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视野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构建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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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障。”人民检察院也是如此,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面对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面对执法的新课题,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实现检察队伍科学发展已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笔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将科学发展观与检察检察队伍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谈谈自己粗略看法。
  一、科学发展观与检察队伍建设的相互联系
  (一)科学发观内涵与检察队伍建设涵义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检察队伍建设是指保证各类检察人员经过系统学习和实践获得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意识、专业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制度、规则、保障及其形成、实践过程。
  (二)科学发展观与检察队伍建设的内在联系。社会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自然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正确对待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难题,并着眼长远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才能确保队伍专业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为实现“公平与正义”工作主题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以科学发展的视角审视当前的检察队伍建设 
  检察事业要发展,必须要有雄厚的人力资源,有一支与知识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的地方,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部分检察人员观念落后,制约执法水平的提高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传统执法观念的影响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不完全到位,有些检察人员法治理念淡薄,职业责任不强。部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僵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反应不敏锐,不注意了解和接受现代先进文化和先进司法理念,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得多,靠增强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思考新思路办案的少。落后的执法观念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执法为民观念不相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成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检察队伍结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能力不均衡。35岁以上的检察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摸索总结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但他们大部分是职后学历,法律基础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执法需要,理论研究能力有待加强;35岁以下的几名检察干部中,年轻的一代法学基础理论功底相对较深,但实践经验明显不足,大多数还不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另外,检察人员中精通检察业务,熟悉检察综合管理,具备文字表述、信息技术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检察人员缺乏。二是干部结构不均衡。以长洲区检察院为例,目前,该院案件多、任务重、人员编制少,不足以适应城区发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有部分科室干部整体年龄偏大,有的科室只有两个人,检察力量不均衡,难以开展工作。
  (三)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无法激发检察队伍活力
  一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在用人机制上,“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积极进取的氛围没有真正形成,特别是“下”和“让”的渠道不通,造成检察队伍不能及时更新换代,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消极因素,导致检察队伍后续力量发展受到制约。二是定期轮岗交流制度虽在执行,但未能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使人才流动起来,特别是对年轻检察人员的培养锻炼极为不利。
  (四)培训检察队伍的力度不大,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虽然经过多年的培训教育,检察队伍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在基层院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忙、任务重,财力、时间方面都不够充裕,同时教育培训方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培养高层次人才缓慢,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检察队伍建设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离不开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科学规划的理念,不断激发检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推动队伍建设协调有序发展。
  (一)加强领导,推动队伍建设的统筹发展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关系检察事业发展全局。始终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关键,切实加强对检察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一是领导班子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时刻将检察事业与体现人生价值紧密相连。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领导干部是检察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要淡泊名利、勤奋工作,把精力和智慧用在抓工作带队伍上,努力在推动首都检察工作发展中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三是要勇于担当。在推动重大工作部署落实中,在突破重大复杂案件和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时,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成为干警和群众的主心骨,并及时向地方党委报告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物质保障。
  (二)统一思想,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
  “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检察人员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权的执行者,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应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检察机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为检察队伍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强化理想信念,加强思想修养,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二是要强化公正司法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公正执法、为民执法,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到岗位职责,扎实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每项工作。三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等专题教育,促使干警牢固树立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三)多方举措,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
  促进队伍建设,重点是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一是在人才引进上,我们严把入口,坚持优中选优,努力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吸纳到检察队伍中来;坚持社会公开选拔和基层院遴选原则,带动检察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二是要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结合基层检察机关人员紧、任务重的实际,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实战训练,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业务技能比赛活动,真正提高一线检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同时,确保比赛成果能够有效转化和延伸。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促進队伍管理规范化
  科学发展,离不开统筹兼顾的制度化管理。一是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健全与检察官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与检察官业绩相联系、鼓励检察官奉公执法和创造性工作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专业人才在队伍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调动检察人员提高专业能力的积极性。二是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检察机关工作职能、职责权限,合理设置实行规范化分类管理,培养造就各类专门人才,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检察队伍的专业化。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考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通过考核促进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四)营造氛围,提供舞台,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人才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实践证明,优良的环境对于凝聚人才、激发人才作用具有十分积极的效应。一是各级院党组把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检察人员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化办公、办案环境,调整补充编制和职数资源,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检察人员的精神世界,增进合作交流,培养团队精神和力量,从而塑造一支高素质、有凝聚力的检察队伍。三是树立科学的用人观,使优秀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做到唯才是举、唯才是用,让优秀人才充分施展其才华、贡献其才智;同时,将合适的人才放在合适的位置做合适的工作,使所有人都能在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岗位上释放出最大能量。三要吸引人、留住人。把检察工作的发展与检察人员的自我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创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人际氛围,为干警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干警工作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从而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省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广西梧州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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