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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民党当局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劳资争议处理法,并付诸实施,起到了解决劳资争议、减少罢工停业的作用。但该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劳资争议纷起的局面,最终沦于备而不用的境地。当前我国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利益争议及其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却尚无相应的争议处理制度。南京国民政府劳资争议处理法的经验和教训,无疑可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