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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属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范畴,需要政府通过一定方式提供。通过对廉租房的政府间利益协调以及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的效应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我国现阶段廉租房房源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建设廉租房的动力又不足的情况下,应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房,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拓宽资金来源,以保障更多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