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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库标准》评审论证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富友主持了会议,评审组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规划与科技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等部门的专家组成。
专家们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起草人员对《标准》有关内容汇报和说明,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专家们认为,《标准》符合国土资源“一张图”工作要求,是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建库工作的技术规范;《标准》突出了土地整治项目要素,以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要素为重点内容,将不同整治类型、不同实施阶段的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数据分别以空间、文本、表格、栅格等不同类型的数据格式实现标准化。《标准》内容全面,包含了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测监管系统中的相关指标,能够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标准》的编制填补了一项自治区土地整治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空白,能够规范全区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实现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图、文、表的一致。专家组认为《标准》通过评审,建议修改完善后尽快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布实施。
专家们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起草人员对《标准》有关内容汇报和说明,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专家们认为,《标准》符合国土资源“一张图”工作要求,是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建库工作的技术规范;《标准》突出了土地整治项目要素,以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要素为重点内容,将不同整治类型、不同实施阶段的土地整治项目产生的数据分别以空间、文本、表格、栅格等不同类型的数据格式实现标准化。《标准》内容全面,包含了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监测监管系统中的相关指标,能够实现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标准》的编制填补了一项自治区土地整治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空白,能够规范全区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实现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图、文、表的一致。专家组认为《标准》通过评审,建议修改完善后尽快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