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5月28日,合江县天堂坝乡法院民庭收到一份蹊跷的离婚诉状,30岁的林雨轩明确以妻子未尽性义务、侵犯其同居权为由要求法庭判离他们的婚姻,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000 元。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人们纷纷议论这一起全国罕见的丈夫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向妻子索讨“同居权”的婚姻纠纷案件。
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
林雨轩是泸州市大山坪一家电脑公司的销售经理。1999年,同事的母亲看着林雨轩这么优秀的小伙子还是孤身一人,就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
2000年3月的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林雨轩在合江县蓉山镇川化集团总厂门口等着女孩来赴约,没多会儿,只见同事的母亲身旁跟着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向他这边走来:“小轩,这是方和梅,她现在蓉山镇某小学教书,你们好好谈谈吧。”说完同事的母亲就走了。
林雨轩的父母常年在成都经营生意,所以他在泸州市大山坪偌大的房子只有他一人住,认识方和梅以前,林雨轩总是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生活起居非常糟糕。自从方和梅光顾了林雨轩的住处以后,邻居发现林雨轩整个人都变了,每天不仅脸上都挂着笑容,唱着歌,房间也开始变得井井有条,穿着也讲究起来。林雨轩打趣地跟朋友说:“这都是女朋友方和梅改变了我。”
他们的感情直线上升,不久就偷吃了禁果。2000年10月1日,林雨轩和方和梅在亲朋好友的道喜声中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日子是甜蜜的,由于方和梅是在合江县蓉山镇教书,离泸州市还有近100公里路程,只有每年的寒假、暑假才有时间到泸州来与丈夫长住,平时他们夫妻要见一面,得赶近100公里路程,十分不方便。林雨轩为了不让妻子来回奔跑折腾,于2002年春节干脆就把家搬到了合江县蓉山镇上,这样,每周就改成林雨轩朝蓉山镇跑,这种牛郎织女的生活并没有给他们的婚姻带来隔阂,他们夫妻双方处得十分默契,两人都十分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夫妻团聚,家庭被乌云笼罩
林雨轩和方和梅幸福的婚姻生活到2004年暑假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中,大多数夫妻婚后的不和谐都是因为双方的性格、脾气、习惯与经济利益等的相互摩擦,而林雨轩与妻子方和梅的夫妻关系变坏的原因却让他们难以启齿。开始的那种夫妻分离的状态使他们两人在短暂的团聚时都有一种极度兴奋和渴望亲密的感觉,为了让这种感觉长期存在, 林雨轩通过多方奔走,调到了蓉山镇妻子身边,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状况,夜夜与妻子守在一起。
林雨轩和方和梅的团聚使他们激情倍增,这种两性相悦的激情经过一段时间后开始迅速滑坡。开始是林雨轩感觉方和梅对他性要求不那么热烈地响应,有些牵强,后来他隐隐约约觉得妻子在有意回避他,林雨轩想也许是妻子身体欠佳,不好勉强她,就一次又一次地强压住了自己的欲火。没有想到的是妻子越来越频繁地“拒绝”他的要求。
林雨轩是正常男儿,血气方刚,又特别喜欢打球和每天晨跑,长期的锻炼练就了一身强壮的体魄,自然对夫妻生活有很强的渴求。林雨轩想通过与妻子的结合,展示自己男人的雄风,尽情释放那分别期间禁锢的情欲,而他感觉到妻子方和梅简直就是在回避他的“要求”,偶尔的顺应也大多是在敷衍他的要求,像是在无可奈何地履行妻子的义务,后来是蜻蜓点水似的应付,没有一点激情,好像是林雨轩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再后来干脆就是拒绝,以至把林雨轩赶到客厅。妻子的霸道行径引起了林雨轩的极度不满。
林雨轩认为是由于长期分居的原因给她造成了心理压力,他便想带着妻子去医院检查,却遭到了方和梅的反对。通过林雨轩反复劝导,方和梅也意识到自己对夫妻生活的要求没有以前强烈,她是受过教育的人,懂得七情六欲对维护夫妻关系的重要性,自己对性这么冷淡,对丈夫的爱还是始终如一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呢?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就答应去看医生。但经过医生证实,方和梅生理根本没有问题。林雨轩多次找到妻子谈心,了解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想通过此方法试图解开妻子的心结,一切都无济于事。
林雨轩纳闷了,既然妻子一切正常,为何每次要拒绝我呢?难道她真的没有性要求吗?是不是心里有了别人?林雨轩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坏了,怎么能这样怀疑妻子呢?妻子对父母那么孝顺,对自己又那么细心照顾,在单位人缘又好,同学们也都非常爱听她讲的课,如此善良贤惠的妻子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呢?但这种想法像魔鬼一样无时不在缠着他。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是错的,林雨轩开始做起了间谍工作,观察和监视妻子。
林雨轩每次到方和梅所在的学校去,老师们都不停地夸和梅。通过暗访林雨轩没有发现方和梅在学校有什么“风吹草动”。 林雨轩只好偷听妻子的电话,翻看妻子的皮包,甚至换下来的衣服也不忘搜查一遍,林雨轩知道这样做很不道德,但又想弄清事情的真相,直接问妻子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采取这种卑劣的手段了。经过半年的明查暗访,并没有发现妻子有外遇,并且生活上妻子对自己还是关爱有加。林雨轩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但妻子在2005年3月7日进城时偶然发现丈夫在跟踪自己,当他从林雨轩口中知道事情真相以后却无法原谅丈夫善意的“明查暗访”。
方和梅愤怒了,他认为丈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的行为已经表明他们夫妻间已经失去了必要的真诚和信任,方和梅表示可以忍受丈夫对自己的过分“要求”,但绝对接受不了丈夫对自己的人品产生怀疑。既然夫妻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怎么可能再生活在一起?方和梅断然要求分居。林雨轩再三道歉,方和梅都不肯原谅他,她无法忍受自己深爱着的丈夫居然把性看得这么重要,比自己的名声都重要,这种爱的方式她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难道没性的婚姻就不幸福了吗?方和梅认为自己不是丈夫宣泄的机器,她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强迫自己就等于婚内强奸!这个说法把林雨轩惊呆了,自己没有享受到性权利却被说成是婚内强奸!林雨轩忍受不了没性的婚姻,想过上新的生活,他决定通过离婚来捍卫自己正当的夫妻权利!
丈夫用法律捍卫“同居权”
哀莫大于心死,林雨轩对妻子已经心灰意冷。5月28日,林雨轩一纸诉状将妻子方和梅告上了法庭。林雨轩在起诉书上直言不讳地写道:方和梅虽然勤劳、踏实,人也长得漂亮,但她讨厌过夫妻生活,直到最后拒绝,令我无法忍受,作为妻子,她不能尽到性义务,侵犯了夫妻的同居权。他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方和梅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000 元。
方和梅听说丈夫要和自己离婚,感觉很突然,知道丈夫提出的离婚理由后,她简直不可理解。她认为那些床上的事只能是夫妻俩的事,与外人无关,又怎能拿到法庭称作离婚理由?她说他们夫妻关系一直很好,感情没有破裂,只是没有过夫妻生活。方和梅对没有履行性义务的原因说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就是讨厌那事,但作为丈夫不理解也就罢了,也不能因此而提出离婚呀?
林雨轩说他查阅了很多资料,才决定和妻子离婚。林雨轩说他对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因为性权利、性义务在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仅仅只提到:……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样情形准许离婚。”分居“就包含没有过夫妻生活,国外称之为“同居权”。林雨轩称,他想通过自己的案子,让人们了解同居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界人士关注同居权。
律师称,林雨轩用侵犯同居权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不适当,我国现行婚姻法上没有“同居权”一说,实际上林妻最根本是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他建议从“夫妻应尽计划生育义务”的法律条款寻找突破口,夫妻一方不尽计划生育义务,实际上就是侵害了另一方的权利,从这个角度上讲,本案中的妻子就是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目前还没有一例离婚案是明确以“未尽性义务”为由提出的,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以“性格不和”、“感情不和”等词语代替。法院的一位法官表示,从这个意义上说,林雨轩的大胆做法是值得肯定的,这是对婚姻的一种尊重的态度,而且是对中国人传统观念的挑战,同时也说明中国夫妻的性意识也有所提高。
(人名为化名;拒绝任何形式的网载和转载)
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
林雨轩是泸州市大山坪一家电脑公司的销售经理。1999年,同事的母亲看着林雨轩这么优秀的小伙子还是孤身一人,就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
2000年3月的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林雨轩在合江县蓉山镇川化集团总厂门口等着女孩来赴约,没多会儿,只见同事的母亲身旁跟着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向他这边走来:“小轩,这是方和梅,她现在蓉山镇某小学教书,你们好好谈谈吧。”说完同事的母亲就走了。
林雨轩的父母常年在成都经营生意,所以他在泸州市大山坪偌大的房子只有他一人住,认识方和梅以前,林雨轩总是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生活起居非常糟糕。自从方和梅光顾了林雨轩的住处以后,邻居发现林雨轩整个人都变了,每天不仅脸上都挂着笑容,唱着歌,房间也开始变得井井有条,穿着也讲究起来。林雨轩打趣地跟朋友说:“这都是女朋友方和梅改变了我。”
他们的感情直线上升,不久就偷吃了禁果。2000年10月1日,林雨轩和方和梅在亲朋好友的道喜声中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的日子是甜蜜的,由于方和梅是在合江县蓉山镇教书,离泸州市还有近100公里路程,只有每年的寒假、暑假才有时间到泸州来与丈夫长住,平时他们夫妻要见一面,得赶近100公里路程,十分不方便。林雨轩为了不让妻子来回奔跑折腾,于2002年春节干脆就把家搬到了合江县蓉山镇上,这样,每周就改成林雨轩朝蓉山镇跑,这种牛郎织女的生活并没有给他们的婚姻带来隔阂,他们夫妻双方处得十分默契,两人都十分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夫妻团聚,家庭被乌云笼罩
林雨轩和方和梅幸福的婚姻生活到2004年暑假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中,大多数夫妻婚后的不和谐都是因为双方的性格、脾气、习惯与经济利益等的相互摩擦,而林雨轩与妻子方和梅的夫妻关系变坏的原因却让他们难以启齿。开始的那种夫妻分离的状态使他们两人在短暂的团聚时都有一种极度兴奋和渴望亲密的感觉,为了让这种感觉长期存在, 林雨轩通过多方奔走,调到了蓉山镇妻子身边,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状况,夜夜与妻子守在一起。
林雨轩和方和梅的团聚使他们激情倍增,这种两性相悦的激情经过一段时间后开始迅速滑坡。开始是林雨轩感觉方和梅对他性要求不那么热烈地响应,有些牵强,后来他隐隐约约觉得妻子在有意回避他,林雨轩想也许是妻子身体欠佳,不好勉强她,就一次又一次地强压住了自己的欲火。没有想到的是妻子越来越频繁地“拒绝”他的要求。
林雨轩是正常男儿,血气方刚,又特别喜欢打球和每天晨跑,长期的锻炼练就了一身强壮的体魄,自然对夫妻生活有很强的渴求。林雨轩想通过与妻子的结合,展示自己男人的雄风,尽情释放那分别期间禁锢的情欲,而他感觉到妻子方和梅简直就是在回避他的“要求”,偶尔的顺应也大多是在敷衍他的要求,像是在无可奈何地履行妻子的义务,后来是蜻蜓点水似的应付,没有一点激情,好像是林雨轩一个人在唱独角戏。再后来干脆就是拒绝,以至把林雨轩赶到客厅。妻子的霸道行径引起了林雨轩的极度不满。
林雨轩认为是由于长期分居的原因给她造成了心理压力,他便想带着妻子去医院检查,却遭到了方和梅的反对。通过林雨轩反复劝导,方和梅也意识到自己对夫妻生活的要求没有以前强烈,她是受过教育的人,懂得七情六欲对维护夫妻关系的重要性,自己对性这么冷淡,对丈夫的爱还是始终如一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呢?她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就答应去看医生。但经过医生证实,方和梅生理根本没有问题。林雨轩多次找到妻子谈心,了解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想通过此方法试图解开妻子的心结,一切都无济于事。
林雨轩纳闷了,既然妻子一切正常,为何每次要拒绝我呢?难道她真的没有性要求吗?是不是心里有了别人?林雨轩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坏了,怎么能这样怀疑妻子呢?妻子对父母那么孝顺,对自己又那么细心照顾,在单位人缘又好,同学们也都非常爱听她讲的课,如此善良贤惠的妻子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呢?但这种想法像魔鬼一样无时不在缠着他。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是错的,林雨轩开始做起了间谍工作,观察和监视妻子。
林雨轩每次到方和梅所在的学校去,老师们都不停地夸和梅。通过暗访林雨轩没有发现方和梅在学校有什么“风吹草动”。 林雨轩只好偷听妻子的电话,翻看妻子的皮包,甚至换下来的衣服也不忘搜查一遍,林雨轩知道这样做很不道德,但又想弄清事情的真相,直接问妻子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采取这种卑劣的手段了。经过半年的明查暗访,并没有发现妻子有外遇,并且生活上妻子对自己还是关爱有加。林雨轩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但妻子在2005年3月7日进城时偶然发现丈夫在跟踪自己,当他从林雨轩口中知道事情真相以后却无法原谅丈夫善意的“明查暗访”。
方和梅愤怒了,他认为丈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的行为已经表明他们夫妻间已经失去了必要的真诚和信任,方和梅表示可以忍受丈夫对自己的过分“要求”,但绝对接受不了丈夫对自己的人品产生怀疑。既然夫妻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怎么可能再生活在一起?方和梅断然要求分居。林雨轩再三道歉,方和梅都不肯原谅他,她无法忍受自己深爱着的丈夫居然把性看得这么重要,比自己的名声都重要,这种爱的方式她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难道没性的婚姻就不幸福了吗?方和梅认为自己不是丈夫宣泄的机器,她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强迫自己就等于婚内强奸!这个说法把林雨轩惊呆了,自己没有享受到性权利却被说成是婚内强奸!林雨轩忍受不了没性的婚姻,想过上新的生活,他决定通过离婚来捍卫自己正当的夫妻权利!
丈夫用法律捍卫“同居权”
哀莫大于心死,林雨轩对妻子已经心灰意冷。5月28日,林雨轩一纸诉状将妻子方和梅告上了法庭。林雨轩在起诉书上直言不讳地写道:方和梅虽然勤劳、踏实,人也长得漂亮,但她讨厌过夫妻生活,直到最后拒绝,令我无法忍受,作为妻子,她不能尽到性义务,侵犯了夫妻的同居权。他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方和梅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000 元。
方和梅听说丈夫要和自己离婚,感觉很突然,知道丈夫提出的离婚理由后,她简直不可理解。她认为那些床上的事只能是夫妻俩的事,与外人无关,又怎能拿到法庭称作离婚理由?她说他们夫妻关系一直很好,感情没有破裂,只是没有过夫妻生活。方和梅对没有履行性义务的原因说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就是讨厌那事,但作为丈夫不理解也就罢了,也不能因此而提出离婚呀?
林雨轩说他查阅了很多资料,才决定和妻子离婚。林雨轩说他对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因为性权利、性义务在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仅仅只提到:……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样情形准许离婚。”分居“就包含没有过夫妻生活,国外称之为“同居权”。林雨轩称,他想通过自己的案子,让人们了解同居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界人士关注同居权。
律师称,林雨轩用侵犯同居权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不适当,我国现行婚姻法上没有“同居权”一说,实际上林妻最根本是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他建议从“夫妻应尽计划生育义务”的法律条款寻找突破口,夫妻一方不尽计划生育义务,实际上就是侵害了另一方的权利,从这个角度上讲,本案中的妻子就是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目前还没有一例离婚案是明确以“未尽性义务”为由提出的,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以“性格不和”、“感情不和”等词语代替。法院的一位法官表示,从这个意义上说,林雨轩的大胆做法是值得肯定的,这是对婚姻的一种尊重的态度,而且是对中国人传统观念的挑战,同时也说明中国夫妻的性意识也有所提高。
(人名为化名;拒绝任何形式的网载和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