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不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其条款基本上是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予以强制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的内容很少,因此不能适用《合同法》.农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人实际上是农民个人而非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将农户作为合同主体应是基于农业生产力发展状况、管理方便上的考虑所致.