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中叙明罪状解释原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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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中,超出罪名范围,对具体犯罪特定构成要件独立进行的相对详细描述。例如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罪状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属于叙明罪状。叙明罪状是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中最基本和最多的罪状形式,具有表现形式多样和内容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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