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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者与新自由制度主义者都曾广泛使用博弈方法支持自己有关国际冲突与合作的观点,前者认为参与博弈的国家通常关注相对收益从而导致国际合作的悲观前景,后者认为参与博弈的国家通常关注绝对收益从而导致国际合作的乐观前景。无疑,以上两种分析为二战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提供了良好的解释思路,也对其产生不同的影响。不过,这种立足于理性主义认识论的博弈方法在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解释或影响上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