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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了十多年的新诗写作(写作课的一部分),我一直面临着这样的困惑:教什么和怎么教。这两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问题,它们如影随形地纠缠着我,时时令我力不从心。我呢,不停地回答它们,不停地变换着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直到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值得公之于众的经验。
教什么,从来不是教科书写得那么容易,特别是新诗写作。在特殊年代,诗歌只有一种风格,一种写法,这当然好办,按照套路写就行。而今天的新诗是多元化的,任何一种风格都没有理由独占鳌头;学生更是个性化,他有权写任何一种类型的诗。因此,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教什么就成了一个大难题。各种写作教科书,涉及诗歌写作,通常忽略多元路径之间的差异,忽略学生的个性,以为诗歌写作有一个普遍的经验可以传授。那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幻觉。对此,当下的写作可以提供足够多的反驳。韩东、柏桦、于坚、臧棣、萧开愚、翟永明、王家新……哪一个不是独特的?一旦从这些不同类型的写作中抽象出一种普遍的写作理论,这种理论就再难还原为具体的写作方法。教师可以滔滔不绝,夸夸其谈,自以为发现了诗歌的秘密,可是学生面对这种抽象理论,只能陷入漫无边际的混沌,下笔茫然无措。
多年前,我刚刚接手写作课,想法很幼稚,以为按照自己理解诗歌的方式去教就可以。我谈音乐性,谈诗歌的语调,谈如何经营一首诗的声音,让它声情并茂;并通过语调塑造一首诗的形象,令读者声入心通。两轮教学之后,我便万分沮丧,我发现我在误人子弟,没有一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能够在这样一种“玄学”中受益。
语调自然是诗歌写作中极重要的问题,但是,绝大多数大一学生缺乏新诗阅读的基础,根本无从掌握。虽然中学教材中涉及的诗歌,诸如戴望舒的《雨巷》、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郑愁予的《错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等,都是经营语调极为成功的范例,初学写诗者或可领悟语调的魅力,却绝难贯彻到分行训练中。写作是中文专业必修课,学生没有不修的选择权,若是利用这种限制迫使学生接受不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是不道德的。我很快又陷入“教什么”的困境。
后来我还试过从意象、戏剧化、小说化等具有操作性的技术入手,设计各种方案加以训练。但创造一个意象并不容易,像曾卓的《悬崖边的树》、牛汉的《半棵树》,都在“树”的形象中熔铸了半生的苦难,才有那么鲜活的意象。意象训练的结果,多数变成了简单的咏物,写不出意象的生命力。戏剧化同样难以把握,作为诗歌结构,理解这个概念本身就很困难;作为写作技法,训练若是停留在对白、独白这个层面,没有多少意义,而构造戏剧化情境,对于初学者难度过高了。小说化也即叙事技术,容易把握,可又太容易陷入某些口语诗的套路。在最初的基础训练中,我断不能容忍有学生误把分行散文和“段子”当诗歌。总之,从技术入手也不尽如人意。
大概是2012年以后,写作课上常有同学来旁听,讲诗歌写作时还要多一些,最多有十几位。他们是学校诗社的成员和其他专业的文学爱好者。虽然这门课不是为他们开设,可是他们来了,我不能不在教学设计上考虑他们的需求。相对于大一的同学,他们有较好的诗歌阅读和写作经验,这令我在“教什么”上更加为难。我向来不敢自信,总是怀疑过去的做法,从此以后,每学期更新教学内容,年年备新课,更加失去了“老教师”应有的从容。
上写作课的同时,我还在上一门选修课——现当代诗歌欣赏。在交流中,我也慢慢醒悟,真正热爱诗歌写作的人,是不需要教的。他们来到我的课堂,不是为了做学生,也不是为了学写诗,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来我这儿寻找“读者”,他们渴望听到自己的诗歌和读者碰撞的回声,他们要凭借这回声进行自我定位、自我校正。这个发现,给我的虚荣心泼了冷水,却给我的教学带来巨大的帮助。它使我意识到,要想做一名合格的写作课老师,首先必须成为一名合格的读者。有趣的是,明白了要做读者之后,做老师似乎也自如多了。
二
又是几年摸索,到了2016年,我调整了写作课的文体训练顺序,由常规的“诗歌—小说—剧本”转变为“剧本—小说—诗歌”。这个设计,给我带来一些惊喜。剧本写作中的场景意识,小说写作中的叙事策略,以及电影的镜头语言和镜头组接的方法,都可以自然而然地引入到诗歌训练中。剧本和小说的虚构性,也能启发学生摆脱个人化的局促,去表达更为深广的经验,而不是个人真实经历。如此,我们的诗歌训练便有了一个较高的技术起点,而我就可以把精力和时间集中在“写什么”和“怎么修改”这个环节上了。
对于每年新入学的大一新生,诗歌“写什么”始终是一个困惑。他们熟悉的中学语文教材里的名篇如《雨巷》《再别康桥》等,几乎都是音乐化、情绪化的作品,很容易把学生引向“假大空”的陷阱,都不是初学者的好范例。经过几番挫折,我决定把“经验”作为写作起点阶段的表达对象,让诗歌写作从日常生活出发,从切身经验出发,从言之有物出发。当然,这种实用主义的做法,我也常常怀疑它的恰当性,但至今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性方案。
“因为诗并不像一般人所说的是情感(情感人们早就很够了),——诗是经验。” 里尔克这句话,常常被我拉来当大旗。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诗言志”“诗缘情”深入人心,这导致很多人不加深思地就把诗歌作为抒情工具。这样的想当然必须要破除。诗歌离不了情感,情感可以是写诗的动因,可以是诗的效果,也可以是诗的对象。但初学者最忌讳的是把情感作为对象——直接抒情,这是成熟的写作者才能驾驭的方法。多少浪漫主义诗人都曾在此失手,而里尔克的“經验说”正是对浪漫主义滥情的纠正。
当然,在诗歌训练中,里尔克的“经验”也需要限制。诗作为表达方式,是经验的结晶,因此,里尔克借布里格之口说:“为了一首诗我们必须观看许多城市,观看人和物,我们必须认识动物,我们必须去感觉鸟怎样飞翔,知道小小的花朵在早晨开放时的姿态……”但是,诗既是表达方式,也是表达对象,可以说,诗是诗的表达对象。用废名的话说,“新诗的内容则要是诗的”。作为表达对象,诗不是一般的经验,而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一种无法直接说出的经验。 何谓特殊的经验?这很难阐明,但并不难感知。它首先是可感的,触目惊心的,铭刻于心的,却不能和它所在的具体场景、环境或氛围剥离。诗人常说它是神秘的,因为它不能直接说出,要表达它,只能把它和它植根的场景、环境或氛围一起呈现。但它实际上并不神秘,它鲜活可感,就活在记忆里,活在生命里,活在想象里,活在梦境里。它无法以抽象的概念形式存在,就像每个人的生命里,没有一种叫爱的抽象物,只有爱的动作,爱的声音,爱的碰触,爱的气息,爱的氛围,爱的臂弯……当你有效说出了这些“具体”,你就表达了爱,这几乎等于说你写出了一首诗。
如果遵照王国维的说法,诗“有造境,有写境”,那么,这些“具体”既可以“写”,又可以“造”,取哪一种路径,决定于写作者的个性。从实际训练的角度看,“写境”作为起点,更容易上手,而“造境”则需要一定基础,这好比绘画的学习,通常要从写生入手。但是,理一分殊,王国维认为“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
诗作为特殊的经验,无法直接说出来,在当下的写作中,有不少诗人忽略了这一点。他们把诗歌作为一种特殊经验的表达难度,混同于用修辞包装经验或观念的技术难度。因此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首修辞高明、观念深刻,具有批判性的诗,缺乏的恰恰正是诗。所以,在写作教学中,我一直努力避免把诗歌训练变成纯粹的修辞训练或技术训练。修辞、技术只有服务于“特殊经验”的表达时,才是必要的。而一般的、可直言的经验,显明的或深刻的观念都是散文的对象,无须用诗表达。你写成明白易懂的说明书,更便于指导工作、生活;写成哲学作品,可辨名析义,使人明理;写成论文,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何必非要吃力不讨好地写成朦胧的复义的新诗呢?
有时候,遇到对现代诗了解较多的学生,还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何理解现代诗的“知性”?如何理解瓦雷里的“抽象的肉感”、艾略特的“思想知觉化”?这是很难一下说清的问题,但在初步的训练中必须澄清,否则学生又会从抒情的泥坑滑向说理的沼泽。我们知道,一百多年的现代诗主流正是“知性”(intellect)之诗,或“智”(wit)之诗,它们机智而深刻,冷静而思辨,能够洞彻虚假的现实,涤荡滥情与伪浪漫。但它们也偏于晦涩、冷僻、枯索;又常常高高在上,不近人情;偶尔还会装腔作势,故作高深。可以说现代诗成于“智”,也败于“智”。因此,现代诗的“智”或“知性”并非无可挑剔,更非不可动摇的路线和方向。也许今天的诗人对于经典现代诗的态度,反省应多于膜拜,比如对艾略特的《荒原》。
初学诗者对于瓦雷里、艾略特等大诗人的话更不能迷信,时代在变,语境也在变。事实上,瓦雷里、艾略特并不认为先有抽象之理,然后再将之形象化。他们所谓的抽象、思想,只是带有理性意味的感性体验。有些当代诗人对此有致命的误解,他们一直在包装那种先在的道理或思想,把一种可以言明的观念模糊化,颇有些装神弄鬼的感觉。抽象的肉感化、思想的知觉化,很容易产生歧义,作为训练的路径,可谓危险的旅途。安全也更具操作性的仍然是发现那特殊的经验,通过具体的场景、环境、氛围去呈现它、捕捉它。
诗歌写作训练,当然不必先普及诗歌理论。但是作为老师,有必要说明这一切,因为,当代诗歌批评常有一种不良的习气,很容易影响到初学者的写作,那就是不加辨析的盲从大诗人,把大诗人的名言当真理、当依据。大诗人的话有它自身存在的历史语境,不一定都适用于当下的写作。对此,教师不应该丧失判断力。虽然判断可能出现偏颇,但只要不绝对化也无妨,学生们前途无限,自有校正能力。没有方向的训练却是实实在在地浪费学生的宝贵青春。
教学中,我参阅过不少写作教材,包括最近几年火爆的创意写作教材。它们提出各种诗歌理论,设计花样繁多的操作方法,可是一看例诗便大失所望——它们是在教写平庸的诗。如果编者或老师自身缺乏基本的诗歌感受力和判断力,何以教人呢?在当下,诗歌写作教学的公共资源还太少,各个环节都靠自己慢慢摸索,而整个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没有教给学生必要的新诗阅读、写作能力,大学里,新诗写作教学的任务之重和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
我的写作课首先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任务和目标,要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服务,不可能专去培养诗人,也不可能专讲诗歌写作。分给诗歌的时间大概有5讲,每讲2节课。有时候,学生兴致高,就想办法增加一讲。通常,第一、二讲,我都是带着大家一起读诗。读诗当然是快乐的,学生眼睛里迸发的新奇之光也令我愉悦。但读诗不是为了阅读的愉悦,背后隐藏的目的有多种:一是了解当下的诗歌状况,二是了解新诗写作的多元化格局,三是纠正对新诗的种种误解,四是初步获得诗歌写作的基本认知,即写什么和怎么写。选诗时,我也尽量多元化,课堂上无法读完,可以延伸到课前或课后。随着年年增补,写作课的诗歌阅读篇目已经增至30多位当代诗人60多首新诗。每位诗人的诗作在课堂上都肩负着特定的教学使命。比如多多《冬夜的天空》的观察视角,陆忆敏《美国妇女杂志》暗藏的对白方法,韩东《一摸就亮》《梁奇伟》中的小说化手法……又比如柏桦如何利用声音创造一首生动的诗,臧棣诗歌如何用思辨来激活诗的情境,于坚如何在细节中展开广阔的社会、历史画卷,陈东东诗歌如何把现实与超现实糅合……
阅读之后,训练之前,还要做几点说明。这是专门为初学者准备的,并要求他们辨析:第一,论“自家的孩子和王婆的瓜”;第二,论“铁匠的斧头和木匠的斧头”;第三,论“看风景的人和风景里的人”。这三组比喻,分别喻指诗歌训练中的三个常见问题:第一,经验的处理问题,即写作者对待个人经验,应该有意识地将之对象化,不能总觉得“自家的孩子”什么都好,而不能取舍。写作者应该向“卖瓜的王婆”学习,她实在是一个好榜样,不论瓜好瓜坏,她总是擅于创造言辞上的完美之瓜。第二,写作的目标问题,即写诗要像铁匠那样为读者打造一把好的“斧头”,而不是像木匠那样使用斧头去砍、去劈、去表达。你无须掌控别人怎么理解你的诗歌,怎么使用你的诗歌,但你能够要求自己把诗歌打造得精良、锋利又耐用,令那“木匠”爱不释手。第三,主体问题。写作者应像“看风景的人”那样,具有明确的“我在写作”的主体意识,而不是去作被看、被写的风景中的人。他要么创造一个角色、替身,要么戴上各种面具,除此,他不会以真身进入诗歌的文本。一个好的诗人,就像伟大的导演,常在镜头外,他的任务是导出好电影,而不是演出好电影,更不是说出好电影。
在我看来,这三点是训练前必须展开讨论的。同时,我也会告诉大家,这绝不是金科玉律,这只是训练的要求。训练结束后,你觉得遵循这样的要求有益,你可以继续,倘若觉得多余,你就自行解放。训练有框框,写作要自由。
写作训练,我历来反对“多写主义”。和有节制的训练相比,过多的训练费力不讨好,国内外都有相关的调研支持这一说法。因此,我布置作业,字数只设上限,不设下限。小说每篇不超过8000字,剧本每部不超过30页,散文3000字以内,评论5000字以内,诗4首,每首不超过30行(允许以一部长篇小说,或一部短篇小说集,或一部散文集,或一本诗集替代全部作业)。以前,总有不少学生追求写得多,篇数多,字数多,激情澎湃,动辄一两万字,写得畅快,却不重视质量,经验不能沉淀,收获甚微。近些年,“限产限量”后,写作课的时间和精力就集中在后期的修改上了。一般情况下,学生写完诗歌的初稿,要先按照“修改清单”,做第一次修改;然后交给我这个读者,读者不满意,就提出建议,做第二次修改;之后再阅读再建议,不能定稿的,做第三次修改。最终,我这个读者也会忍不住动手,和学生一起讨论修改,直至全部定稿,编出一本班级新诗选。因为我个人对詩歌有偏爱,加之诗歌短小,所以诗歌的修改通常不少于三次,至于别的作业不免要宽松些。否则,即便有助教帮忙,这样工作下去,也是吃不消的。在科研主导的大学体制里,做这些没有“科研含量”的工作,是不能与时俱进的。
其实,这最后的修改环节,我认为是整个诗歌写作教学最重要的。可它是由一个个的特例构成的,每次建议和修改都有具体的针对性,难以化约为一种经验或方法。作为写作课老师,我也不知道如何描述它的重要性。同时,作为学生们的读者,我也常常感到惭愧。因为,有时候我也会失去耐心,大发雷霆;有时候还会偷懒耍滑,敷衍了事……倘若一定要在文章末尾总结一下这些年的教学收获,恐怕还是江平、玉伦他们给我的启发:比起老师,诗歌写作课的学生更需要一名真诚的读者!
教了十多年的新诗写作(写作课的一部分),我一直面临着这样的困惑:教什么和怎么教。这两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问题,它们如影随形地纠缠着我,时时令我力不从心。我呢,不停地回答它们,不停地变换着教学的内容和方法,直到今天,也没发现有什么值得公之于众的经验。
教什么,从来不是教科书写得那么容易,特别是新诗写作。在特殊年代,诗歌只有一种风格,一种写法,这当然好办,按照套路写就行。而今天的新诗是多元化的,任何一种风格都没有理由独占鳌头;学生更是个性化,他有权写任何一种类型的诗。因此,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教什么就成了一个大难题。各种写作教科书,涉及诗歌写作,通常忽略多元路径之间的差异,忽略学生的个性,以为诗歌写作有一个普遍的经验可以传授。那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幻觉。对此,当下的写作可以提供足够多的反驳。韩东、柏桦、于坚、臧棣、萧开愚、翟永明、王家新……哪一个不是独特的?一旦从这些不同类型的写作中抽象出一种普遍的写作理论,这种理论就再难还原为具体的写作方法。教师可以滔滔不绝,夸夸其谈,自以为发现了诗歌的秘密,可是学生面对这种抽象理论,只能陷入漫无边际的混沌,下笔茫然无措。
多年前,我刚刚接手写作课,想法很幼稚,以为按照自己理解诗歌的方式去教就可以。我谈音乐性,谈诗歌的语调,谈如何经营一首诗的声音,让它声情并茂;并通过语调塑造一首诗的形象,令读者声入心通。两轮教学之后,我便万分沮丧,我发现我在误人子弟,没有一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能够在这样一种“玄学”中受益。
语调自然是诗歌写作中极重要的问题,但是,绝大多数大一学生缺乏新诗阅读的基础,根本无从掌握。虽然中学教材中涉及的诗歌,诸如戴望舒的《雨巷》、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郑愁予的《错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等,都是经营语调极为成功的范例,初学写诗者或可领悟语调的魅力,却绝难贯彻到分行训练中。写作是中文专业必修课,学生没有不修的选择权,若是利用这种限制迫使学生接受不适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是不道德的。我很快又陷入“教什么”的困境。
后来我还试过从意象、戏剧化、小说化等具有操作性的技术入手,设计各种方案加以训练。但创造一个意象并不容易,像曾卓的《悬崖边的树》、牛汉的《半棵树》,都在“树”的形象中熔铸了半生的苦难,才有那么鲜活的意象。意象训练的结果,多数变成了简单的咏物,写不出意象的生命力。戏剧化同样难以把握,作为诗歌结构,理解这个概念本身就很困难;作为写作技法,训练若是停留在对白、独白这个层面,没有多少意义,而构造戏剧化情境,对于初学者难度过高了。小说化也即叙事技术,容易把握,可又太容易陷入某些口语诗的套路。在最初的基础训练中,我断不能容忍有学生误把分行散文和“段子”当诗歌。总之,从技术入手也不尽如人意。
大概是2012年以后,写作课上常有同学来旁听,讲诗歌写作时还要多一些,最多有十几位。他们是学校诗社的成员和其他专业的文学爱好者。虽然这门课不是为他们开设,可是他们来了,我不能不在教学设计上考虑他们的需求。相对于大一的同学,他们有较好的诗歌阅读和写作经验,这令我在“教什么”上更加为难。我向来不敢自信,总是怀疑过去的做法,从此以后,每学期更新教学内容,年年备新课,更加失去了“老教师”应有的从容。
上写作课的同时,我还在上一门选修课——现当代诗歌欣赏。在交流中,我也慢慢醒悟,真正热爱诗歌写作的人,是不需要教的。他们来到我的课堂,不是为了做学生,也不是为了学写诗,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来我这儿寻找“读者”,他们渴望听到自己的诗歌和读者碰撞的回声,他们要凭借这回声进行自我定位、自我校正。这个发现,给我的虚荣心泼了冷水,却给我的教学带来巨大的帮助。它使我意识到,要想做一名合格的写作课老师,首先必须成为一名合格的读者。有趣的是,明白了要做读者之后,做老师似乎也自如多了。
二
又是几年摸索,到了2016年,我调整了写作课的文体训练顺序,由常规的“诗歌—小说—剧本”转变为“剧本—小说—诗歌”。这个设计,给我带来一些惊喜。剧本写作中的场景意识,小说写作中的叙事策略,以及电影的镜头语言和镜头组接的方法,都可以自然而然地引入到诗歌训练中。剧本和小说的虚构性,也能启发学生摆脱个人化的局促,去表达更为深广的经验,而不是个人真实经历。如此,我们的诗歌训练便有了一个较高的技术起点,而我就可以把精力和时间集中在“写什么”和“怎么修改”这个环节上了。
对于每年新入学的大一新生,诗歌“写什么”始终是一个困惑。他们熟悉的中学语文教材里的名篇如《雨巷》《再别康桥》等,几乎都是音乐化、情绪化的作品,很容易把学生引向“假大空”的陷阱,都不是初学者的好范例。经过几番挫折,我决定把“经验”作为写作起点阶段的表达对象,让诗歌写作从日常生活出发,从切身经验出发,从言之有物出发。当然,这种实用主义的做法,我也常常怀疑它的恰当性,但至今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性方案。
“因为诗并不像一般人所说的是情感(情感人们早就很够了),——诗是经验。” 里尔克这句话,常常被我拉来当大旗。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诗言志”“诗缘情”深入人心,这导致很多人不加深思地就把诗歌作为抒情工具。这样的想当然必须要破除。诗歌离不了情感,情感可以是写诗的动因,可以是诗的效果,也可以是诗的对象。但初学者最忌讳的是把情感作为对象——直接抒情,这是成熟的写作者才能驾驭的方法。多少浪漫主义诗人都曾在此失手,而里尔克的“經验说”正是对浪漫主义滥情的纠正。
当然,在诗歌训练中,里尔克的“经验”也需要限制。诗作为表达方式,是经验的结晶,因此,里尔克借布里格之口说:“为了一首诗我们必须观看许多城市,观看人和物,我们必须认识动物,我们必须去感觉鸟怎样飞翔,知道小小的花朵在早晨开放时的姿态……”但是,诗既是表达方式,也是表达对象,可以说,诗是诗的表达对象。用废名的话说,“新诗的内容则要是诗的”。作为表达对象,诗不是一般的经验,而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一种无法直接说出的经验。 何谓特殊的经验?这很难阐明,但并不难感知。它首先是可感的,触目惊心的,铭刻于心的,却不能和它所在的具体场景、环境或氛围剥离。诗人常说它是神秘的,因为它不能直接说出,要表达它,只能把它和它植根的场景、环境或氛围一起呈现。但它实际上并不神秘,它鲜活可感,就活在记忆里,活在生命里,活在想象里,活在梦境里。它无法以抽象的概念形式存在,就像每个人的生命里,没有一种叫爱的抽象物,只有爱的动作,爱的声音,爱的碰触,爱的气息,爱的氛围,爱的臂弯……当你有效说出了这些“具体”,你就表达了爱,这几乎等于说你写出了一首诗。
如果遵照王国维的说法,诗“有造境,有写境”,那么,这些“具体”既可以“写”,又可以“造”,取哪一种路径,决定于写作者的个性。从实际训练的角度看,“写境”作为起点,更容易上手,而“造境”则需要一定基础,这好比绘画的学习,通常要从写生入手。但是,理一分殊,王国维认为“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
诗作为特殊的经验,无法直接说出来,在当下的写作中,有不少诗人忽略了这一点。他们把诗歌作为一种特殊经验的表达难度,混同于用修辞包装经验或观念的技术难度。因此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首修辞高明、观念深刻,具有批判性的诗,缺乏的恰恰正是诗。所以,在写作教学中,我一直努力避免把诗歌训练变成纯粹的修辞训练或技术训练。修辞、技术只有服务于“特殊经验”的表达时,才是必要的。而一般的、可直言的经验,显明的或深刻的观念都是散文的对象,无须用诗表达。你写成明白易懂的说明书,更便于指导工作、生活;写成哲学作品,可辨名析义,使人明理;写成论文,则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何必非要吃力不讨好地写成朦胧的复义的新诗呢?
有时候,遇到对现代诗了解较多的学生,还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何理解现代诗的“知性”?如何理解瓦雷里的“抽象的肉感”、艾略特的“思想知觉化”?这是很难一下说清的问题,但在初步的训练中必须澄清,否则学生又会从抒情的泥坑滑向说理的沼泽。我们知道,一百多年的现代诗主流正是“知性”(intellect)之诗,或“智”(wit)之诗,它们机智而深刻,冷静而思辨,能够洞彻虚假的现实,涤荡滥情与伪浪漫。但它们也偏于晦涩、冷僻、枯索;又常常高高在上,不近人情;偶尔还会装腔作势,故作高深。可以说现代诗成于“智”,也败于“智”。因此,现代诗的“智”或“知性”并非无可挑剔,更非不可动摇的路线和方向。也许今天的诗人对于经典现代诗的态度,反省应多于膜拜,比如对艾略特的《荒原》。
初学诗者对于瓦雷里、艾略特等大诗人的话更不能迷信,时代在变,语境也在变。事实上,瓦雷里、艾略特并不认为先有抽象之理,然后再将之形象化。他们所谓的抽象、思想,只是带有理性意味的感性体验。有些当代诗人对此有致命的误解,他们一直在包装那种先在的道理或思想,把一种可以言明的观念模糊化,颇有些装神弄鬼的感觉。抽象的肉感化、思想的知觉化,很容易产生歧义,作为训练的路径,可谓危险的旅途。安全也更具操作性的仍然是发现那特殊的经验,通过具体的场景、环境、氛围去呈现它、捕捉它。
诗歌写作训练,当然不必先普及诗歌理论。但是作为老师,有必要说明这一切,因为,当代诗歌批评常有一种不良的习气,很容易影响到初学者的写作,那就是不加辨析的盲从大诗人,把大诗人的名言当真理、当依据。大诗人的话有它自身存在的历史语境,不一定都适用于当下的写作。对此,教师不应该丧失判断力。虽然判断可能出现偏颇,但只要不绝对化也无妨,学生们前途无限,自有校正能力。没有方向的训练却是实实在在地浪费学生的宝贵青春。
教学中,我参阅过不少写作教材,包括最近几年火爆的创意写作教材。它们提出各种诗歌理论,设计花样繁多的操作方法,可是一看例诗便大失所望——它们是在教写平庸的诗。如果编者或老师自身缺乏基本的诗歌感受力和判断力,何以教人呢?在当下,诗歌写作教学的公共资源还太少,各个环节都靠自己慢慢摸索,而整个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没有教给学生必要的新诗阅读、写作能力,大学里,新诗写作教学的任务之重和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三
我的写作课首先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任务和目标,要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服务,不可能专去培养诗人,也不可能专讲诗歌写作。分给诗歌的时间大概有5讲,每讲2节课。有时候,学生兴致高,就想办法增加一讲。通常,第一、二讲,我都是带着大家一起读诗。读诗当然是快乐的,学生眼睛里迸发的新奇之光也令我愉悦。但读诗不是为了阅读的愉悦,背后隐藏的目的有多种:一是了解当下的诗歌状况,二是了解新诗写作的多元化格局,三是纠正对新诗的种种误解,四是初步获得诗歌写作的基本认知,即写什么和怎么写。选诗时,我也尽量多元化,课堂上无法读完,可以延伸到课前或课后。随着年年增补,写作课的诗歌阅读篇目已经增至30多位当代诗人60多首新诗。每位诗人的诗作在课堂上都肩负着特定的教学使命。比如多多《冬夜的天空》的观察视角,陆忆敏《美国妇女杂志》暗藏的对白方法,韩东《一摸就亮》《梁奇伟》中的小说化手法……又比如柏桦如何利用声音创造一首生动的诗,臧棣诗歌如何用思辨来激活诗的情境,于坚如何在细节中展开广阔的社会、历史画卷,陈东东诗歌如何把现实与超现实糅合……
阅读之后,训练之前,还要做几点说明。这是专门为初学者准备的,并要求他们辨析:第一,论“自家的孩子和王婆的瓜”;第二,论“铁匠的斧头和木匠的斧头”;第三,论“看风景的人和风景里的人”。这三组比喻,分别喻指诗歌训练中的三个常见问题:第一,经验的处理问题,即写作者对待个人经验,应该有意识地将之对象化,不能总觉得“自家的孩子”什么都好,而不能取舍。写作者应该向“卖瓜的王婆”学习,她实在是一个好榜样,不论瓜好瓜坏,她总是擅于创造言辞上的完美之瓜。第二,写作的目标问题,即写诗要像铁匠那样为读者打造一把好的“斧头”,而不是像木匠那样使用斧头去砍、去劈、去表达。你无须掌控别人怎么理解你的诗歌,怎么使用你的诗歌,但你能够要求自己把诗歌打造得精良、锋利又耐用,令那“木匠”爱不释手。第三,主体问题。写作者应像“看风景的人”那样,具有明确的“我在写作”的主体意识,而不是去作被看、被写的风景中的人。他要么创造一个角色、替身,要么戴上各种面具,除此,他不会以真身进入诗歌的文本。一个好的诗人,就像伟大的导演,常在镜头外,他的任务是导出好电影,而不是演出好电影,更不是说出好电影。
在我看来,这三点是训练前必须展开讨论的。同时,我也会告诉大家,这绝不是金科玉律,这只是训练的要求。训练结束后,你觉得遵循这样的要求有益,你可以继续,倘若觉得多余,你就自行解放。训练有框框,写作要自由。
写作训练,我历来反对“多写主义”。和有节制的训练相比,过多的训练费力不讨好,国内外都有相关的调研支持这一说法。因此,我布置作业,字数只设上限,不设下限。小说每篇不超过8000字,剧本每部不超过30页,散文3000字以内,评论5000字以内,诗4首,每首不超过30行(允许以一部长篇小说,或一部短篇小说集,或一部散文集,或一本诗集替代全部作业)。以前,总有不少学生追求写得多,篇数多,字数多,激情澎湃,动辄一两万字,写得畅快,却不重视质量,经验不能沉淀,收获甚微。近些年,“限产限量”后,写作课的时间和精力就集中在后期的修改上了。一般情况下,学生写完诗歌的初稿,要先按照“修改清单”,做第一次修改;然后交给我这个读者,读者不满意,就提出建议,做第二次修改;之后再阅读再建议,不能定稿的,做第三次修改。最终,我这个读者也会忍不住动手,和学生一起讨论修改,直至全部定稿,编出一本班级新诗选。因为我个人对詩歌有偏爱,加之诗歌短小,所以诗歌的修改通常不少于三次,至于别的作业不免要宽松些。否则,即便有助教帮忙,这样工作下去,也是吃不消的。在科研主导的大学体制里,做这些没有“科研含量”的工作,是不能与时俱进的。
其实,这最后的修改环节,我认为是整个诗歌写作教学最重要的。可它是由一个个的特例构成的,每次建议和修改都有具体的针对性,难以化约为一种经验或方法。作为写作课老师,我也不知道如何描述它的重要性。同时,作为学生们的读者,我也常常感到惭愧。因为,有时候我也会失去耐心,大发雷霆;有时候还会偷懒耍滑,敷衍了事……倘若一定要在文章末尾总结一下这些年的教学收获,恐怕还是江平、玉伦他们给我的启发:比起老师,诗歌写作课的学生更需要一名真诚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