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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索赔应对的相关内容,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文中分析造成施工索赔的主、客观原因,并提出了有效防治施工索赔的对策,希望在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索赔时能够作为参考。
关键字:索赔,费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规范,多采取招投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而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施工机会,将报价压低,靠中标后,在工程施工中进行变更索赔来增加利润。给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增加了难度,如何积极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问题,是建设单位应面临的难题。所谓施工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实施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的过程中,对于非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向建设单位要求给予应有损失赔偿的一种权利要求。本文从施工单位经常进行索赔的项目进行分析,使建设单位注意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避免发生。
一、针对施工方可能提出的索赔事项进行预防:
1、避免工程延误
避免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增加,这是工程中常见的一种索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先通读和理解施工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责任和义务,按合同要求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等并完成其他配合的工作,避免因配合工作不及时或不履行合同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如果需要施工单位进行前期施工,如道路、临水临电施工,则事先与施工企业做好协商,并将施工内容提前做好补充协议。
2、提高设计质量
避免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师指令增加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增加,导致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此引起的施工索赔。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保证设计质量,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周全,减少设计缺陷,消除因设计不合理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过程中当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不可避免地发生时,建设单位一定要请懂工程技术和造价的工程师一起分析产生变更的原因,查明此项属于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同意或不同意该变更,同时可在工程签证单中注明不同意增加工程造价和延长工期的原因。应尽量减少由于工程设計图纸中遗漏、矛盾的地方出现的设计补充,使施工单位的索赔机会降到最低。
3、正确规范合同内容
完善招标文件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因违约、合同缺陷及其他风险引起的索赔。招标文件中陈述的内容越明确,编制的越细致、严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赔偿的机会就越少。即使施工条件变化后,施工单位要求索赔时,建设单位也有据可查。因此,完善招标文件,可有效地预防工程索赔。建设单位应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不能在招投标文件中说明的问题,应与施工单位进一步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应进行明确、详细地说明,尽量不用易引起歧义的文字说明。施工单位在申请要求索赔时,建设单位应通过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内容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共同认真研究合同文件,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一致正确的理解合同,减少索赔的发生。
4、做好日常监理工作
建设单位一定要明确监理的授权范围,要求监理单位发挥应有的作用,避免监理越权审批引起的索赔风险。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的,建设单位授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大小要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施工中,如果因监理工程师下达错误指令对工程量进度形成负面影响,造成承建者损失的,或者监理单位不正当终止工程,引起的索赔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因此,在施工中要特别明确监理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如设计标准、使用功能等要求的认定权及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防止因监理越权审批和决定而引起施工企业在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变化所引起的索赔。
5、及时支付工程款
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延期支付合理工程款。拖欠工程款除了会引起施工企业对工程款及其利息的索赔外,还会造成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困难,或者导致施工企业依据施工合同暂停施工、放慢施工速度、终止施工合同甚至召集农民工对建设单位进行围攻的情况发生,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合同纠纷及治安状况。建设单位一定要注意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规定,特别注意条款中的时间限制规定,避免索赔事项的发生。针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量月报,建设单位如果资金困难,要严把工程质量关,以工程质量有问题来拖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不可以对施工企业上报的工程月报单置之不理,成为施工企业日后索赔的理由。
二、如何处理好索赔事项:
1、审查索赔证据
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索赔理由及证据是否充分,索赔价格和期限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主要审查索赔要求与合同条款或有关法规是否一致,受到的损失是否是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提供的索赔证据证明是否成立。
2、审查工期索赔
主要审查施工进度拖延的原因,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延的,属于不可索赔的工期;只有非施工单位原因,才属于可以索赔范围。有的工期延误可能包含双方责任,应详细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并且要注意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拖延,才会影响到总工期,才可以进行索赔。
3、审查费用索赔
主要审查费用索赔的原因,索赔计算的合理性和正确性,挑出不合理的取费项目、重复取费的项目。注意停工损失中,人工费不应以计日工费计算,不应计算闲置人员的奖金、福利等报酬,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机械费不应按机械台班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还应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因工程师临时改变工作内容或作业方法的功效降低损失的区别。改做其他工作的,不应按停工损失计算,可以适当补偿降效损失。
三、做好预防索赔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增强建设单位工程师责任感,树立预防索赔意识。在每个员工中强调预防索赔的重要性,人人有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确保与索赔有关的工作在内部开展顺畅,避免内部推诿扯皮,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避免工作中出现疏漏。对于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答复请示是都应注意完备性和严密性;颁发图纸、作出计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考虑其正确性和周密性。
2、加大合同培训力度,重视培训效果。认真研究合同,必须做到各责任人各工程师心中有数,及早了解情况,为合理解决索赔提供条件。对于合同进行监督和跟踪,尽早提出合同中的疑问,确定哪些地方可能存在索赔事项,早做准备,采取措施降低干扰事件的影响。
3、及时收集准备完整的与索赔事项有关的书面证据。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联系单、会议纪要、通知等,各种签证文件检查验收报告,施工记录、统计资料、工程分包资料、物资采购资料等,并且及时对工程施工过程保留影像资料。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自己也有充分的依据,不会完全依靠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4、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解决各种争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予以确认,避免时间过长,致使施工单位浑水摸鱼。在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确认方面产生争议,可以立即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划清工程范围界限,立即重新测量工程量,为竣工结算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事实上,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目的都是相同的,都希望创造出精品工程,打造自己企业的品牌形象。双方应该是相互协作的关系,建设单位应尽量为施工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建立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信任关系。
关键字:索赔,费用,建设单位,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规范,多采取招投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而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施工机会,将报价压低,靠中标后,在工程施工中进行变更索赔来增加利润。给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增加了难度,如何积极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问题,是建设单位应面临的难题。所谓施工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实施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的过程中,对于非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向建设单位要求给予应有损失赔偿的一种权利要求。本文从施工单位经常进行索赔的项目进行分析,使建设单位注意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避免发生。
一、针对施工方可能提出的索赔事项进行预防:
1、避免工程延误
避免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增加,这是工程中常见的一种索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先通读和理解施工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责任和义务,按合同要求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等并完成其他配合的工作,避免因配合工作不及时或不履行合同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如果需要施工单位进行前期施工,如道路、临水临电施工,则事先与施工企业做好协商,并将施工内容提前做好补充协议。
2、提高设计质量
避免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师指令增加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增加,导致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此引起的施工索赔。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保证设计质量,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周全,减少设计缺陷,消除因设计不合理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过程中当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不可避免地发生时,建设单位一定要请懂工程技术和造价的工程师一起分析产生变更的原因,查明此项属于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同意或不同意该变更,同时可在工程签证单中注明不同意增加工程造价和延长工期的原因。应尽量减少由于工程设計图纸中遗漏、矛盾的地方出现的设计补充,使施工单位的索赔机会降到最低。
3、正确规范合同内容
完善招标文件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因违约、合同缺陷及其他风险引起的索赔。招标文件中陈述的内容越明确,编制的越细致、严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赔偿的机会就越少。即使施工条件变化后,施工单位要求索赔时,建设单位也有据可查。因此,完善招标文件,可有效地预防工程索赔。建设单位应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不能在招投标文件中说明的问题,应与施工单位进一步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应进行明确、详细地说明,尽量不用易引起歧义的文字说明。施工单位在申请要求索赔时,建设单位应通过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内容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共同认真研究合同文件,尽可能在诚信的基础上,一致正确的理解合同,减少索赔的发生。
4、做好日常监理工作
建设单位一定要明确监理的授权范围,要求监理单位发挥应有的作用,避免监理越权审批引起的索赔风险。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的,建设单位授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大小要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施工中,如果因监理工程师下达错误指令对工程量进度形成负面影响,造成承建者损失的,或者监理单位不正当终止工程,引起的索赔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因此,在施工中要特别明确监理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如设计标准、使用功能等要求的认定权及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防止因监理越权审批和决定而引起施工企业在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变化所引起的索赔。
5、及时支付工程款
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延期支付合理工程款。拖欠工程款除了会引起施工企业对工程款及其利息的索赔外,还会造成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困难,或者导致施工企业依据施工合同暂停施工、放慢施工速度、终止施工合同甚至召集农民工对建设单位进行围攻的情况发生,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合同纠纷及治安状况。建设单位一定要注意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规定,特别注意条款中的时间限制规定,避免索赔事项的发生。针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量月报,建设单位如果资金困难,要严把工程质量关,以工程质量有问题来拖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不可以对施工企业上报的工程月报单置之不理,成为施工企业日后索赔的理由。
二、如何处理好索赔事项:
1、审查索赔证据
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索赔理由及证据是否充分,索赔价格和期限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主要审查索赔要求与合同条款或有关法规是否一致,受到的损失是否是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提供的索赔证据证明是否成立。
2、审查工期索赔
主要审查施工进度拖延的原因,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延的,属于不可索赔的工期;只有非施工单位原因,才属于可以索赔范围。有的工期延误可能包含双方责任,应详细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并且要注意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拖延,才会影响到总工期,才可以进行索赔。
3、审查费用索赔
主要审查费用索赔的原因,索赔计算的合理性和正确性,挑出不合理的取费项目、重复取费的项目。注意停工损失中,人工费不应以计日工费计算,不应计算闲置人员的奖金、福利等报酬,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机械费不应按机械台班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还应正确区分停工损失与因工程师临时改变工作内容或作业方法的功效降低损失的区别。改做其他工作的,不应按停工损失计算,可以适当补偿降效损失。
三、做好预防索赔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增强建设单位工程师责任感,树立预防索赔意识。在每个员工中强调预防索赔的重要性,人人有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确保与索赔有关的工作在内部开展顺畅,避免内部推诿扯皮,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避免工作中出现疏漏。对于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答复请示是都应注意完备性和严密性;颁发图纸、作出计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考虑其正确性和周密性。
2、加大合同培训力度,重视培训效果。认真研究合同,必须做到各责任人各工程师心中有数,及早了解情况,为合理解决索赔提供条件。对于合同进行监督和跟踪,尽早提出合同中的疑问,确定哪些地方可能存在索赔事项,早做准备,采取措施降低干扰事件的影响。
3、及时收集准备完整的与索赔事项有关的书面证据。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联系单、会议纪要、通知等,各种签证文件检查验收报告,施工记录、统计资料、工程分包资料、物资采购资料等,并且及时对工程施工过程保留影像资料。在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自己也有充分的依据,不会完全依靠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4、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解决各种争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予以确认,避免时间过长,致使施工单位浑水摸鱼。在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确认方面产生争议,可以立即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划清工程范围界限,立即重新测量工程量,为竣工结算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事实上,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目的都是相同的,都希望创造出精品工程,打造自己企业的品牌形象。双方应该是相互协作的关系,建设单位应尽量为施工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建立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信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