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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与传统行政方式的不同,政府数据开放不仅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同时也是政府向透明、阳光政府的转变过程。当前,政府数据开放呈现出数据孤岛化、民众普遍参与度不高、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网络安全缺乏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缺乏数据更新的时效性等问题。因此,政府数据开放应从整合片面数据入手、加强硬件与软环境之间的相适应的协调、扩大民众的参与度、加强服务意识的转变、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注重数据时效更新等方面加以强化。
【关键词】 大数据;政府数据开放;服务意识;信息公开
[Abstract]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administrative mode, the opening of government data is not only the inevi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but also the transformation process of the government to transparent and sunshine government. At present, government data opening presents problems such as data island, low public participation, weak service awareness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lack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 network security, and lack of timeliness of data update. Therefore, government data opening should be strengthened by integrating one-sided data, strengthening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hardware and soft environment, expand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public, strengthen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service awareness, improving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network security, and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update of data timeliness.
[Keywords] big data; open government data; service awarenes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多元化的今天。数据成为了一种无形的生产要素,构成决策实施中的一项重要影响因素。当前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达、信息的爆炸增长,我们进入“大数据”的发展时代,为了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政府数据开放势在必行。政府数据开放一方面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化,加强了民众对政府的监督,成为民众了解政府行为并参与到对政府监督的直接途径,间接的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1 政府数据开放的内涵与现状
政府数据开放是指政府部门以及由法律法规所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无差别的面向社会上公众群体并且为公众在平台上提供免费、无授权、时效的政府发布相关数据,且这些相关数据都是原始的、有效的、真实的、无专属所有权。公众可凭借此合法的途径,获取并下载和使用其所需的数据。一方面从获取的开放数据中获得自己想要了解的公开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比照分析,从中对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当前存在着决策、财政、资源、医疗、社保等资源方面问题的监督,从而提出对政府数据开放中给出数据存在的疑惑而进行留言,并基于理性的角度要求政府对开放数据中的数据来源作出明确回复和改进。从而形成透明度、参与性、协作的开放型政府。
2017年5月27日,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发布了《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报告》,此次报告是中国首个发布地方政府数据开放的报告,报告详细的对全国19个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全面的评估,其中评估结果以上海83.4的数据开放指数位列全国第一,贵阳、青岛、北京、武汉紧随其后。自上海从2012年推出中国大陆第一个数据开放平台以来,目前已经开放1172个数据集,数据主题涵盖了经贸工商、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在数据动态更新、历史数据存档等方面,均位居全国前列。
2 政府数据开放存在的问题
2.1 数据开放呈孤岛化、民众普遍参与度不高
当前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我们每天都会搜索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数据,以及在政府部门网络上所公开的数据,但我们从数据开放结果来看虽然涉及范围广,但普遍整合度并不高,由于各个政府部门的标准不同进而关于数据的格式、内容、大小都普遍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从而数据的质量体现为良莠不齐。数据的使用体现为缺乏一定深度以及广度等问题。一方面政府部门重视硬环境而轻视软环境的构建,从而造成数据平台建设的硬件设施构建完毕,但内在的数据却存在着滞后性并没有时效的跟新。另一方面在一些偏僻地区数据的体现还处于纸质信息上并没有及时上传到网络形成电子数据。进而政府数据开放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孤岛化,数据往往都是片面的一点或线。政府数据开放出发点是受益于民众,并逐步建立起“发布-获取-反馈”的有效机制,但政府开放的网站中数据使用的反馈以及评论下載量都很少。侧面也反映了当前民众对政府数据开放程度普遍认识不高,许多民众觉得政府数据开放跟自己并没有太多关系,同时对于信息公开、数据开放等概念也存在着概念的模糊,无形中加大了民众参与到政府数据开放活动的难度。
2.2 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网络安全缺乏法律法规作为保障 政府数据开放促进了政府行政职能的改变,随着数据开放的同时,政府逐渐向透明政府过渡,拉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但数据的开放需要各部门不再是单一的上传自己内部数据即可,需要的是各部门联动合作将自己的数据与其他部门建立起数据联系的纽带,但有些部门仍然认为自己部门的数据属于自己私人资源,不愿意与其他部门相互分享公用,一方面,很多数据涉及到国家容易有争议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时候,为了减少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麻烦,很多部门并不会上传甚至是提及到相关数据上传的可能。另一方面,存在着小部分政府人员认为民众没有处理数据的能力,部分数据的开放使用对于民众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和改变,进而对于政府数据开放建设进程造成阻碍,面对群众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留言,普遍回复较慢較长,并没有切实的解决民众的实质问题,普遍反映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较晚,现在仍然是处于初级起步阶段,那么必然面临着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网络安全等存在的空白以及漏洞等方面。并没有构建出系统而又完善的法律法规。随着互联网信息的普及和发达,网络安全问题成为人们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同时伴随着网络安全存在的漏洞,不少的黑客病毒也对国家网络资源、网络安全以及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不小的影响。2017年5月爆发的Wanna Cry勒索病毒导致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0万台电脑遭到了勒索病毒攻击、感染。给广大电脑用户造成了巨大损失。
2.3 数据开放平台机构过少,缺乏数据更新的时效性
我国政府公共数据开放起步较晚,现在仍然处于刚起步阶段。我国最早在2012年上海开放地方政府数据平台,截止到 2017 年上半年,我国陆续开放的数据平台共有19个,主要集中于华东地区。相反国外已经早早的构建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据了解美国、英国、欧盟的数据开放平台涉及到的行政部门非常广泛,如美国的数据开放体系就包含了美国 39 个州、34 个城市、177 个部门。
当前,我国没有形成从中央到省、市再到县的数据开放结构。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在大数据战略中有所突破,如北京、上海、香港就将一定领域的政府原始数据开放,但整体还是存在平台较少且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同时政府数据开放存在着只开放、不跟新、重形式、轻质量等问题。数据的价值最主要体现为时效性,时效性是数据的生命。当前,政府平台开放的数据普遍体现为静态形式,而不是动态形式。数据更新频率基本为一年一次,只有少部分数据库是实时更新的,其次部门开放指数、主题开放指数、标签开放指数普遍过少,并没有体现高质量、高价值的动态数据的发展要求。对于数据平台的公众回复普遍周期性长,且多为官话、套话,并不能真正解决百姓所需解决的问题。最后所提供的开放数据范围窄、数量少、时效差,很多领域的数据还处于未公开的限制中,这些因素都制约了政府数据公开平台的发展。
3 促进政府数据开放的主要对策
3.1 促进片面数据整合、扩大民众的参与度
当前我国政府数据呈“孤岛化”,许多数据为片面、孤立状,数据体现为缺乏深度与广度。针对这种情况首先政府应在数据公开的同时,将所提供的数据进行整合,尽可能上传或整合跟百姓息息相关的一手数据,如医疗、养老、就业、经济等。其次将片面的数据连接起来进而形成由点到线再到面的网状结构,从城市到地方形成信息覆盖。真正为获取信息资源的民众着想,受益于民众,使民众更好的从多角度获取数据,不再局限于从单一渠道获取信息,进而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整合,共建、共享、共用的数据资源平台,从而提高门户平台的整体运作能力。最后形成区域数据网络化,使纸质化的数据及时上传并更新为网络数据,真正的做到数据的完整性,从而提高电子执政的效率。
在扩大民众参与度时应从三方面来进行改进,一是转变民众的思想意识,不能以“肉食者谋乎”思想来对待政府数据开放进程,群众应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投身参与到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当中。政府也应在社会上大范围的宣传普及数据开放的力度和知识,使民众明白参与的意义和对政府数据开放等概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二是明确公众对现行数据开放的真正需求,呼吁公众主动对数据开放提出申请,也可从在线平台上的历史记录的信息,通过点击量、下载量等方式侧面了解公众所关注的领域,使得政府在数据开放更加有选择性与针对性。三是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建立良好的监督反馈的循环机制,减少互动平台的官话、套话、繁杂的操作等现象,使民众快捷方便的与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从而促进政府的职能更好的向透明政府、阳光政府过渡与改变。
3.2 加强服务意识的转变,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政府数据的开放单独从部门的角度出发是远远不够的,为加强政府对于数据公开服务意识的转变,因从整体宏观入手,明确政府服务的意义,服务意识的转变应结合中国国情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最终促进服务意识的转变。各部门应加强数据的联系和传递,不能局限于单一部门,同时政府人员不能抱有狭隘的观点把数据资源当作内部私人资源。应在数据开放的平台上积极耐心的解答公众对于数据的疑惑以及需求,使数据开放真正的受益于民。纵观位于世界前列的发达国家,健全的法规政策是对政府进程的良好保障,政府数据开放在实践上的成功都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发展经验,并结合中国当前状况,建立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加强网络安全的监督,尽早实现网络实名制,完善政府数据公开平台存在的漏洞,注重对网络个人隐私安全的保护。尽早为我国政府数据的开放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3.3 逐步增加数据开放平台,注重数据时效更新
首先应加大数据开放平台数量的构建,使西北、东北尽早的加入到数据公开的队伍中来。实现部门和部门、地区和地区间的数据开放与交换,从而达到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信息覆盖,进而实现全国性的数据开放。其次在构建平台的基础上注重数据时效更新也是必不可少的,尽可能将一手最新的实时数据信息发布到对应的平台上。从静态数据过渡到动态数据,缩短平台回复周期,减少复杂繁琐的交流程序,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真正有利于民众,拉近政府与民众的距离,使民众投入并参与到数据开放的建设之中,最后,将互动合作的理念运用在平台建设上,鼓励社会各领域都积极参与其中,多元化的发展和互动,对促进政府数据的建设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发挥,使政府数据开放体系更加科学化、多元化。
参考文献:
[1] 刘 坤.电子政务环境下我国政府数据公开问题研究[D].黑 龙江:黑龙江大学,2016.
[2] 郑 磊;高 丰.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研究:框架、现状与建 议[J].电子政务,2015,(7).
[3] 王斯妤.中国政府数据开放:现状问题与策略选择[D].吉林: 吉林大学,2016.
[4] 孙艳艳;吕志坚.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发展策略浅析[J].电子 政务,2015,(5).
[5] 张晓娟;王文强;唐长乐.中美政府数据开放和个人隐私保 护的政策法规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6,(1).
[6] 付熙雯;郑 磊.政府数据开放国内研究综述[J].电子政务, 2013,(6).
[7] 周大铭.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现状和保障机制[J].大数据, 2015,(2).
【关键词】 大数据;政府数据开放;服务意识;信息公开
[Abstract]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administrative mode, the opening of government data is not only the inevitabl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but also the transformation process of the government to transparent and sunshine government. At present, government data opening presents problems such as data island, low public participation, weak service awareness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lack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 network security, and lack of timeliness of data update. Therefore, government data opening should be strengthened by integrating one-sided data, strengthening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hardware and soft environment, expand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public, strengthen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service awareness, improving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network security, and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update of data timeliness.
[Keywords] big data; open government data; service awarenes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多元化的今天。数据成为了一种无形的生产要素,构成决策实施中的一项重要影响因素。当前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达、信息的爆炸增长,我们进入“大数据”的发展时代,为了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政府数据开放势在必行。政府数据开放一方面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化,加强了民众对政府的监督,成为民众了解政府行为并参与到对政府监督的直接途径,间接的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1 政府数据开放的内涵与现状
政府数据开放是指政府部门以及由法律法规所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无差别的面向社会上公众群体并且为公众在平台上提供免费、无授权、时效的政府发布相关数据,且这些相关数据都是原始的、有效的、真实的、无专属所有权。公众可凭借此合法的途径,获取并下载和使用其所需的数据。一方面从获取的开放数据中获得自己想要了解的公开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比照分析,从中对政府部门和公共组织当前存在着决策、财政、资源、医疗、社保等资源方面问题的监督,从而提出对政府数据开放中给出数据存在的疑惑而进行留言,并基于理性的角度要求政府对开放数据中的数据来源作出明确回复和改进。从而形成透明度、参与性、协作的开放型政府。
2017年5月27日,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发布了《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报告》,此次报告是中国首个发布地方政府数据开放的报告,报告详细的对全国19个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全面的评估,其中评估结果以上海83.4的数据开放指数位列全国第一,贵阳、青岛、北京、武汉紧随其后。自上海从2012年推出中国大陆第一个数据开放平台以来,目前已经开放1172个数据集,数据主题涵盖了经贸工商、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在数据动态更新、历史数据存档等方面,均位居全国前列。
2 政府数据开放存在的问题
2.1 数据开放呈孤岛化、民众普遍参与度不高
当前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我们每天都会搜索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数据,以及在政府部门网络上所公开的数据,但我们从数据开放结果来看虽然涉及范围广,但普遍整合度并不高,由于各个政府部门的标准不同进而关于数据的格式、内容、大小都普遍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从而数据的质量体现为良莠不齐。数据的使用体现为缺乏一定深度以及广度等问题。一方面政府部门重视硬环境而轻视软环境的构建,从而造成数据平台建设的硬件设施构建完毕,但内在的数据却存在着滞后性并没有时效的跟新。另一方面在一些偏僻地区数据的体现还处于纸质信息上并没有及时上传到网络形成电子数据。进而政府数据开放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孤岛化,数据往往都是片面的一点或线。政府数据开放出发点是受益于民众,并逐步建立起“发布-获取-反馈”的有效机制,但政府开放的网站中数据使用的反馈以及评论下載量都很少。侧面也反映了当前民众对政府数据开放程度普遍认识不高,许多民众觉得政府数据开放跟自己并没有太多关系,同时对于信息公开、数据开放等概念也存在着概念的模糊,无形中加大了民众参与到政府数据开放活动的难度。
2.2 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网络安全缺乏法律法规作为保障 政府数据开放促进了政府行政职能的改变,随着数据开放的同时,政府逐渐向透明政府过渡,拉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但数据的开放需要各部门不再是单一的上传自己内部数据即可,需要的是各部门联动合作将自己的数据与其他部门建立起数据联系的纽带,但有些部门仍然认为自己部门的数据属于自己私人资源,不愿意与其他部门相互分享公用,一方面,很多数据涉及到国家容易有争议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时候,为了减少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麻烦,很多部门并不会上传甚至是提及到相关数据上传的可能。另一方面,存在着小部分政府人员认为民众没有处理数据的能力,部分数据的开放使用对于民众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和改变,进而对于政府数据开放建设进程造成阻碍,面对群众在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留言,普遍回复较慢較长,并没有切实的解决民众的实质问题,普遍反映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较晚,现在仍然是处于初级起步阶段,那么必然面临着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网络安全等存在的空白以及漏洞等方面。并没有构建出系统而又完善的法律法规。随着互联网信息的普及和发达,网络安全问题成为人们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同时伴随着网络安全存在的漏洞,不少的黑客病毒也对国家网络资源、网络安全以及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不小的影响。2017年5月爆发的Wanna Cry勒索病毒导致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0万台电脑遭到了勒索病毒攻击、感染。给广大电脑用户造成了巨大损失。
2.3 数据开放平台机构过少,缺乏数据更新的时效性
我国政府公共数据开放起步较晚,现在仍然处于刚起步阶段。我国最早在2012年上海开放地方政府数据平台,截止到 2017 年上半年,我国陆续开放的数据平台共有19个,主要集中于华东地区。相反国外已经早早的构建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据了解美国、英国、欧盟的数据开放平台涉及到的行政部门非常广泛,如美国的数据开放体系就包含了美国 39 个州、34 个城市、177 个部门。
当前,我国没有形成从中央到省、市再到县的数据开放结构。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在大数据战略中有所突破,如北京、上海、香港就将一定领域的政府原始数据开放,但整体还是存在平台较少且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同时政府数据开放存在着只开放、不跟新、重形式、轻质量等问题。数据的价值最主要体现为时效性,时效性是数据的生命。当前,政府平台开放的数据普遍体现为静态形式,而不是动态形式。数据更新频率基本为一年一次,只有少部分数据库是实时更新的,其次部门开放指数、主题开放指数、标签开放指数普遍过少,并没有体现高质量、高价值的动态数据的发展要求。对于数据平台的公众回复普遍周期性长,且多为官话、套话,并不能真正解决百姓所需解决的问题。最后所提供的开放数据范围窄、数量少、时效差,很多领域的数据还处于未公开的限制中,这些因素都制约了政府数据公开平台的发展。
3 促进政府数据开放的主要对策
3.1 促进片面数据整合、扩大民众的参与度
当前我国政府数据呈“孤岛化”,许多数据为片面、孤立状,数据体现为缺乏深度与广度。针对这种情况首先政府应在数据公开的同时,将所提供的数据进行整合,尽可能上传或整合跟百姓息息相关的一手数据,如医疗、养老、就业、经济等。其次将片面的数据连接起来进而形成由点到线再到面的网状结构,从城市到地方形成信息覆盖。真正为获取信息资源的民众着想,受益于民众,使民众更好的从多角度获取数据,不再局限于从单一渠道获取信息,进而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整合,共建、共享、共用的数据资源平台,从而提高门户平台的整体运作能力。最后形成区域数据网络化,使纸质化的数据及时上传并更新为网络数据,真正的做到数据的完整性,从而提高电子执政的效率。
在扩大民众参与度时应从三方面来进行改进,一是转变民众的思想意识,不能以“肉食者谋乎”思想来对待政府数据开放进程,群众应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投身参与到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当中。政府也应在社会上大范围的宣传普及数据开放的力度和知识,使民众明白参与的意义和对政府数据开放等概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二是明确公众对现行数据开放的真正需求,呼吁公众主动对数据开放提出申请,也可从在线平台上的历史记录的信息,通过点击量、下载量等方式侧面了解公众所关注的领域,使得政府在数据开放更加有选择性与针对性。三是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建立良好的监督反馈的循环机制,减少互动平台的官话、套话、繁杂的操作等现象,使民众快捷方便的与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从而促进政府的职能更好的向透明政府、阳光政府过渡与改变。
3.2 加强服务意识的转变,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政府数据的开放单独从部门的角度出发是远远不够的,为加强政府对于数据公开服务意识的转变,因从整体宏观入手,明确政府服务的意义,服务意识的转变应结合中国国情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最终促进服务意识的转变。各部门应加强数据的联系和传递,不能局限于单一部门,同时政府人员不能抱有狭隘的观点把数据资源当作内部私人资源。应在数据开放的平台上积极耐心的解答公众对于数据的疑惑以及需求,使数据开放真正的受益于民。纵观位于世界前列的发达国家,健全的法规政策是对政府进程的良好保障,政府数据开放在实践上的成功都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到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发展经验,并结合中国当前状况,建立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数据开放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加强网络安全的监督,尽早实现网络实名制,完善政府数据公开平台存在的漏洞,注重对网络个人隐私安全的保护。尽早为我国政府数据的开放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3.3 逐步增加数据开放平台,注重数据时效更新
首先应加大数据开放平台数量的构建,使西北、东北尽早的加入到数据公开的队伍中来。实现部门和部门、地区和地区间的数据开放与交换,从而达到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信息覆盖,进而实现全国性的数据开放。其次在构建平台的基础上注重数据时效更新也是必不可少的,尽可能将一手最新的实时数据信息发布到对应的平台上。从静态数据过渡到动态数据,缩短平台回复周期,减少复杂繁琐的交流程序,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真正有利于民众,拉近政府与民众的距离,使民众投入并参与到数据开放的建设之中,最后,将互动合作的理念运用在平台建设上,鼓励社会各领域都积极参与其中,多元化的发展和互动,对促进政府数据的建设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发挥,使政府数据开放体系更加科学化、多元化。
参考文献:
[1] 刘 坤.电子政务环境下我国政府数据公开问题研究[D].黑 龙江:黑龙江大学,2016.
[2] 郑 磊;高 丰.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研究:框架、现状与建 议[J].电子政务,2015,(7).
[3] 王斯妤.中国政府数据开放:现状问题与策略选择[D].吉林: 吉林大学,2016.
[4] 孙艳艳;吕志坚.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发展策略浅析[J].电子 政务,2015,(5).
[5] 张晓娟;王文强;唐长乐.中美政府数据开放和个人隐私保 护的政策法规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6,(1).
[6] 付熙雯;郑 磊.政府数据开放国内研究综述[J].电子政务, 2013,(6).
[7] 周大铭.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现状和保障机制[J].大数据, 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