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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20日至4月30日宁波市发生病毒性肝炎爆发,报告病例47 313例,死亡4例,发病率为949.78/10万,病死率为0.03‰;病人血清抗-HAV IgM阳性率为95.55%;82.56%的病例有食蚶史;流行病学调查表明食蚶居民发病率(8.53%)与未食蚶居民发病率(0.77%)有极显著性差异(χ2=39.49,P<0.01、RR=11.08),食蚶的归因危险性百分比(AR%)为90.97%。病原学检测(用细胞培养法和核酸杂交试验)证实经在本市海涂放养59天后的启东毛蚶 其体内仍携带HAV。因此,认为启东毛蚶是本次甲型肝炎爆发的传播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