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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概念的解读评析1、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适用于上市公司等企业,以下简称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其他所有企业,以下简称旧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调整前期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时涉及及损益的,应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一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