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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撞死了没有姓名的流浪者,除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外,无人认领的流浪者是否也应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如何才能使肇事者“撞了不白撞”?究竟该由谁来替无名氏主张权利?民事赔偿款又应由谁保管呢……当前,为无名氏“讨说法”的案例越来越多,公安局、民政局、检察院甚至法院等都充当过原告,但于法无据的尴尬仍然存在。法学专家呼吁,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填补这个法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