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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煤炭能源,该能源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在对煤矿资源进行开采的过程中,却经常发生地下水污染的情况,这会影响当地人民饮用地下水,使水资源匮乏。为此,相关的开采人员要对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要点进行分析,本文就此进行探讨,在介绍煤炭开采方式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煤矿地下水环评中遇到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中图分类号:R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2-0310-01
一、煤炭开采方式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煤矿地下水环评中遇到的问题1.1不同的煤炭开采方式对地下水的影响
煤炭开采方式包括井工和露天两大类,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量、水质两方面。井工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煤矿建设及运行期间,工作面开挖改变原有水动力场,在水动力场的影响下,在开挖面形成地下水泄水面。同时,煤矿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同样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煤矿建设和生产期排污与井下开采设备的污染、降水对掘进矸石的淋滤,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和石油类。井工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量方面,工业场地及临时矸石场一般有地面防渗,因此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小。但是,露天剥采区内的矿坑水,主要是剥采期间煤层上覆各含水层渗流进入矿坑的地下水,其次为地表雨水,会对地下水水量产生影响。受矿坑内各生产及运输设备的影响,其水质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污染因子同样为悬浮物和石油类。露天剥采区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区内及周边地下水水位、流场、水量等有关水文地质因素的改变。
1.2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遇到的问题
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遇到的问题主要体现三个方面。首先是煤矿项目在开采时序以及开采规模方面往往与矿区规划环评不符,此时还需进一步深入分析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否在矿区规划环评所确定的影响范围内。其次,环评等级划分依据的使用难以把握,部分指标界定模糊;再次,虽然大多数矿区水文地质资料相对较多,但精度不夠,水文地质调查孔偏少,无法全面掌握矿区的水文地质现状。最后,地下水保护措施的提出需要与主体工程密切结合,必要时需要与设计单位进行深入沟通讨论,确保所提的地下水保护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要点的分析
2.1对煤矿类项目进行调查,对地下水环境进行及时的检测
煤矿类项目现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气象、水文、植被情况;煤系上覆地层、煤系地层及下伏地层的岩性特点及空间分布特征;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主要是煤系地层上覆含/隔水层和下伏含/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地下水补、径、排条件,主要断层的导水性,一级评价还应调查区域降水入渗系数和蒸发深度,重点调查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及其隔水层情况;井田及其周边地区敏感目标分布、保护要求及开发利用情况,重点是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矿井涌水来源及最大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是区域内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包括各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方式、途径、去向及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等。此外,还应该开展现状监测。现状监测的目的含水层应包括潜水层和可能受到煤炭开采影响的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对于井田(矿田)范围内及周边村庄居民分布较多的矿区,通过现有水源井的调查可满足导则的点位要求;对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居民很少的矿区,如不进行钻井施工则无法满足导则要求,该情况下往往工作难度、资金要求等问题较多;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周边无重要地下水敏感保护目标的项目,水质、水位监测点数可适当减少。
2.2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当地居民的用水安全
地下水保护措施是实施煤矿地下水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地下水的行动纲领。保护措施要结合煤矿生产的实际特点,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动态监测是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的技术手段,是实施地下水保护的保障措施,与保护措施同等重要。为此,相关的施工开采单位应该结合矿区规划环评中有关地下水保护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影响情况,提出禁采、限采及其他保护措施,明确禁采或限采的范围、面积,指明对资源量的影响,提出允许开采的前置条件;结合煤系下伏含水岩组顶板与煤系地层底板之间的间距,合理确定开采、限采或禁采区域,减少岩溶突水,避免因矿井突发事故带来的受污染矿井水短时排放造成的地面污染风险;对于对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破坏较大的煤矿,应进一步论证采煤方法,如通过采取限高开采、分层开采、房柱开采及充填开采等工艺,降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减少煤系地层上覆含水层进入矿井的水量,保护地下水资源,提出评价范围内村庄和城镇的供水预案,以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2.3明确地下水评价的范围,制定地下水评价等级
对于自然边界比较明显的,如井田的周围有河流、沟谷、山脉等,可以参考自然边界条件的项目依据自然边界确定评价范围;对于自然边界不明显的井田,对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有导通影响的煤矿,可根据煤炭开采所导通的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流场来确定,如地下水流向方向影响较大,可在井田边界基础上外扩 2km,会减少对垂直地下水流向上的影响,可在井田边界基础上外扩 1km 来确定评价范围;对于那些既不能参考自然边界,也对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无导通影响的项目,则建议根据生态评价范围确定地下水评价范围。其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评价工作,基本任务包括: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
总而言之,为了加强煤矿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必须要对煤矿类项目进行调查,对地下水环境进行及时的检测,并明确地下水评价的范围,制定地下水评价等级,同时,要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当地居民的用水安全,推进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要点分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苗立永,胡伟伟. 晋陕蒙宁煤矿地下水环评要点分析[J]. 环境影响评价, 2014(3).
[2]汪红, 王娟. 荥巩矿区煤矿开采地下水环评要点分析[J].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5(3).
[3]唐明. 大水头煤矿开采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4(1).
[关键词]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中图分类号:R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02-0310-01
一、煤炭开采方式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煤矿地下水环评中遇到的问题1.1不同的煤炭开采方式对地下水的影响
煤炭开采方式包括井工和露天两大类,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量、水质两方面。井工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煤矿建设及运行期间,工作面开挖改变原有水动力场,在水动力场的影响下,在开挖面形成地下水泄水面。同时,煤矿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同样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煤矿建设和生产期排污与井下开采设备的污染、降水对掘进矸石的淋滤,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和石油类。井工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量方面,工业场地及临时矸石场一般有地面防渗,因此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小。但是,露天剥采区内的矿坑水,主要是剥采期间煤层上覆各含水层渗流进入矿坑的地下水,其次为地表雨水,会对地下水水量产生影响。受矿坑内各生产及运输设备的影响,其水质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污染因子同样为悬浮物和石油类。露天剥采区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区内及周边地下水水位、流场、水量等有关水文地质因素的改变。
1.2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遇到的问题
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遇到的问题主要体现三个方面。首先是煤矿项目在开采时序以及开采规模方面往往与矿区规划环评不符,此时还需进一步深入分析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否在矿区规划环评所确定的影响范围内。其次,环评等级划分依据的使用难以把握,部分指标界定模糊;再次,虽然大多数矿区水文地质资料相对较多,但精度不夠,水文地质调查孔偏少,无法全面掌握矿区的水文地质现状。最后,地下水保护措施的提出需要与主体工程密切结合,必要时需要与设计单位进行深入沟通讨论,确保所提的地下水保护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要点的分析
2.1对煤矿类项目进行调查,对地下水环境进行及时的检测
煤矿类项目现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气象、水文、植被情况;煤系上覆地层、煤系地层及下伏地层的岩性特点及空间分布特征;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主要是煤系地层上覆含/隔水层和下伏含/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地下水补、径、排条件,主要断层的导水性,一级评价还应调查区域降水入渗系数和蒸发深度,重点调查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及其隔水层情况;井田及其周边地区敏感目标分布、保护要求及开发利用情况,重点是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矿井涌水来源及最大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地下水污染源,主要是区域内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包括各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方式、途径、去向及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等。此外,还应该开展现状监测。现状监测的目的含水层应包括潜水层和可能受到煤炭开采影响的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对于井田(矿田)范围内及周边村庄居民分布较多的矿区,通过现有水源井的调查可满足导则的点位要求;对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居民很少的矿区,如不进行钻井施工则无法满足导则要求,该情况下往往工作难度、资金要求等问题较多;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周边无重要地下水敏感保护目标的项目,水质、水位监测点数可适当减少。
2.2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当地居民的用水安全
地下水保护措施是实施煤矿地下水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地下水的行动纲领。保护措施要结合煤矿生产的实际特点,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动态监测是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的技术手段,是实施地下水保护的保障措施,与保护措施同等重要。为此,相关的施工开采单位应该结合矿区规划环评中有关地下水保护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影响情况,提出禁采、限采及其他保护措施,明确禁采或限采的范围、面积,指明对资源量的影响,提出允许开采的前置条件;结合煤系下伏含水岩组顶板与煤系地层底板之间的间距,合理确定开采、限采或禁采区域,减少岩溶突水,避免因矿井突发事故带来的受污染矿井水短时排放造成的地面污染风险;对于对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破坏较大的煤矿,应进一步论证采煤方法,如通过采取限高开采、分层开采、房柱开采及充填开采等工艺,降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减少煤系地层上覆含水层进入矿井的水量,保护地下水资源,提出评价范围内村庄和城镇的供水预案,以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2.3明确地下水评价的范围,制定地下水评价等级
对于自然边界比较明显的,如井田的周围有河流、沟谷、山脉等,可以参考自然边界条件的项目依据自然边界确定评价范围;对于自然边界不明显的井田,对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有导通影响的煤矿,可根据煤炭开采所导通的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流场来确定,如地下水流向方向影响较大,可在井田边界基础上外扩 2km,会减少对垂直地下水流向上的影响,可在井田边界基础上外扩 1km 来确定评价范围;对于那些既不能参考自然边界,也对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无导通影响的项目,则建议根据生态评价范围确定地下水评价范围。其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按本标准划分的评价工作等级开展相应评价工作,基本任务包括:识别地下水环境影响,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完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与对策,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
总而言之,为了加强煤矿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必须要对煤矿类项目进行调查,对地下水环境进行及时的检测,并明确地下水评价的范围,制定地下水评价等级,同时,要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当地居民的用水安全,推进煤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要点分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苗立永,胡伟伟. 晋陕蒙宁煤矿地下水环评要点分析[J]. 环境影响评价, 2014(3).
[2]汪红, 王娟. 荥巩矿区煤矿开采地下水环评要点分析[J].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5(3).
[3]唐明. 大水头煤矿开采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