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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也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废物。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体系,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文章从标准制定的必要性、标准框架结构及适用范围、排放限值确定及对比分析、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达标成本、标准实施建议等方面进行论述,对该标准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以期为标准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