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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家的生产总值与经济实力都位于世界前列。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的贪污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上至重要官员,下大各个事业单位,都存在着消极腐败的现象。国家领导对比也非常重视,我国的反腐力度近年来也在一直加大。从破获的众多贪污腐败案例来看,贪污腐败大多具有一定的特点。本文就贪污的特點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希望自己对于贪污案件特点的总结能够帮助到破案人员,能够敲醒那些意欲贪污的人们,希望能够为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响应我国反腐倡廉的号召。
关键词:贪污;特点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当然,这个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很广,包含了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受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委托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1)这些人,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国家的财产做了不法之事,都属于贪污,都要收到刑事处分。所以,不论身处何职,都要牢记国家的使命,不触碰贪污的底线。但是,总有一些人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身为人民公仆,什么能拿,什么不能拿,而去贪污,去违法。而认清贪污受贿犯的特点,就能从根本上探清贪污产生的原因,从源头治理贪污受贿。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反腐的力度,也关乎这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所以,了解贪污案件的特点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
一.贪污案件中犯案人的特点
1.心理痛苦矛盾
贪污案件中的犯案人大多并不是刚入职时就怀着要贪污受贿的心理的,他们也是从基层一步步靠自己的努力走到较高的位置的,但是往往高处不胜寒,人一旦到了好处后心理就会发生变化,就会浮躁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沉稳踏实,他们想拥有除了权利之外的更多东西,而这些物质需求需要大量的金钱作为支撑,于是,他们内心的城池就会被自己的欲望攻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经历了复杂的心理抗争,从第一次的受贿到入狱,他们的内心都是极其矛盾的。他们不仅要在外人面前带上一副清廉的面具,还要时时刻刻防备着自己的钱财有什么不测。我们经常会发现很多贪污案件人将自己贪污所得财产埋在自己房子的地下,而不是存进银行。因为内心的膨胀让他们不信任任何人,觉得只有钱财在自己身边才是最安全的。但是,他们又没法控制自己的这种胆战心惊的行为,因为贪污所得的钱财使他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使他们有了优越感,如果一旦断了这种生活,他们将无法生活。但是直到入狱后,他们才会明白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才会有想起那份对人民,对国家的愧对感,自己的精神才会彻底崩塌。
2.行为表里不一
贪污受贿人员一般都有融洽的群众关系和警民关系。他们高喊廉政清洁的口号,号召为百姓服务,为人民服务。他们深谙与人相处之道,用一些小恩小惠让人民群众信服。对警务人员尊重,有时会主动与民警亲近,以求的民警的好感,从而让警务人员放松对他们的警惕。社交广泛,处事圆滑,善于利用各色各样的人来谋取自己的利益。更有甚者,一些犯案人员明明家财万贯,却天天向群众喊穷,向领导抱怨,演的一身好戏,却为自己的人生打了一副烂牌,以为做到了高枕无忧,其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演的再好,内心不是廉洁的,不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又怎能一直欺骗世人呢?
二.贪污案件的证据特点
1.证据具有隐蔽性
现实生活中的贪污案不像其他案件一样有作案现场,贪污案件往往不需要作案现场,所以也很少有目击者和确实的证据,再加上犯案人员的技术手段都比较高明,所以证据的获取比较困难,证据的隐蔽性极高。
2.证据具有复杂性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各种经理成分的复杂性,我们需要对犯案人员的经济状况一点点的进行分析,找出哪些是贪污受贿所得,哪些是私有财产,还要对贪污受贿所得财产的途径,手段进行分析,以此来判定犯案人员的犯罪程度和量刑标准。这些都导致了贪污案件证据的复杂性,而引起嗯贪污案件的复杂性。(2)
三.贪污案件涉案范围特点
1.涉案人员范围大且职务高
贪污案件的涉案人员往往具有较高的职位,一个小小的村长往往没有那个胆量与野心去贪污,而一些高职人员因为享受过优越的生活,结交了更有钱的人,有了攀比心理,就想利用自己的职务的便利去为自己谋求生活的便利,借此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更严重的是,贪污案件往往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这其间会牵扯很多的高职人员,他们彼此之间互通利害,参与或者旁观了贪污的过程。
2.涉案的领域广泛
涉案领域几乎遍及所有的权利部门。干部的提拔,土地的审批,工程的承包,征地的拆迁,工作的调动等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嗯领域都是贪污案件的高发区。由于犯罪主体的职权广泛辐射于多个领域,多项业务,多种利益,常常导致涉案范围遍及各个领域,枝节盘根错节。
结束语
贪污腐败会对国家的政权产生消极的影响,会打击人民群众对官员的信心,会让人民对官员的支持造成伤害,会造成体系内的任务得不到执行,会威胁到上层对下层政策的实施,会让经济迅速发展中的国家遭受重创,所以,我们要了解贪污腐败案件的特点,自觉的起到监督的作用,防止贪污案件的滋生,协助警务人员的工作,还政治一个清明,还国家一个安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这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贪污腐败是国家的敌人,是共产党的敌人,更是我们人民群众的敌人,因为贪污的是我们劳动人民的辛苦的血汗钱,是国家建设发展的钱财,贪污腐败会阻挡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使命。杜绝贪污腐败,人人有责,了解贪污案件的特点,人人做一个小警民,去监督,去打击。
参考文献
[1]甘政法 《甘肃法制报》
[2]孟庆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关键词:贪污;特点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当然,这个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很广,包含了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受国家机关或者国有企业委托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1)这些人,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国家的财产做了不法之事,都属于贪污,都要收到刑事处分。所以,不论身处何职,都要牢记国家的使命,不触碰贪污的底线。但是,总有一些人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身为人民公仆,什么能拿,什么不能拿,而去贪污,去违法。而认清贪污受贿犯的特点,就能从根本上探清贪污产生的原因,从源头治理贪污受贿。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反腐的力度,也关乎这我国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所以,了解贪污案件的特点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
一.贪污案件中犯案人的特点
1.心理痛苦矛盾
贪污案件中的犯案人大多并不是刚入职时就怀着要贪污受贿的心理的,他们也是从基层一步步靠自己的努力走到较高的位置的,但是往往高处不胜寒,人一旦到了好处后心理就会发生变化,就会浮躁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沉稳踏实,他们想拥有除了权利之外的更多东西,而这些物质需求需要大量的金钱作为支撑,于是,他们内心的城池就会被自己的欲望攻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经历了复杂的心理抗争,从第一次的受贿到入狱,他们的内心都是极其矛盾的。他们不仅要在外人面前带上一副清廉的面具,还要时时刻刻防备着自己的钱财有什么不测。我们经常会发现很多贪污案件人将自己贪污所得财产埋在自己房子的地下,而不是存进银行。因为内心的膨胀让他们不信任任何人,觉得只有钱财在自己身边才是最安全的。但是,他们又没法控制自己的这种胆战心惊的行为,因为贪污所得的钱财使他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使他们有了优越感,如果一旦断了这种生活,他们将无法生活。但是直到入狱后,他们才会明白自己所犯下的罪恶,才会有想起那份对人民,对国家的愧对感,自己的精神才会彻底崩塌。
2.行为表里不一
贪污受贿人员一般都有融洽的群众关系和警民关系。他们高喊廉政清洁的口号,号召为百姓服务,为人民服务。他们深谙与人相处之道,用一些小恩小惠让人民群众信服。对警务人员尊重,有时会主动与民警亲近,以求的民警的好感,从而让警务人员放松对他们的警惕。社交广泛,处事圆滑,善于利用各色各样的人来谋取自己的利益。更有甚者,一些犯案人员明明家财万贯,却天天向群众喊穷,向领导抱怨,演的一身好戏,却为自己的人生打了一副烂牌,以为做到了高枕无忧,其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演的再好,内心不是廉洁的,不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又怎能一直欺骗世人呢?
二.贪污案件的证据特点
1.证据具有隐蔽性
现实生活中的贪污案不像其他案件一样有作案现场,贪污案件往往不需要作案现场,所以也很少有目击者和确实的证据,再加上犯案人员的技术手段都比较高明,所以证据的获取比较困难,证据的隐蔽性极高。
2.证据具有复杂性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各种经理成分的复杂性,我们需要对犯案人员的经济状况一点点的进行分析,找出哪些是贪污受贿所得,哪些是私有财产,还要对贪污受贿所得财产的途径,手段进行分析,以此来判定犯案人员的犯罪程度和量刑标准。这些都导致了贪污案件证据的复杂性,而引起嗯贪污案件的复杂性。(2)
三.贪污案件涉案范围特点
1.涉案人员范围大且职务高
贪污案件的涉案人员往往具有较高的职位,一个小小的村长往往没有那个胆量与野心去贪污,而一些高职人员因为享受过优越的生活,结交了更有钱的人,有了攀比心理,就想利用自己的职务的便利去为自己谋求生活的便利,借此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更严重的是,贪污案件往往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这其间会牵扯很多的高职人员,他们彼此之间互通利害,参与或者旁观了贪污的过程。
2.涉案的领域广泛
涉案领域几乎遍及所有的权利部门。干部的提拔,土地的审批,工程的承包,征地的拆迁,工作的调动等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嗯领域都是贪污案件的高发区。由于犯罪主体的职权广泛辐射于多个领域,多项业务,多种利益,常常导致涉案范围遍及各个领域,枝节盘根错节。
结束语
贪污腐败会对国家的政权产生消极的影响,会打击人民群众对官员的信心,会让人民对官员的支持造成伤害,会造成体系内的任务得不到执行,会威胁到上层对下层政策的实施,会让经济迅速发展中的国家遭受重创,所以,我们要了解贪污腐败案件的特点,自觉的起到监督的作用,防止贪污案件的滋生,协助警务人员的工作,还政治一个清明,还国家一个安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这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贪污腐败是国家的敌人,是共产党的敌人,更是我们人民群众的敌人,因为贪污的是我们劳动人民的辛苦的血汗钱,是国家建设发展的钱财,贪污腐败会阻挡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使命。杜绝贪污腐败,人人有责,了解贪污案件的特点,人人做一个小警民,去监督,去打击。
参考文献
[1]甘政法 《甘肃法制报》
[2]孟庆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