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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化符号的中国书法,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指书法形象,属于符号学上的"能指"系列;第二层含义是由书法的诸种形式和风格所传递的信息,属于符号学上的"所指"系列。"中国书法"作为文化符号的"所指"内含为:自我创造与自我超越并存,优越的自我设计与强烈的情绪表现并存;体现书法文化创造主体与文化环境的双向作用下书家们人生设计的转变;在用笔墨线条制造的"虚幻"世界中,客观程式化因素与主体性设置因素并存,心灵的永恒性结构与能动的目的性结构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