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湖北省武汉市征地补偿及补偿费分配现状的调查分析发现,征地补偿与《土地管理法》中的年产值倍数法存在一定差距,征地补偿费存在层层截留的现象,村级提留用途不够透明;征地补偿费分配以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未能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应制订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征地补偿;补偿费的分配由村级提留25%左右用于本村公益事业;采取货币补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分配模式,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