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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浙江省温岭市中华路385号的温岭影视城,是台州地区最大的集多功能电影厅、豪华酒店、住宿、娱乐为一体的文化休闲中心,这里每天都在放映着中外电影大片。但是,人们也许不知,温岭市电影公司原经理陈永富在负责建造影视城过程中,曾一手导演并亲自扮演了一部纪实“腐败大片”。
如今,“名导兼名演员”陈永富因犯受贿、贪污罪终审被判无期徒刑已经在浙江省第五监狱服刑改造。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往事又一幕幕地在他脑海中浮现……
幕启
在温岭市文化系统的干部职工眼里,陈永富是一个很有经商头脑的人。1995年,时任温岭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的他就以妻子的名义开办了一家羊毛衫厂。不过,致富心切的陈永富似乎运气不佳,一年不到,不但没赚到钱,反而亏损100多万元。
时来运转。1996年,温岭市政府决定建设一个影视城,借此摆脱国有企业——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亏损日益严重的窘境。同年4月30日,陈永富被任命为温岭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副经理,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包括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款拨付、进展情况督促等。这让陈永富一下子找到了“致富拐点”。
1996年底,随着影视城开始设计,建设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各路人马渐渐找上了手握基建大权的陈永富。 江西省萍乡市建筑设计院的朱某中标温岭影视城设计项目后,1997年开始设计,设计修改了多次,还是没有过关。1999年上半年,朱某径直来到陈永富家中,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1万元现金。陈永富推托了几下后收下了。不久,朱某的设计方案终于通过了。但是,拿设计费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按规定,设计费应该是一次性给的,但陈永富却要分次给,而且还借故拖着。没办法,朱某每次拿到设计费时,都要送给陈永富一些。从2000年到2002年春节,朱某3次将总共5万元钱送给陈永富。有时候,陈永富连“谢谢”都懒得说,收下钱就走。
直到2002年工程接近结束,朱某设计费还没全部到手。同年底在参加工程验收会议后,朱某将两张设计费的发票交给陈永富,希望他早点签字把设计费了结掉。大概过了两个月,其中的2万元设计费还没有到位,朱某到电影公司的财务那里问了一下,财务人员告诉他陈永富已经帮他领走了。当朱某问起陈永富时,他很不高兴地说:“你干嘛去问财务人员?这钱你自己承认拿到手就好了。”
就这样,朱某原本应得的总额18.4万元设计费中,陈永富“分”到7万元。
高潮
从朱某身上拉开受贿大幕后,陈永富便一发不可收了。预算7000多万元的温岭影视城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陈永富的“创富”提供了机会,也为他的表演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随着工程的全面拉开,陈永富的“腐败大片”渐入高潮。
2000年,影视城土建工程包括水电安装由浙江一家建设公司中标,工程总标价2200多万元。中标后,工程项目经理丁某就不断请陈永富吃饭,过年又送香烟名酒。陈永富则在工程款的拨付等方面大力支持丁某。2001年10月,陈永富决定将自己的旧车换一辆好点的二手车,就直接打电话给丁某要钱。拿到丁某钱的第二天他就到上海,将自己旧车作价6.5万元加上丁某送的11万元,买回一辆17.5万元的二手尼桑车。
2003年影视城投入营业后,丁某在陈永富帮忙下将温岭老电影院租下后又转租给一家超市。陈永富听说丁某有钱挣,就开口向他要50万元。同年11月,丁某送给陈永富30万元,他马上用于弥补自己办羊毛衫厂欠下的私债。2004年下半年,在陈永富的帮助下,丁某的工程终于通过验收,最后实际造价追加到2800多万元。
温岭人陈某是通过陈永富帮忙,从丁某那里分包到了影视城工程的水电安装等部分项目。作为回报,陈某分4次送给陈永富50万元,尽管陈某并不十分情愿。
在陈永富的受贿清单里,几乎涉及到影视城的每一个工程,林林总总受贿款达137万元,弥补了办厂的大半亏损。
出逃
2002年9月24日,也许是因为负责影视城工程建设有功,陈永富成功转正一升任温岭电影放映公司经理。当年底,影视城工程竣工,最终的投资额已经由预算的7000万元上涨到8500万元。为解决资金缺口,陈永富巧舌如簧,说服电影公司职工集资上千万。2003年初,温岭影视城开业。一时的繁荣暂时掩盖了陈永富的腐败行径。不过,当影视城里放映热遍全国的反腐大剧《生死抉择》时,电影公司的职工们受到了启发,他们开始怀疑陈永富许下的“高回报诺言”,进而收集陈永富的腐败踪迹,开始集体“倒陈”。
而陈永富还在继续寻找腐败机会。2003年到2005年连续3年春节前,陈永富伙同电影公司班子成员一起给个人“搞福利”,到菜场摊位上虚开水产品发票自己签字自己报销,然后三、四人一起分赃。3年下来,共同贪污67066元,其中陈永富分得最多,为27403元。“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是清白做官干净做事老实做人,你们不信,尽管去告吧。”当听说单位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有经济问题时,陈永富公然在公司干部职工大会上叫嚣。2005年5月25日,陈永富还专门在一家大酒店里摆下豪华宴席,广请宾客,为自己的49岁生日祝寿。
与此同时,接到群众举报的温岭市检察院已经将一张网悄悄向陈永富收拢。就在陈永富摆下生日宴的次日傍晚,温岭市检察院反贪局掌握了影视城电梯工程承包人罗某向他行贿的重要证据,当即决定对陈永富立案侦查。第二天一早,当反贪干警来到影视城陈永富办公室抓捕时却扑了空。原来,嗅觉灵敏的陈永富头天晚上连家人都没打招呼,关掉手机,趁黑慌乱逃离温岭。
一路狂奔,陈永富先是逃到上海,在那里,他办了一张化名“吴俊”的上海身份证,试图长期隐藏下去。可是,公安几次突查户口让陈永富心惊肉跳,感觉大城市不好呆,而且不明就里收留他的朋友也不想惹麻烦,隐隐对他下了“逐客令”。不久,陈永富来到温州鹿城,投靠一位远房亲友。一段时间过去了,陈永富感觉风平浪静,就大胆地开着亲友的“凌志”轿车招摇过市,甚至不顾自己已有妻子和两个已经参加工作的儿子,到婚姻介绍所找起“对象”来了。
35岁的离婚女人阿英(化名)看上了自称是上海老板的“吴俊”,两人很快堕入情网。陈永富毕竟心虚,一直不敢与阿英谈论婚嫁之事。
陈永富出逃后,温岭市检察院一刻都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经过2年多的内查外调,终于将陈永富锁定在温州鹿城的一个居民小区里。2007年6月28日中午,温岭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金新福带着干警在温州警方的配合下,来到陈永富隐藏的居民楼下。当时陈永富点了七、八盘菜,正准备与阿英一起吃中饭。突然,一句温岭方言 “陈永富,我们终于找到你了!”让陈永富苦笑了一下乖乖地束手就擒,而阿英得知他是个逃犯时,当场瘫倒在地号啕大哭……
落幕
当天,陈永富就被押回温岭受审。回到家乡,陈永富居然轻松了许多,很快交代了自己的全部受贿事实,同时退出赃款2万元。而且还交代了自己在逃亡的日子里,暗地里与丁某、陈某等行贿人签订假借条、建立攻守同盟,以逃避检查的过程。2007年11月22日,温岭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由于案情重大,陈永富受贿案移送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08年1月22日,台州市检察院依法向台州市中院提起公诉,期间,因发现陈永富还有贪污余罪,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补充起诉。
不料,在2月25日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时,陈永富却不放弃这最后的表演机会。他在庭上推翻自己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口供,断然否认自己收受朱某、丁某、陈某等8人共计127万元的贿赂,辩解与这8人间存在借款关系,还向法庭出示了八张借条和一本记有借款内容的笔记本。
对此,公诉人及时向法庭播放了陈永富在侦查、起诉阶段的陈述录像和8名行贿人的证词。即便有了这般确凿的证据,陈永富还辩解说是“这都是检察机关诱供、指供所为”。
台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如果陈永富有记录借款的习惯,并且记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记忆出错,则笔记本上应完整记录他所辩解的向朱某等8人借款的情况。而他的笔记本上却漏洞百出,如向陈某的借款金额有明显的修改痕迹且总金额与其承认的“借款”数额不符,向王某借款2万元的记录则被完全涂抹……对此,陈永富哑口无言,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同时,法庭认为,陈永富在侦查阶段明确供认自己打借条是为了制造借款假象,以掩盖自己受贿事实,这些供述得到众多行贿人证言的印证。况且证人证言的取得从笔录形成的时间上看,均在陈永富供述之后,完全不存在进行诱、指供的先决条件。据此,法院没有采纳陈永富“借款”的辩解,认定陈永富受贿137万元、共同贪污67066元。
2008年3月8日,台州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陈永富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陈永富向温岭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退赔违法所得27403元;继续向陈永富追缴赃款135万元,上缴国库。陈永富不服,提出上诉。6月20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28日,陈永富被押送到位于金华的浙江省第五监狱服刑改造。至此,全剧终。
(作者单位:浙江省检察院)
(本栏目策划、编辑:范继荣)
如今,“名导兼名演员”陈永富因犯受贿、贪污罪终审被判无期徒刑已经在浙江省第五监狱服刑改造。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往事又一幕幕地在他脑海中浮现……
幕启
在温岭市文化系统的干部职工眼里,陈永富是一个很有经商头脑的人。1995年,时任温岭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的他就以妻子的名义开办了一家羊毛衫厂。不过,致富心切的陈永富似乎运气不佳,一年不到,不但没赚到钱,反而亏损100多万元。
时来运转。1996年,温岭市政府决定建设一个影视城,借此摆脱国有企业——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亏损日益严重的窘境。同年4月30日,陈永富被任命为温岭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副经理,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包括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款拨付、进展情况督促等。这让陈永富一下子找到了“致富拐点”。
1996年底,随着影视城开始设计,建设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各路人马渐渐找上了手握基建大权的陈永富。 江西省萍乡市建筑设计院的朱某中标温岭影视城设计项目后,1997年开始设计,设计修改了多次,还是没有过关。1999年上半年,朱某径直来到陈永富家中,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1万元现金。陈永富推托了几下后收下了。不久,朱某的设计方案终于通过了。但是,拿设计费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按规定,设计费应该是一次性给的,但陈永富却要分次给,而且还借故拖着。没办法,朱某每次拿到设计费时,都要送给陈永富一些。从2000年到2002年春节,朱某3次将总共5万元钱送给陈永富。有时候,陈永富连“谢谢”都懒得说,收下钱就走。
直到2002年工程接近结束,朱某设计费还没全部到手。同年底在参加工程验收会议后,朱某将两张设计费的发票交给陈永富,希望他早点签字把设计费了结掉。大概过了两个月,其中的2万元设计费还没有到位,朱某到电影公司的财务那里问了一下,财务人员告诉他陈永富已经帮他领走了。当朱某问起陈永富时,他很不高兴地说:“你干嘛去问财务人员?这钱你自己承认拿到手就好了。”
就这样,朱某原本应得的总额18.4万元设计费中,陈永富“分”到7万元。
高潮
从朱某身上拉开受贿大幕后,陈永富便一发不可收了。预算7000多万元的温岭影视城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陈永富的“创富”提供了机会,也为他的表演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随着工程的全面拉开,陈永富的“腐败大片”渐入高潮。
2000年,影视城土建工程包括水电安装由浙江一家建设公司中标,工程总标价2200多万元。中标后,工程项目经理丁某就不断请陈永富吃饭,过年又送香烟名酒。陈永富则在工程款的拨付等方面大力支持丁某。2001年10月,陈永富决定将自己的旧车换一辆好点的二手车,就直接打电话给丁某要钱。拿到丁某钱的第二天他就到上海,将自己旧车作价6.5万元加上丁某送的11万元,买回一辆17.5万元的二手尼桑车。
2003年影视城投入营业后,丁某在陈永富帮忙下将温岭老电影院租下后又转租给一家超市。陈永富听说丁某有钱挣,就开口向他要50万元。同年11月,丁某送给陈永富30万元,他马上用于弥补自己办羊毛衫厂欠下的私债。2004年下半年,在陈永富的帮助下,丁某的工程终于通过验收,最后实际造价追加到2800多万元。
温岭人陈某是通过陈永富帮忙,从丁某那里分包到了影视城工程的水电安装等部分项目。作为回报,陈某分4次送给陈永富50万元,尽管陈某并不十分情愿。
在陈永富的受贿清单里,几乎涉及到影视城的每一个工程,林林总总受贿款达137万元,弥补了办厂的大半亏损。
出逃
2002年9月24日,也许是因为负责影视城工程建设有功,陈永富成功转正一升任温岭电影放映公司经理。当年底,影视城工程竣工,最终的投资额已经由预算的7000万元上涨到8500万元。为解决资金缺口,陈永富巧舌如簧,说服电影公司职工集资上千万。2003年初,温岭影视城开业。一时的繁荣暂时掩盖了陈永富的腐败行径。不过,当影视城里放映热遍全国的反腐大剧《生死抉择》时,电影公司的职工们受到了启发,他们开始怀疑陈永富许下的“高回报诺言”,进而收集陈永富的腐败踪迹,开始集体“倒陈”。
而陈永富还在继续寻找腐败机会。2003年到2005年连续3年春节前,陈永富伙同电影公司班子成员一起给个人“搞福利”,到菜场摊位上虚开水产品发票自己签字自己报销,然后三、四人一起分赃。3年下来,共同贪污67066元,其中陈永富分得最多,为27403元。“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是清白做官干净做事老实做人,你们不信,尽管去告吧。”当听说单位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有经济问题时,陈永富公然在公司干部职工大会上叫嚣。2005年5月25日,陈永富还专门在一家大酒店里摆下豪华宴席,广请宾客,为自己的49岁生日祝寿。
与此同时,接到群众举报的温岭市检察院已经将一张网悄悄向陈永富收拢。就在陈永富摆下生日宴的次日傍晚,温岭市检察院反贪局掌握了影视城电梯工程承包人罗某向他行贿的重要证据,当即决定对陈永富立案侦查。第二天一早,当反贪干警来到影视城陈永富办公室抓捕时却扑了空。原来,嗅觉灵敏的陈永富头天晚上连家人都没打招呼,关掉手机,趁黑慌乱逃离温岭。
一路狂奔,陈永富先是逃到上海,在那里,他办了一张化名“吴俊”的上海身份证,试图长期隐藏下去。可是,公安几次突查户口让陈永富心惊肉跳,感觉大城市不好呆,而且不明就里收留他的朋友也不想惹麻烦,隐隐对他下了“逐客令”。不久,陈永富来到温州鹿城,投靠一位远房亲友。一段时间过去了,陈永富感觉风平浪静,就大胆地开着亲友的“凌志”轿车招摇过市,甚至不顾自己已有妻子和两个已经参加工作的儿子,到婚姻介绍所找起“对象”来了。
35岁的离婚女人阿英(化名)看上了自称是上海老板的“吴俊”,两人很快堕入情网。陈永富毕竟心虚,一直不敢与阿英谈论婚嫁之事。
陈永富出逃后,温岭市检察院一刻都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经过2年多的内查外调,终于将陈永富锁定在温州鹿城的一个居民小区里。2007年6月28日中午,温岭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金新福带着干警在温州警方的配合下,来到陈永富隐藏的居民楼下。当时陈永富点了七、八盘菜,正准备与阿英一起吃中饭。突然,一句温岭方言 “陈永富,我们终于找到你了!”让陈永富苦笑了一下乖乖地束手就擒,而阿英得知他是个逃犯时,当场瘫倒在地号啕大哭……
落幕
当天,陈永富就被押回温岭受审。回到家乡,陈永富居然轻松了许多,很快交代了自己的全部受贿事实,同时退出赃款2万元。而且还交代了自己在逃亡的日子里,暗地里与丁某、陈某等行贿人签订假借条、建立攻守同盟,以逃避检查的过程。2007年11月22日,温岭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由于案情重大,陈永富受贿案移送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08年1月22日,台州市检察院依法向台州市中院提起公诉,期间,因发现陈永富还有贪污余罪,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补充起诉。
不料,在2月25日台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时,陈永富却不放弃这最后的表演机会。他在庭上推翻自己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口供,断然否认自己收受朱某、丁某、陈某等8人共计127万元的贿赂,辩解与这8人间存在借款关系,还向法庭出示了八张借条和一本记有借款内容的笔记本。
对此,公诉人及时向法庭播放了陈永富在侦查、起诉阶段的陈述录像和8名行贿人的证词。即便有了这般确凿的证据,陈永富还辩解说是“这都是检察机关诱供、指供所为”。
台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如果陈永富有记录借款的习惯,并且记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记忆出错,则笔记本上应完整记录他所辩解的向朱某等8人借款的情况。而他的笔记本上却漏洞百出,如向陈某的借款金额有明显的修改痕迹且总金额与其承认的“借款”数额不符,向王某借款2万元的记录则被完全涂抹……对此,陈永富哑口无言,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同时,法庭认为,陈永富在侦查阶段明确供认自己打借条是为了制造借款假象,以掩盖自己受贿事实,这些供述得到众多行贿人证言的印证。况且证人证言的取得从笔录形成的时间上看,均在陈永富供述之后,完全不存在进行诱、指供的先决条件。据此,法院没有采纳陈永富“借款”的辩解,认定陈永富受贿137万元、共同贪污67066元。
2008年3月8日,台州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陈永富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责令陈永富向温岭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退赔违法所得27403元;继续向陈永富追缴赃款135万元,上缴国库。陈永富不服,提出上诉。6月20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28日,陈永富被押送到位于金华的浙江省第五监狱服刑改造。至此,全剧终。
(作者单位:浙江省检察院)
(本栏目策划、编辑:范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