地75亩,维护了村民的根本利益。
3.开工建设
项目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格审查,重点把关施工中可能涉及的占地问题,对于工程的永久占地严格控制,不突破设计指标;工程涉及的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道路、临建设施占地、物料仓库占地等,根据工程现场特点,提出尽量利用堤防道路、现有公路、田间道路、滩地进行安排,根据施工进度采购建筑材料,节约物料仓库用地;在工程的取土场取土时要保护好土地的耕作层,以利于复耕;工程进展中要注意环境保护,对于易造成污染特殊材料要采取措施,避免造成周围水土污染。
4.完工复垦
《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近年来,我局多处工程建设遵循竣工后要清理好现场,清除占地范围内石硝、弃渣等废弃物,平整土地,以利于恢复耕作,保存或恢复原耕作层土层,保证土地性质质量。总之,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使用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节约性社会、和谐社会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工程建设中大力倡导科学规划,能够节约集约土地。
参考文献
[1]《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漳卫新河治理工程设计》.
[4]《漳卫新河河口规划》.
[5]《岳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