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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影响了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必须研究适应中国实际的农地产权制度。本文概括了现行农地集体产权的特征及其引发的负面效应,提出建立农地"二元"产权制度的设想,即将进城落户家庭自愿退出的土地界定为"国有农地",打破单一的农地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所有制格局。认为农地"二元"产权制度对消除"户籍人口迁移悖论"、提高农地规模化经营水平以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免遭侵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