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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梅(女)在无锡市某乡镇企业打工。无锡江阴市电信局制作并发出了一份电报(电报收件人为程小梅原居住村某大队丁队长),电报送交给村委会会计签收。由于该村没有“丁队长”,会计便将电报放置到村里小学。有人将电报拆开,其内容为:“请速转你队程小梅发廊卖孕被抓江阴市看守所速送生活用品”。电报上没有写明发报人,学校老师便将电报交给程小梅女儿,程小梅女儿随即交给了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