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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被核算单位设置报账员,由核算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业务。会计集中核算有效地减少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了核算的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加强会计监督和廉政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将实现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信息的高度集中。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单位的规范、办法等,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建立标准化体系、统一财务报告流程和费用开支标准等,确保财务核算口径一致性,会计信息可比性。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缩短了财务报告上报周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利于决策者及时全面了解单位整体经费收支和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助于资金安排,并为各类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会计监管力度。财务集中核算实现了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反馈。首先充分发挥单位预算事前计划的作用,保证各项经费投向、投量的合理性;其次核算中心人员具有独立性,可以避免被核算单位领导的人为干预。通过实施公务卡、银行对公业务转账、税务系统票据真伪信息查询等事中控制手段,有效实现对原始凭证真伪、资金去向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核算中心对各单位每笔支出和凭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整顿了财务会计秩序,支出不再具有随意性。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经费支出及各类凭证进行全方位的审核,使得每笔资金可以按预算、按项目使用,加强了对被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提高了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截留、挪用。在財务管理方面,核算中心提供了大量的会计信息资源,可以对被核算单位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充分反映各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在集中核算过程中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单位予以资金倾斜,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二、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会计监督,推动了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了一套公开、高效、务实的财务管理机制。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脱节。一名财务人员要兼任多个单位会计,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核算中心有可能成为记账机器。在会计业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无法掌握被核算单位具体业务的细节内容,仅审查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有效,无法判断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的预测、分析、监督职能发挥受限。成立核算中心后,被核算单位会对核算中心产生依赖性,弱化了单位事物资产管理。核算中心仅负责对单位资产进行会计账务核算,实际物资使用和资产管理都在被核算单位,但一些单位财产物资管理不到位,造成固定资产账登记不全,会计账和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从而造成资产流失;批量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进行一次性报销,未建立物资出入库记录,造成损失浪费,导致财务管理弱化。
(二)会计责任有待界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没有改变单位会计主体、预算主体及相关会计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仍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但在实践中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经济事项违法等各种问题,将违规风险部分转嫁到会计核算中心身上,在会计责任追究时造成被核算单位和核算中心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三、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建议
(一)健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核算中心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往来款项、完善财产物资监管制度,大项经费审批制度、超预算用款审批制度等。规范管理,建立约束机制,定期深入各核算单位调研,对重大基本建设支出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要全程参与,定期提供有效并具有指导性意见的报告。在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取得被核算单位决策层的支持与配合,及时响应基层实际工作的需要,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会计核算中心只有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建议,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健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监督体系。核算中心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资金的合理安排,主动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监督,形成监督网络,使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确保财产、资金安全。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必要条件,是对预算管理办法的改进和传统会计核算方式的改革。会计集中核算规范了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强化对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深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将实现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信息的高度集中。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单位的规范、办法等,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建立标准化体系、统一财务报告流程和费用开支标准等,确保财务核算口径一致性,会计信息可比性。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缩短了财务报告上报周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利于决策者及时全面了解单位整体经费收支和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助于资金安排,并为各类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强会计监管力度。财务集中核算实现了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做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反馈。首先充分发挥单位预算事前计划的作用,保证各项经费投向、投量的合理性;其次核算中心人员具有独立性,可以避免被核算单位领导的人为干预。通过实施公务卡、银行对公业务转账、税务系统票据真伪信息查询等事中控制手段,有效实现对原始凭证真伪、资金去向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核算中心对各单位每笔支出和凭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单位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整顿了财务会计秩序,支出不再具有随意性。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经费支出及各类凭证进行全方位的审核,使得每笔资金可以按预算、按项目使用,加强了对被核算单位日常的财务管理,提高了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截留、挪用。在財务管理方面,核算中心提供了大量的会计信息资源,可以对被核算单位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充分反映各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在集中核算过程中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单位予以资金倾斜,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二、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会计监督,推动了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地减少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了一套公开、高效、务实的财务管理机制。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脱节。一名财务人员要兼任多个单位会计,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核算中心有可能成为记账机器。在会计业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无法掌握被核算单位具体业务的细节内容,仅审查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有效,无法判断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的预测、分析、监督职能发挥受限。成立核算中心后,被核算单位会对核算中心产生依赖性,弱化了单位事物资产管理。核算中心仅负责对单位资产进行会计账务核算,实际物资使用和资产管理都在被核算单位,但一些单位财产物资管理不到位,造成固定资产账登记不全,会计账和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从而造成资产流失;批量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进行一次性报销,未建立物资出入库记录,造成损失浪费,导致财务管理弱化。
(二)会计责任有待界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没有改变单位会计主体、预算主体及相关会计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仍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但在实践中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经济事项违法等各种问题,将违规风险部分转嫁到会计核算中心身上,在会计责任追究时造成被核算单位和核算中心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三、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建议
(一)健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核算中心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往来款项、完善财产物资监管制度,大项经费审批制度、超预算用款审批制度等。规范管理,建立约束机制,定期深入各核算单位调研,对重大基本建设支出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要全程参与,定期提供有效并具有指导性意见的报告。在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取得被核算单位决策层的支持与配合,及时响应基层实际工作的需要,确保经费保障到位。会计核算中心只有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建议,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健全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监督体系。核算中心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资金的合理安排,主动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监督,形成监督网络,使核算中心与被核算单位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确保财产、资金安全。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必要条件,是对预算管理办法的改进和传统会计核算方式的改革。会计集中核算规范了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强化对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全面深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