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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协整理论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环渤海经济圈内4省市(天津、河北、山东和辽宁)的金融发展与海洋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机制进行了量化分析。结果显示: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均会不同程度地拉动当地海洋经济发展;山东省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对其海洋经济发展具有直接而显著的促进作用;山东省和河北省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主要通过促进当地整体经济的发展来间接拉动海洋经济发展,其中对河北省的拉动效应较为有限;天津市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不仅直接显著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而且通过促进当地整体经济发展来间接拉动海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