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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业单位编制内外人员养老保险发展的平衡性、充分性出发,通过对江苏省12家公立医院的调查发现:在编内人员强制建立职业年金的背景下,大多数劳动合同人员尚未建立起第二支柱的年金计划。劳动合同人员建立年金是促进编制内外人员养老保险协调发展、保障养老金权益、推动编制改革的现实需要,但是面临建立动力不足、单位缴费负担沉重、财政投入机制不健全等障碍。应基于编制内外协调发展、赋予政策柔性、落实财政责任等原则开展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人员建立企业年金的政策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