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术语下对卖方权益的保护

来源 :大众科学(周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ing96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我国作为出口大国,FOB贸易占绝大份额。采用FOB术语进行交易时,买方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指定船舶,卖方仅为买卖合同中的缔约方而非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如卖方“实际托运人”的身份无法被承运人识别,则会失去其对货物的控制权,如发生船货衔接不协调、买方与承运人恶意串通、无人提货等风险,导致卖方面临严重损失。因此,对FOB项下卖方权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在FOB项下卖方在装船前、交货后乃至货物到港后所面临的风险。第二部分阐述了如何规避此类风险,维护交易秩序。
  关键词:FOB;卖方权益;货物控制权
  在FOB贸易术语下,买方负责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卖方虽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但因不是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其法律地位在运输合同中往往得不到认可。为保护FOB卖方的合法权益,《海商法》打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将托运人分为缔约托运人和实际托运人,赋予了FOB卖方的法律地位。可即使如此,在实务中卖方的内风险仍普遍存在。那么如何规避风险以此来保障卖方的利益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FOB术语下卖方权益面临的风险
  (一)装船前风险
  FOB是目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在实践过程中被广泛利用。在此术语项下一般由买方承担购买保险及派船运输的责任,而投保后并非只要发生货损就一定能获得赔偿。保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索赔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关系;其次,索赔人必须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再次,保险标的所遭受的损失必须是由保险人承保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的。
  在FOB项下,对货物风险的承担仅在“越过船舷时”转移至买方,那么,在货物尚未越过船舷时,买方就没有承担风险的义务,不承担货损的风险而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买方也没有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的权利;而卖方不是保险受益人或保单持有人,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卖方无权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所以,如果卖方没有单独为货物购买越过船舷前的保险,在装船前货物将处于“裸奔”状态,一旦货损发生,卖方只能自担损失。
  (二)交货后风险
  在FOB项下卖方是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方,但货物的运输由买方全权负责,此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买方和承运人,但卖方才是实际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人。作为实际交付货物的人如对货物不享有控制权,将会面临极大风险。
  首先,当货交承运人后,卖方作为实际托运人面临着是否能获取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的风险,在一定程度卖方可能上无法行使“托运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其次,假设货物完好装船后,卖方还可能面临与买方进行贸易结算发生争议时在途中货物失控的问题。再次,到港后承运人有理由相信托运人的就是有权提货的人,甚至出现买方与承运人恶意串通的情况,致使承运人无单放货,当卖方提出终止运输或返还货物时,承运人可能会以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拒绝履行,导致卖方遭受欺诈的风险提升,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
  (三)目的港无人提货的风险
  由于货物市场价格严重下跌等一系列原因很可能造成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情况。在FOB项下,运费一般由买方在目的港提货时支付,如果买方没有来提货,那么货物此时仍应归卖方所有,当承运人无法从收货人(买方)处收取运费时,卖方就是这种情况下“有权提货的人”,因此卖方可能遭受运费、目的港费用、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货物保管费等一系列巨额费用。
  综上,无论是在装船前或是交货后乃至货物送达目的港后,卖方权益都存在着一定风险。
  二、对FOB项下卖方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卖方另投“装船前险”
  为避免越过船舷前发生货损而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卖方可另行投保,即“装船前险”。使自己获得赔付的区间与买方获得赔付的区间进行有效衔接。或者买卖双方可约定,买方进行投保时,将卖方作为保险的共同受益人,由此一来,卖方在风险发生时也具有了保险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可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
  (二)设立“单证托运人”概念
  就FOB项下卖方的法律地位往往处于非合同当事方的尴尬处境的问题,《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中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其法律地位以及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处到真空状态。《汉堡规则》和我國《海商法》曾提出“缔约托运人”和“实际托运人”两种托运人的概念,从而将同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买方以及实际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的卖方都认定为“托运人”,赋予了卖方的法律地位,但并没有对卖方具体的权利义务进行阐述。
  《鹿特丹规则》首次提出“单证托运人”这一概念来替代《汉堡规则》和《海商法》中的“实际托运人”。在FOB项下,如果卖方同意成为单证托运人,《鹿特丹规则》则赋予其与托运人同等条件下获得承运人所签发的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以及转让运输凭证的权利,以此来保护FOB项下卖方的权益。
  (三)行使货物控制权
  《鹿特丹规则》将“单证托运人”的概念引入了货物控制权的制度中。在FOB项下,由于是买方负责货物的运输,作为实际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自然能首先取得对货物的控制权。但卖方作为单证托运人可以通过托运人以直接指定、获得电子运输凭证等的方式取得货物控制权。
  货物控制权制度在某种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并不是只有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人才是唯一具有货物控制权的人,此时卖方作为单证托运人也可以获得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凭证,这大大保护了FOB项下卖方的权益。如果买方没有交付相应货款,则卖方作为单证托运人在与货物控制权制度建立起联系的基础上,可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变更卸货港等行为,降低或避免损失的发生。当承运人签发的是可转让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直接以单证托运人的身份持有全部正本提单或电子凭证从而拥有对货物的控制权。如果承运人签发的是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时,卖方依旧可以通过承托双方订立合同时被指定为单证托运人控制权人的身份而获得货物的控制权。
  《鹿特丹规则》下的货物控制权只能是在承运人认为条件可行的情况下指示才能行使,且上述内容均需在FOB项下的卖方与买方达成协议取得买方同意时方可被赋予单证托运人的身份,成为货物的控制方。FOB下究竟该向谁交付提单,理论界观点仍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应赋予单证托运人请求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权利,并优先于缔约托运人。提单是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并装船,则承运人理应向交付货物的人签发这样的单据。卖方之所以要占据提单,就是为了确保对于货物具有控制权,此项制度的意义在于当买方没有支付合理货款时,卖方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等行补救措施及时止损,从而维护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参考文献:
  [1]FOB贸易术语在两大国际惯例中的比较分析[J].刁治綦.对外经贸.2010(06)
  [2]论FOB贸易下卖方风险防范[J]史景利.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1(09)
  [3]FOB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及其规避——以货物运输为视角[D]姜琳.大连海事大学2013
  [4]论海运中FOB卖方发货人的权利保护[J]王秋雯;姜政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11)
  [5]论《鹿特丹规则》下的海运货物控制权制度[D]王倩玉.清华大学.2015
  [6]对货物控制权制度若干法律问题的解读[J].傅庭中.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1)
其他文献
摘 要:在当前动物营养中,稀土元素属于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关键的部分,在提升动物营养水平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及价值,因而需要对稀土元素进行合理应用。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稀土元素在动物营养上的应用进行分析,从而使稀土元素在动物营养方面的应用得到满意效果,并将成功经验移植到野生动物饲养、繁殖,达到野生动物种群繁育,实现保护野生动物种延续的目的。  关键词:动物营养;稀土元素;应用  在目前的动
期刊
摘 要:将财政支出分为经济建设、社会服务、行政管理三类,并对财政支出倾向和规模进行定量分析,以觀测2010-2018年陕西省政府的职能转变情况。结果表明:社会服务支出在当前占比最大,并和经济建设支出存在竞争关系而行政管理支出保持稳定发展;经济建设支出的变化程度大于社会服务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的变化程度。表明陕西政府职能重点转向社会服务,经济建设职能呈弱化趋势。  关键词:财政支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期刊
摘 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据此,我国也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研究法律的价值对于认识一个法律系统来说是最根本、最直接的。所以为了剖析我国的法律现状,就必须从法律价值体系入手。此外,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国的法律价值体系也遭受到了冲击,我国的法律价值体系应适时做出新的改变。  关键词:法律价值;价值体系;社会主义;可持续;和谐  一、法律价值与法律价值体系
期刊
摘 要:建设项目在前期发展过程中,可行性研究较为重要,是项目设计任务编制的主要依据,也是建设管理中的基本工作,可以让项目的经济效果达到最优。因此,需要从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作用入手,明确项目化管理内容和手段,包括建设目标、管理范围、时间管理、质量管理和人员管理等,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化管理;风险预测  引言:  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具有相对性、临时性、目标性、约束性的特点,因
期刊
摘 要:在目前基层建设中,基层文化建设属于重要的内容及组成部分,而群众文化工作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属于必要任务,实现群众文化工作的有效开展也就十分必要。在当前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为能够使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得到满意效果,需要对群众文化工作实行现代化管理,使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具有更好的基础与保障,满足实际需求。本文主要就是针对群众文化工作的现代化管理进行分析,从而对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实行更理想的现代
期刊
摘 要: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二者已经开始应用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类生活提供了便捷,释放了人力的参与。但是从人工智能发展的现状可知,人工智能已经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技术发展还不成熟,未来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本文结合人工智能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中的运用进行研究和分析,希望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人工智能;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策略  前言:  人工智能是
期刊
摘 要:本文介绍了刘家场地区的地质背景,构造类型及构造特征,构造活动及期次性。研究表明,劉家场地区的构造活动主要是在印支期以后,特别是在燕山期构造活动比较强烈,印支期形成宽缓的背斜构造,至印支晚期,背斜两翼一直在变陡,形成逆冲断层,伴随有右行平移断层。在晚燕山期,受到板块拉张减薄作用的影响,发育左行平移断层和正断层。  关键词:刘家场背斜;中扬子地区;构造演化;构造特征  1前言  研究区位于湖北
期刊
摘 要:本文选取了黑龙江测震数字台网建成以来的速报地震数据观测资料,在新震级国标下重新测定地震震级,并通过对比方法,分析新、旧震级国家标准在黑龙江地区应用的偏差,得到如下结论:新国标地方性ML与传统地方性震级ML震级之间一致性较好,新国标宽频带面波MS(BB)与旧国标面波震级MS之间一致性相对较好,整体上新国家标准震级标度很好地继承和衔接了传统震级标度。但是,黑龙江地区存在ML>4.5地震事件面波
期刊
摘 要:目前城乡有线电视基本实现了同步发展,相比之下乡镇有线电视系统依然存在着普遍的故障问题,实践中应当加强重视。本文先对现阶段乡镇有线电视系统的特点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系统故障问题的维修,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有线电视;乡镇;故障问题;维修策略  近年来,“村村通”项目建设已经全面铺开,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数字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建设逐渐成效。然而,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网络媒体冲
期刊
摘 要:长期以来,林业经营采取粗放的经营模式,造成大量的林业资源浪费,也不符合林业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为此,就要提高对林业经济管理的重视程度,摒弃粗放经营模式,提高林业经济管理质量,为林业生态环境提供保障,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文章介绍了当前林业经济管理存在森林资源过度开发、林业产业化低、林业资源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实施科技兴林战略、鼓励与引导生态产业发展、提供林业经济政策支持等林业经济管理策略,确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